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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水塔”青海十年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历史性跨越

时间:2022-06-10 15:46:12 | 来源:媒体滚动

中新网西宁6月10日电 (记者 孙睿)青海省政府新闻办10日召开“青海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司文轩在发布会上表示,十年来,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地处世界屋脊的青海省,平均海拔4058米,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被誉为“中华水塔”。青海省南部是长江、黄河、澜沧江发源地,北部横亘青、甘两省“生命之源”祁连山,东北部是中国内陆最大咸水湖青海湖,西部是中国“聚宝盆”柴达木盆地。

司文轩介绍,过去十年,是青海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十年。十年来,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程度之深、污染治理力度之大、制度出台频度之密、执法督察尺度之严、环境改善效果之好前所未有,生态文明理念日益深入人心,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全面搭建的十年。青海省率先在全国省级层面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顶层设计,全面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有序落地实施,环保机构垂改成效凸显,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深入推进。制定颁布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地方性法规,初步构建起符合青海实际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体系和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新体制。

——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十年。十年来,青海将大气污染防治以东部城市群为重点向全省拓展,采取并持续落实“抑尘、减煤、控车、治企、增绿”措施。2021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5.6%,较2015年(基准年)提高14.7个百分点。同时将水污染防治由湟水流域向长江、黄河干流、青海湖等重点流域拓展。2021年该省成为全国唯一河流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100%的省份,三大江河出省境断面水质长期稳定保持在Ⅱ类及以上,湟水河出省境断面水质由2012年的Ⅴ类提升至Ⅲ类。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全覆盖目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有效提高,农牧区人居环境面貌显著改观。

——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全面提升的十年。青海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绿盾”强化监督,督促落实自然保护区内历史遗留问题整改,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完成近九成,黄河警示片整改任务完成八成。同时实行从源头到末端的放射源全程监管,全省废旧放射源全部安全收贮,重点辐射设施平稳运行,全省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和辐射安全事故。

——生态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作用充分彰显的十年。十年来,青海认真践行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理念,污染防治由单一治理向系统保护修复全方位转变。开展“三个最大”理论和实践创新、黄河青海流域生态保护修复、祁连山冰川冻土保护等专题研究,以及研究制定颁布10多项地方环保标准,《石棉尾矿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填补了国内空白。同时开展生态环保服务日活动,“面对面、零距离”向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更好支持推动企业实现绿色发展。

——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大幅提升的十年。十年来,青海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机构垂管制度改革,组建“1+4”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体系,州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管理体制由“以块为主”调整为“以条为主”,全省除三江源国家公园内4个县外的所有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单设,生态环境工作力量较十年前增幅近四成。同时组织召开江河源生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座谈会,搭建互信平台,畅通协调渠道,积极引导公众和社团组织、环保公益组织发挥作用,着力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统一战线,推动全社会参与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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