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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联合开展整治电子烟违法犯罪行为,电子烟企业再遭“暴击”

时间:2022-02-23 09:45:26 | 来源:中国家电网

近日,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严厉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自即日起至4月底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方案》指出,未成年人吸食电子烟问题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通过清理一批校园周边销售电子烟网点及电子烟自动售卖机,取缔一批无证经营场所等专项工作,有效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方案》要求,加强监督检查,要依法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违法行为,同时加强禁烟科普宣传,鼓励群众积极举报、主动劝阻向未成年销售电子烟行为,形成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强大保障。

其实,这已经不是国家有关部门首次发布关于禁止向未成年出售电子烟的规定了。早在2018年、2019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就曾联合出台了《关于禁止向未成年出售电子烟的通告》和《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从线下销售网点到线上网络渠道,都对未成年人的购买进行了政策上的明令禁止。

但规定的落地实施似乎并不乐观。2021年10月22日,复旦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控烟研究中心发布的《电子烟营销及对青少年健康影响研究报告》显示,在一个月内曾尝试购买电子烟的青少年中,2/3的人都成功买到了。对未成年人购买电子烟的禁止管理,呈现出“严管就收敛、过后就猖狂”的局面。

因此,在此次印发的《方案》中,就格外强调了各地公安、烟草专卖、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协作,加强线索通报和重大案件侦办协作配合,要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提升电子烟治理能力,切实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此次四部门联合印发《方案》的实施,是有关部门对电子烟、特别是对禁止向未成年出售电子烟方面再一次的重磅加码,这同时也会引发电子烟行业的再一次“地震”。

虽然有关部门一直在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但不可否认的是,青少年也是支撑电子烟行业的用户群体之一。北京师范大学团队曾对12至18岁的青少年做过一项调查,结果显示90%以上的青少年听说过电子烟,超过1/4的青少年曾使用过电子烟。因此,此《方案》的实施势必会引起电子烟行业的“动荡”。

事实上,近两年电子烟行业“风波不断”。2021年5月26日,国家卫健委和世卫组织驻华代表处联合发布《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2020》,首次增加了电子烟的健康危害章节,同时指出,使用电子烟可能更能致人抽上卷烟,而这一现象在青少年中尤为明显。此报告发布当日,电子烟巨头思摩尔国际尾盘大幅跳水,股价一度暴跌近20%,3个交易日市值蒸发超600亿港元。

2021年11月,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增加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电子烟身份合法化的同时,市场也进一步严格化。

电子烟厂商需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电子烟批发者需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电子烟销售者需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而这些许可证均需国家相关部门审批,这对很多电子烟企业来说,是重大利空。

另一方面,烟草作为有害健康的产品,国家对其征收了较高的消费税以体现消费引导作用,如目前甲类卷烟的消费税为56%、乙类卷烟和雪茄烟的消费税为36%等,再加上增值税等其他税费,传统卷烟业的综合税费负担约在67%左右。现在电子烟与传统卷烟划等号,电子烟税负的大幅度提高很大程度上压缩了企业的利润空间,不少企业生存困难。

有关部门对电子烟行业这一项项政策的颁布与实施,足见其对电子烟行业监管力度之大。回到此次四部门联合印发《方案》的实施,无疑是对电子烟行业又一次具有“杀伤力”的打击,在如此高强的监管“风暴”之下,电子烟行业越发艰难,行业或许迎来新一轮洗牌也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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