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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岱:V观财报|业绩补偿“失约”!ST高升实控人张岱被通报批评,上周刚被警示

时间:2022-12-28 13:46:09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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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12月28日电 因未履行补偿承诺,ST高升实控人、董事长张岱被深交所通报批评。就在上周,张岱已因相同原因被湖北证监局警示。

据深交所网站28日披露的《关于对张岱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下称《通报批评决定》),经查明,张岱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6年8月,ST高升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袁佳宁、王宇持有的上海莹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莹悦)100%股权。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利润预测补偿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袁佳宁、王宇承诺上海莹悦2016年度至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海莹悦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000万元、7000万元、9000万元、11100万元。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4月27日出具的《关于上海莹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上海莹悦2019年度净利润为1809.82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作为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袁佳宁、王宇合计应补偿股份数量为3296.94万股,其中袁佳宁应补偿2625.16万股、王宇应补偿671.78万股,袁佳宁、王宇对应支付给ST高升的补偿及利息负有连带赔偿责任。王宇已向ST高升补偿股份671.78万股,袁佳宁未履行股份补偿义务。

2021年6月18日,ST高升披露《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函>的公告》称,张岱作为ST高升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于2021年6月17日作出以下承诺:以自身直接或间接持有的ST高升股份及个人资产提供保证,如三个月后袁佳宁不能解除质押,将以自有资产替袁佳宁履行对ST高升的股份补偿义务,并承诺在三个月内实现袁佳宁应补偿股票2625.16万股的回购注销。截至目前,张岱未履行上述补偿承诺。

《通报批评决定》指出,张岱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2.3条、第11.11.1条和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1.2条、第6.6.1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深交所决定,对张岱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因未履行补偿承诺,张岱上周已被湖北证监局警示。

12月23日盘后,ST高升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北证监局《关于对张岱、于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因袁佳宁一直未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张岱、于平也未履行相关承诺,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张岱、于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并视整改情况开展后续监管工作。

Wind信息显示,ST高升是一家综合的云基础服务提供商,业务布局覆盖云基础服务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可提供IDC、VPN、CDN和APM等核心产品,并可为客户提供多活数据中心、混合云及云管理、DCI等云、管、端产业链协同业务。

截至28日午盘,ST高升跌1.55%,报1.90元/股,股价年内累计跌约19%。(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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