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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法》生效:八省下调税率,个人购买住房优惠税率不变

时间:2021-09-01 14:48:13 | 来源:界面新闻

原标题:《契税法》生效:八省下调税率,个人购买住房优惠税率不变

2020年6月18日,郑州市多个街道办事处和乡镇对商品房契税缴纳出台了补贴措施,补贴范围从5%-20%不等。连日来,在郑州市契税办理处,都出现了排队长龙。图片来源:人民视觉

2021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正式实施。伴随新法落地,部分省份对现行契税税率进行了调整,进一步降低企业和个人的税负负担。

《契税法》脱胎于1997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换句话说,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买卖、赠与、交换应当依法缴纳契税。无论是之前的暂行条例还是今日生效的《契税法》,税率均在3%-5%之间。

在《契税法》生效前,除西藏外,全国其余30个省份都已开征契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对不同主体、不同类型的不动产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财政部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契税收入达7061亿元,占全部税收的比例为4.6%。

《契税法》生效后,西藏也加入征收契税的行列。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尹摇山介绍,近年来,西藏经济发展稳定健康,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活跃度有了大幅度提高,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开征契税,契税适用税率为最低档3%。

另据界面新闻统计,在已开征契税的30个省份中,22个省份保持税率不变,有8个省份下调了税率。

例如,湖北和江西将税率从4%下调至3%;河南将住房契税税率从4%降到3%,其他房屋和土地权属转移契税4%不变;山东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税率从4%降至3%,其他税目适用税率保持不变。

数据来源:各省税务部门

湖北省税务局表示,降低契税税率是一项重大制度性减税举措,经静态测算,可为市场主体释放政策红利近40亿元。山东省财政厅表示,下调土地出让环节的契税税率,按照静态测算可为市场主体释放政策红利约68亿元。

没有调整税率的省份大多数在新法落地之前已执行了3%的最低税率,如北京、上海、广东、重庆、江苏等19个省市。按照税制平移的思路,这些省份保持现行税率不变。

甘肃省税务部门表示,继续保持3%的契税税率不变,有利于保持税收政策连续性,不增加购房者负担,不增加土地交易环节制度性成本。

目前,仅湖南、河北、辽宁三省普遍执行4%的契税税率,税率高于其他地区。

在《契税法》落地前,市场担心新法生效会增加购房者负担。对此,财政部、税务总局明确表示,符合条件的个人购买住房契税优惠税率保持不变。

具体来说,除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四个一线城市外,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税率为1%。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税率为1.5%;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税率为2%。

此外,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以及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等优惠措施将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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