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爱好者创业的站长之家 – 南方站长网
您的位置:首页 >运营 >

保险产品:普惠保险深化“普”与“惠”

时间:2022-12-17 08:45:30 | 来源:

今天,分享一篇普惠保险深化“普”与“惠”,希望以下普惠保险深化“普”与“惠”的内容对您有用。

转自:中国经营网

本报记者 陈晶晶 北京报道

日前,《中国经营报》记者从业内人士处获悉,中国银保监会向业内下发了《关于推进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普惠保险是我国普惠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险业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的公平可得、保障适度、覆盖广泛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发展普惠保险对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提升人民群众总体保障水平,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到2025年,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体系更加完备,保障范围和覆盖面不断扩大,产品体系更加丰富,人均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服务的便捷性和满意度有效改善。普惠保险政策制度、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基本建立,普惠保险发展环境明显改善。保险教育深入开展,消费者保护机制更加健全。

农民和城镇低收入群体将获益

《征求意见稿》明确,普惠保险包括普惠性质的保险和专属普惠保险两种保障形式。普惠性质的保险是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和小微企业提供的公平可得、保费较低、保障适度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城市定制医疗保险、税优健康保险、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农业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以及保费或保额相对较低的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人寿保险、财产保险等保险产品和服务。专属普惠保险主要指针对社会保险保障不足、商业保险覆盖空白领域,面向特定人群或特定风险群体开发的普惠保险产品和服务。

据悉,当前普惠保险的发展重点是提升农民和城镇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水平,加大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慢性病人群、特殊职业和新市民等特定风险群体的保障力度,提升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抗风险能力。

目前,进入城镇生活、工作的“新市民”数量不断攀升,其中包括了很大一部分进入外卖配送、网约车等领域的灵活就业人员。开发适合新业态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的普惠保险产品成为了保险公司一大重要发展方向。以“惠民保”为典型代表的普惠保险,已进一步保障至“新市民”群体。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2月1日,共推出263款“惠民保”产品,覆盖29个省级行政区。

需要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要求,丰富普惠保险产品体系,从五个方面着手,包括提高农民和城镇低收入群体保障水平,改善特定风险群体保险服务,提升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抗风险能力,积极参与重点领域风险保障,鼓励发展专属普惠保险产品等。

其中,在鼓励发展专属普惠保险产品方面,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保险公司创新专属普惠保险产品和服务,在商业可持续前提下,不断降低专属普惠保险费率,同等条件下,专属普惠保险费率水平应低于普通保险产品费率水平。保险公司在申请专属普惠保险产品备案或审批时,须同时提供专属普惠保险业务方案,对产品设计和定价、保障对象、投保方式、预期效果、风险控制举措等进行说明。

实际上,为了鼓励发展专属普惠保险产品,银保监会拟给予特定优惠政策。

例如优化专属普惠保险产品偿付能力计算规则,降低专属普惠保险产品资本占用,完善专属普惠保险产品费率调节机制等。保险公司应建立专属普惠保险产品定期回溯机制,及时优化调整产品设计,实现持续稳健经营。

此外,普惠保险未来有望纳入当地民生保障工程,获得政策和资金支持。

需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征求意见稿》提出,作为保险产品的经营机构,各保险公司应主动承担保障民生、服务社会的责任使命,立足自身经营特点和优势,积极参与普惠保险发展。

其中,国有保险公司应发挥主力军作用,将普惠保险业务发展纳入公司发展规划,建立内部考核激励机制,加大普惠保险重点服务领域的资源投入。鼓励健康险公司、养老险公司、农业保险公司发挥专业优势,提供特色产品和服务。鼓励中小保险公司立足自身特点,深耕总部所在区域,为当地群众提供普惠保险服务。支持再保险公司参与普惠保险风险分担。

