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爱好者创业的站长之家 – 南方站长网
您的位置:首页 >访谈 >

上海律师状告拼多多一审部分胜诉,法院认定“砍一刀”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时间:2022-07-07 10:45:58 | 来源:DoNews

雷达财经出品 文|张凯旌 编|深海

曾状告拼多多在“砍价免费拿”活动中使用虚假数据隐瞒规则、欺诈消费者的上海律师刘宇航部分胜诉了。

7月5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就刘宇航诉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拼多多运营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依法公开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不构成刘宇航诉称之欺诈,构成知情权侵害,一审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刘宇航赔偿损失400元;驳回刘宇航其余诉讼请求。

同日,刘宇航在朋友圈转发了这一判决结果,并配文称“小胜”。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本案已经到此结束。

7月6日刘宇航对雷达财经表示:“我认为本案有上诉的可能,因为欺诈是‘故意’,侵害知情权是‘大意’,我对此不认可。”

法院认为拼多多“砍一刀”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雷达财经了解到,法院认为刘宇航未能就其所主张的欺诈承担举证证明的责任。

首先,本案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曾在刘宇航购买加速礼包前向其推送了所有六项涉诉欺诈信息;其次,从加速礼包的购买路径及使用规则来看,购买礼包仅是参与砍价活动的可选项,而非必选项,普通消费者并不会将“加速砍”与“包砍成”混为一谈;再者,结合已查明事实,刘宇航使用礼包砍掉了0.03元,该使用效果与“最高可抵3-8人帮砍”描述基本相符;最后,刘宇航并未举证证明被告存在虚构奖品数量、虚假抽奖等欺诈行为。

与此同时,法院判定拼多多对于砍价进度信息的披露方式存在一定瑕疵,侵犯了刘宇航对“砍价免费拿”活动的知情权。

判决书中提到,本案中被告的披露瑕疵主要涉及关于砍价进度的披露方式不精确、有歧义,以及对砍价规则设置了不方便的链接等。倘若经营者能够及时、准确、直观地向消费者披露相关信息,则可减少部分消费者一定的时间、精力、人脉、流量等支出。这些损失虽然并不构成对用户现有财产的有形损害,但从损失内容来看亦具有财产性属性,应予保护。

在刘宇航看来,本案判决最大的现实意义有两点:一是判决明确确认商家举办营销活动应当保障消费者对活动相关内容的知情权;二是承认消费者的时间、精力、人脉、流量等支出具有财产性属性,应予保护。

会有下一个“刘宇航”吗?

本案原委还要追溯到2021年3月。彼时刘宇航曾参加拼多多“砍价免费拿”活动,在领取一张“超级免单卡”后,他按照平台提示的操作,挑选了一款手机进行砍价。

紧接着,系统又显示刘宇航已达成“砍价进度第一名”,“已经超过了99%的用户”,只需再邀请几位好友就可以免费得到商品。刘宇航以为自己已经接近成功,于是便邀请同事们帮忙砍价,还购买了拼多多App内9.9元的“加速礼包”服务。

但刘宇航很快发现,无论邀请多少好友,最终进度都停留在只差0.9%不动,而且自己在点击其他砍价商品后,系统“砍价第一名”、“超过99%用户”等显示信息都与此前如出一辙。

刘宇航认为,拼多多在提供网络服务时,涉嫌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使用虚假数据,隐瞒规则,已构成欺诈且严重影响社会风气。且理论上讲每一个使用了拼多多砍价免费拿服务的消费者,都有机会成为诉讼权利人。

对此,拼多多法务部高级总监唐江荣曾在第一时间回应称,对于消费者反映的“始终差0.9%”,是因为部分“免费砍”的商品金额较大,拉少量用户砍掉的金额不足以让百分比变化,所以消费者以为砍价没有变化。

而在后续抗辩的过程中,拼多多还曾表示:该商品总金额2799元,原告开团时砍掉金额为2771.01元,剩余金额27.99元在商品金额中的百分比是1%,故活动界面会显示“剩1%免费拿”。其后,原告通过“完成一次点击任务”,获得金额0.01元,则剩余金额27.98元,剩余金额在商品金额中的占比约为0.009996427,因页面显示百分比位数有限,故只显示为“仅差百分之00.9%”。

雷达财经注意到,此前“砍一刀”还曾发展出衍生版本,如“现金大转盘”,但这些活动,均被消费者感叹“最后一刀难”。

时至今日,拼多多的个人中心还有“天天领现金”的活动。雷达财经测试发现,首次点进去后,页面会显示手气绝佳,只差2%就可将100元提现到微信钱包中,而想要完成这2%,就要将活动分享给好友。从这点来看,其套路与此前的“砍一刀”如出一辙。

不过,也有用户对雷达财经表示,自己已经提现成功,只需要邀请10个好友,而且并不一定要新用户参与。

事实上,“砍一刀”虽然一度是拼多多得以实现疯狂增长的流量密码,但在2021年上半年的内部绩效打分中,“砍一刀”项目已被评为最低档。

即便如此,在行业人士看来,类似的活动仍然不会从江湖上消失,毕竟业务发展总有路径依赖。

在此背景下,还会有第二个“刘宇航”出现吗?雷达财经将继续关注。

注:本文是雷达财经(ID:leidacj)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特别声明:本文为合作媒体授权DoNews专栏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文章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DoNews专栏的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及原出处获取授权。(有任何疑问都请联系[email protected])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