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爱好者创业的站长之家 – 南方站长网
您的位置:首页 >创业 >

律所称不存在“索赔千万”,《谭谈交通》著作权到底该归谁?

时间:2022-07-12 14:46:48 | 来源:媒体滚动

来源:南方都市报

采写| 徐冰倩 侯婧婧

编辑 | 甄芹 张亚莉

近日,知名电视交通节目《谭谈交通》的著作权归属“内讧”引发公众高度关注。《谭谈交通》栏目主持人谭乔7月10日发布微博称,该栏目视频被下线并可能面临千万赔偿,引发关注。

01 电视台公开声明

谭乔当晚立刻回应

7月11日晚,事件“主角”之一的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委托四川君盛律师事务所发表声明,称成都市广播电视台为《谭谈交通》节目的著作权人,并且有权对网络上未经许可发布《谭谈交通》相关视频的行为进行依法维权。相关维权工作授权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另外,声明强调该公司开展的维权工作仅针对未经许可而进行不当获利的公司经营主体,并未针对任何个人,更不存在对个人“索赔千万”的情况。

《谭谈交通》是从2005年开始在成都市广播电视台都市生活频道播出的一档交通安全科普类节目,时任成都交警的谭乔也是该节目的主持人,因幽默有趣的主持风格而火爆全网,成为节目的标志性人物。

随着节目的走红,谭乔也在哔哩哔哩等视频网站上开设了个人账号,上传了以往节目的内容片段,这为他带来了大量的粉丝关注。也因此,作为曾经的节目主持人,谭乔对于自己反被第三方公司状告侵权流露出极大的不解。

7月11日当天晚间,针对节目制作方成都市广播电视台的公开声明,该节目13年来的主持人谭乔再次发声,表示自己没有通过侵权发布《谭谈交通》往期视频进行“不当获利”,此前收益早已妥善处理。

谭乔晒出的公益捐赠沟通记录。视频截图谭乔晒出的公益捐赠沟通记录。视频截图

针对电视台方面在公开声明中提到的,“成都市广播电视台有权对网络上未经许可发布《谭谈交通》相关视频的行为进行依法维权……维权工作仅针对未经许可而进行不当获利的公司经营主体,并未针对任何个人”,谭乔在个人账号回应,他在个人账号重新上传《谭谈交通》的往期节目视频,只是出于公益目的,其中所谓的“获益”,“无非就是平台给的流量激励收益。”

谭乔说,他2021年才开始正式接触自媒体,刚开始根本不知道有这种收益存在,获悉之后就安排创作团队成员主动与视频发布平台的公益部门对接,将发布《谭谈交通》相关视频所获的激励收益,包括自己直播获得的部分礼物收益,除去必要的开支之后,都通过公益捐助的形式进行了妥善处理。

02 职务作品版权到底该归谁

此外,谭乔也对成都游术是否拥有资格获得授权,维权过程中是否有利益牵扯,为何没有与所谓的侵权的自媒体人(包括他自己)进行任何的协商与沟通等提出了质疑。

就目前各大媒体曝光的信息来看,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在委托律所发言之前,曾被爆出过与成都游术签署了“授权书”及发布了“版权声明”。

前者在授权权利一项中明确写到:所有著作财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以及将上述权利的转授权权利,以及将上述权利许可第三方进行分销的权利。特别说明的是,上述权利含维权权利。

后者则在声明尾处强调:成都市广播电视台拥有《平安成都》栏目、《红绿灯》栏目以及《谭谈交通》板块的全部著作权,若上述栏目出现任何版权问题,由该单位全权负责。

在7月11日晚间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在声明中称,《谭谈交通》节目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指派时任交警的谭乔进行现场主持。节目于2018年5月停止更新,谭乔于2021年8月辞去公职。

不过,在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看来,上述的电视台所有发出的声明都不足以作为法律上的证据,证明成都市广播电视台拥有《谭谈交通》节目的所有著作权。

以授权书为例,他表示,授权书是否有效取决于电视台是否拥有电视节目的著作权,而这就可能涉及职务作品的问题。谭乔所制作的节目应该属于职务作品,即为完成公安局指派的电视台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关于职务作品的版权归属,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一般由作者享有,但是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如果电视台通过劳动合同或者知识产权协议等约定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属于电视台,则谭乔仅享有署名权,并且谭乔也不能使用、不能基于此进行二次创作。”

赵占领表示,目前来看,电视台的授权书和版权声明都是复印件,是否有原件尚不清楚,并且这类声明为单方面声明,还需要其他证据来佐证电视台对该节目享有著作权。

换言之,目前关于《谭谈交通》节目的侵权纠纷,关键并不在成都游术公司起诉侵权的操作是否合法,而在于节目的著作权是否真正归属电视台,以及他们和谭乔之间有无签署过相关的职务作品版权归属的协议或合同。

倘若此前提不成立,那后续成都游术代表电视台进行的维权也自然师出无名。

03新著作权法实施后的典型案例

正因此,《谭谈交通》节目侵权纠纷被业界视作是新著作权法实施后,非常具有意义的典型案例。

目前,业界多以修订后的新著作权法中的第十七条作为争辩依据,即“视听作品中的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前款规定以外的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制作者享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视听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由此条可见,谭乔是否能被视为节目的“制作者”,对之后视听作品权利的归属起到关键作用。

目前来看,无论是电视台还是谭乔,似乎都各执一词,并没有公布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著作权的归属。而该事件中被一众网友猛烈抨击的成都游术也遭到进一步“起底”。

天眼查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注册资本为50万,股东分别为张宇航和邱健,分别持股58%和42%。

谭乔在其最新回应视频中称该公司四年来是零员工社保缴纳,有本地媒体走访该公司工商登记注册地发现,实际地址坐落着一家服装店,这不禁让一众网友怀疑该公司是否为一家靠所谓“维权”赚取收益的皮包公司。

另外,天眼查显示,该公司与多家互联网视频平台存在侵权纠纷,当中包括优酷、咪咕、抖音、爱奇艺、快手等。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谭乔在此前视频中自曝的“十几年来一直无偿公益普法”,还是此次表明的已将二次传播《谭谈交通》相关视频所获收益进行公益捐赠,都不影响原本的著作权归属讨论。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