实际上,普惠保险既要做到“普”也要做到“惠”,在不断扩大保障覆盖面的同时,将保险服务真正触达、惠及到人民群众,增强其获得感。

公开数据显示,我国居住在乡村的人口近5.1亿人,占总人口比重超过36%。其中,部分人口居住在较偏远地区,让产品与服务触达这些人群成为普惠保险发展的一大挑战。

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大型的保险机构都基本上建立了乡镇级的服务机构,覆盖面比较广,多家中小保险机构也都建立了涵盖销售、服务、理赔等各个环节线上的服务平台,并广泛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使保险服务变得便捷高效。不过,险企要提升的地方还有很多。”

为此,《征求意见稿》要求,在提升普惠保险服务质量上,保险公司提供保险服务时要突出体现普惠保险特点,坚持自愿投保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宣传普惠保险特点,优化普惠保险业务办理流程,简化业务办理材料,明确服务标准,并在营业场所、协办场所或自营网络平台明示。围绕普惠保险服务对象,加大科技应用力度,切实提高数字化、信息化服务水平,提升线下柜面和网络平台服务效率。提供便捷的保单查询服务,缩短理赔支付周期。

同样重要的是,代理普惠保险业务的保险中介机构须具备触达服务对象的能力,确保保险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保险公司选择保险中介机构代理专属普惠保险业务时,应审慎选择并建立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支持保险公估机构在普惠保险定损理赔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专属普惠保险产品业务的代理费率应低于同类商业保险的代理费率。支持保险公司探索委托邮政等承担国家普遍服务义务的社会基础设施(企业)在符合政策要求的情况下协助办理普惠保险服务。

平衡普惠性、盈利性和风控关系

众所周知,保险产品保费越高,往往保障更全面、保额越高。但是普惠保险产品不仅要低保费,还要保障更全面、更广泛,由此导致该类产品盈利情况并不乐观,险企在产品设计方面亦采取谨慎的态度。

比如各地“惠民保”承保公司为了避免高亏损,在产品保障责任上大部分采取“医保目录内的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少部分特定药品费”的模式,并将赔付线设定在高位。这种设计无疑降低了赔付率,但未能针对医保目录外个人自付费用提供足额保障。

如何平衡好普惠性、盈利性、风控管理三者之间的关系,是普惠保险能否长久获得老百姓认可、长期可持续性运营的重要问题。

大家保险集团原总经理徐敬惠认为,普惠保险涉及多个方面的利益或责任,需要统筹兼顾、协调一致。对保险公司来说,需要得到股东的大力支持,需要具有包容性发展的理念,需要通过数字化赋能来尽量降低产品和服务成本,需要消费者的理解、配合和支持,更重要的是需要得到政府和监管部门、行业组织的政策鼓励与具体指导。

《征求意见稿》指出,保险公司参与政府主导的专属普惠保险业务可适当简化投保手续、理赔流程和材料要求。保险公司可探索通过与政府部门协商建立盈亏分担机制等多种方式进行风险分散和调节。

“把握住风险底线才能可持续发展。普惠保险采用商业可持续性原则是国际通行惯例,它主要区别于社会救济和某些保险扶贫。银保监会在鼓励支持各种普惠金融时,也明确要求必须建立在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下,不能搞运动式的、政策性的、慈善性的,一定要解决成本、风险、信息对称问题,守住风险底线。这是因为全球普惠金融都面临着成本高、效率低、服务不均衡、商业不可持续等难题。而这些难题也是实现普惠金融目标的主要障碍。如果商业机构没有盈利作支撑,就不可能有长久的普惠保险业务。只有财务可持续,才有业务可连续,提供服务的机构有保障。当前业内关心的‘惠民保’业务是否会出现‘死亡螺旋’问题,就是一个需要利益各方研究解决的案例。”徐敬惠进一步表示。

在提高风控水平方面,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党委委员、秘书长商敬国表示,“中国保险业协会正在积极推动商业健康保险目录的研究和制定工作,该目录可以成为管控医疗险赔付风险的重要工具,为‘带病体’健康保险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此外,还要加强科技赋能,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化工具,把原来不可保的、不确定性的或者未知的变为可保的风险,把服务带给原来触达不到的地区或人群。”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