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爱好者创业的站长之家 – 南方站长网
您的位置:首页 >微商 >

苏州:V观财报|未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浩欧博被罚100万

时间:2022-12-30 21:45:27 | 来源:

今天,分享一篇V观财报|未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浩欧博被罚100万,希望以下V观财报|未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浩欧博被罚100万的内容对您有用。

中新经纬12月30日电 因未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浩欧博被罚100万元,实控人JOHN LI及陈涛同时被罚。

浩欧博30日晚间公告,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了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9号)。

行政处罚书显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对浩欧博、JOHN LI、陈涛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浩欧博未按规定及时对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的关联交易进行临时公告。2021年7月23日,应实际控制人之一陈涛的要求,经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JOHN LI同意并组织实施,浩欧博及子公司苏州浩欧博生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向苏州外润划拨资金共计1700万元,用于补充代扣代缴陈涛前期转让其通过苏州外润间接持有的浩欧博股权产生的个人所得税。JOHN LI、公司副总经理兼董秘王凯、公司财务总监李翊在相关付款审批单上签字。2021年7月28日至7月30日,上述资金全部归还。陈涛另通过苏州外润支付0.96万元利息。上述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未及时进行临时公告,直至2022年2月19日才予以披露。

江苏证监局指出,苏州外润是浩欧博第二大股东,持有浩欧博12.26%的股权。陈涛、JOHN LI、LI某是浩欧博的实际控制人,其中,JOHN LI是浩欧博董事长、总经理,陈涛是JOHN LI之兄,LI某为二人之母。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六十二条关于关联人的规定,苏州外润、陈涛构成浩欧博的关联人。

江苏证监局认为,上述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构成关联交易,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但公司未按规定及时进行临时公告,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八十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信息披露违法情形。

JOHN LI作为浩欧博董事长、总经理,全面负责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未能保证浩欧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浩欧博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副总经理兼董秘王凯、财务总监李翊知悉并参与资金占用的付款审批过程,未能做到勤勉尽责,保证浩欧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浩欧博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JOHN LI、陈涛作为浩欧博实际控制人,是资金占用事项的决策者,并由JOHN LI具体组织实施,二人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的组织、指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的情形。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

一、对浩欧博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对公司违法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JOHN LI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对公司违法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王凯、李翊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三十万元罚款。

二、JOHN LI、陈涛作为浩欧博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相关人员从事上述违法行为,对二人合计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罚款。根据二人在信息披露违法中所起的作用,由JOHN LI承担一百万元、陈涛承担五十万元。

以上处罚决定合并计算:

一、对浩欧博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

二、对 JOHN LI 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罚款。

三、对陈涛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四、对王凯、李翊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三十万元罚款。

浩欧博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吸取教训,强化内部治理规范性,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面提高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避免类似问题的再度发生。

中新经纬注意到,浩欧博在今年2月18日曾发布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自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2021年7月23日,浩欧博及其子公司苏州浩欧博生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苏州外润提供1700万元资金拆借款项,用于苏州外润补充代扣代缴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涛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款。拆借款项的具体情况为:2020年3月,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涛转让了一部分其通过苏州外润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给外部股权投资基金,并由苏州外润于2020年4月按照20%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上述公告称,2021年7月下旬,苏州外润接到税务部门通知要求按35%的税率尽快补交股权转让所得税款,陈涛无法短期内筹集1700万的资金,公司及子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以公司自有资金(非募集资金)借款给苏州外润用于补税,涉及金额1700万元,占公司2021年6月30日净资产的2.33%。陈涛通过苏州外润于2021年7月28日向公司及子公司偿还1200万、于2021年7月30日向公司及子公司偿还500万元,所借款项全部归还完毕。

浩欧博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发现该资金占用事项后,积极督促苏州外润支付借款利息,尽快消除不利影响。苏州外润于2022年2月16日按3.7%的年化利率(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向公司足额支付利息9630.14元。

公开信息显示,浩欧博主营业务为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业绩方面,浩欧博三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2.55亿元,同比增长7.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47.2万元,同比下降40.51%。

二级市场方面,浩欧博30日收报33.52元/股,跌幅1.30%。据同花顺iFinD数据,浩欧博股价年内跌46.34%,目前公司总市值21.1亿元。(中新经纬APP)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