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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观财报|1.3万股东炸锅!空港股份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立案

时间:2022-06-06 20:46:25 | 来源: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6月6日电 空港股份6日晚间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截图来源:空港股份公告截图来源:空港股份公告

中新经纬注意到,北京证监局曾在1月份对空港股份及卞云鹏、宣顺华、王鹏、张成禄、赵云梅、刘彦明出具警示函。

北京证监局表示,空港股份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持有的北京元和云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三个私募基金份额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工具,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已分别于2021年4月17日、4月30日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二是未披露公司高管、子公司被调查及受到刑事处罚事项。公司未及时披露时任公司副总经理赵建志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未及时披露重要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调查以及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信披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十一)项、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三是未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向北京空港亿兆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兆地产)借款事项。2020年9月16日,公司向控股股东下属公司转让亿兆地产80%股权,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亿兆地产在未来12个月内将成为控股股东下属企业,构成公司关联方。公司于2020年9月27日、10月11日分别与亿兆地产签署《借款合同》,关联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超过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未将上述借款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信披办法》第二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北京证监局称,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对空港股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北京证监局还表示,对于上述事项1,公司时任董事长卞云鹏,时任总经理宣顺华、王鹏,时任财务总监张成禄、赵云梅作为主要责任人员,在履职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对该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对于上述事项2、事项3,公司时任董事长卞云鹏、总经理王鹏、董事会秘书刘彦明作为主要责任人员,在履职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对此2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述人员违反了《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卞云鹏、宣顺华、王鹏、张成禄、赵云梅、刘彦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外,4月25日,上交所对空港股份及有关责任人卞云鹏、王鹏和刘彦明予以通报批评,原因同样是由于空港股份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违规行为。

公开信息显示,空港股份主营业务为园区开发建设。一季报显示,空港股份2022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76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511.91万元,比上年同期收窄。

二级市场方面,空港股份6月6日收涨0.49%报8.2元/股,现总市值25亿元。

Wind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3月31日,空港股份股东总户数13224。(中新经纬APP)

(编辑:万可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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