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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专访李红光深圳数据交易所首批跨境数据交易超1100万元,争取国际定价权

时间:2022-11-21 20:46:04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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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张雅婷 广州报道

汇聚市场主体484家,累计数据交易规模达11.07亿元,首批跨境交易规模超1100万元,实现跨境交易14笔,接入超过600种数据产品……深圳数据交易所11月15日正式揭牌。至此,北上广深四大一线城市数据交易所均已上线。

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城市之一,深圳毗邻香港,对接国际,重点探索和打造以跨境数据交易为特点的数据交易市场,2021年全面推进数据交易所建设。

近日,深圳数据交易所董事长李红光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专访,聚焦交易标的、应用场景、跨境数据交易、合规安全保障等方面的相关探索与成果,详谈深圳数据交易所的交易情况与未来发展方向。

数据交易规模超11亿元

《21世纪》:深圳数据交易所主要提供哪些服务?目前的交易情况如何?

李红光:深圳数据交易所是在市发改委指导下成立的国有全资企业。针对数据交易市场存在的“数据资源有效供给不足”、“数据治理开发和应用不足”、“数据流通关键技术支撑不足”等难题,深圳数据交易所围绕合规保障、供需衔接、流通支撑、生态发展四方面,打造覆盖数据交易全链条的服务能力。

目前,深圳数据交易所已汇聚市场主体484家,其中数据商91家、数据提供方98家、数据需求方295家,形成了数商库、第三方服务机构库、产品资源池和用户资源池。累计数据交易规模达11.07亿元,首批跨境交易规模超1100万元,跨市交易比例超过73%,接入超过600种数据产品,数据API接口超过12000个,覆盖53类数据应用场景。

其中,在某建筑工程领域产业互联网平台的数据服务交易案例中,深数所提供了需求挖掘匹配、交易磋商、产品上架、商业模式优化、交易合规审核备案的全流程闭环服务,在深圳实现东西部数据流通、价值传递。

《21世纪》:深圳数据交易所的交易标的有哪些?在目前11亿元的交易额中各自占比多少?

李红光:深圳数据交易所交易标的的分类,主要是数据产品、数据服务、数据工具及其他。

具体来说,数据产品指市场主体合法处理数据形成的数据的集合或分析结果,包括但不限于数据集、API 数据、加密数据、分析报告、应用程序。数据服务指市场主体提供数据周期(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服务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数据采集和预处理服务、数据分析服务、数据可视化服务、数据安全服务、数据咨询服务。数据工具指可实现数据服务的软硬件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存储和管理工具、数据采集工具、数据清洗工具、数据分析工具、数据可视化工具、数据安全工具。其他则是经主管部门同意的其他交易标的。

目前的交易标的主要包含AI建模工具、合规咨询服务、安全评估认证服务、数据质量评估工具服务、隐私计算工具等覆盖数据治理、数据合规安全、数据加工分析全流程的数据工具及服务;以及覆盖电力、房地产、个人设备信息、商业分析、产业链、金融行业的数据产品。

在已备案登记的数据交易标的中,数据产品数量居多,约占登记备案交易总数量56%;数据服务位居第二,约占25%,数据工具占比19%。从金额上看,数据工具金额最高,占比达42%,数据产品位居第二,占比36%,数据服务占比22%。数据商品中涉及隐私计算技术交易18笔,最高的交易金额达3700万元。

《21世纪》:目前,深圳数据交易所是否挂牌了公共数据产品或含有公共数据的数据产品?各地正在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向数据资产转化,深圳数据交易所在赋能公共数据资产化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

李红光:深圳数据交易所上架的数据产品以社会数据资源为主,公共数据产品交易还处于探索阶段。目前,我们正在推进国有企业内的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交易流转,协助国企盘点数据资产,收集市场主体潜在需求,规划数据产品。同时,深圳数据交易所也在积极参与全市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工作。

实现14笔跨境交易

《21世纪》:当前的数据交易中,交易标的的应用场景主要覆盖哪些领域?

李红光:目前数据商品涉及应用场景共划分53类。根据累计交易金额统计,企业服务类交易金额最高,累计31,510万元,占比28%。其次是金融,累计24,578万元,占比22%。第三是政务服务,累计16,795万元,占比15%。第四是广告营销,累计3,400万元,占比3%。

平均备案金额最高的是航司数据融合分析,单笔2252万元,然后依次是政府采购、商业分析、广告营销等。企业服务累计金额最高,每笔平均175万元。

《21世纪》:可否介绍一例典型应用场景的数据交易成功案例?

李红光:以深圳供电局于2018年开始打造首个电力数据产品——“电力看征信”为例。

这个产品构建了一套基于电力数据的企业征信指标,包括用电状态、电费缴纳、用电量、违约行为共4大类23项征信指标,帮助银行等金融机构从新的维度考察企业的信用情况,支撑征信机构开展贷后预警、空壳企业识别、信贷反欺诈、授信辅助等业务。

同时在疫情之下,从疫情信息统计分析,到流动人员健康监测、确诊病例追踪,再到疫情态势研判、预测,数据流动采集到数据分析应用,为科学防控、复工复产、民生保障等提供了有力支撑。

《21世纪》:在跨境数据交易方面,深圳数据交易所开展了哪些工作?

李红光:深圳数据交易所完成了全国首笔场内跨境数据交易。针对市场对数据跨境实务具体、细致的指导需求,深数所初步建立多元共治、多方协同的跨境数据交易合规体系。

目前,深圳数据交易所实现14笔跨境交易,交易总金额为1115万元,交易数据商主体涉及和讯华谷、数库科技,产品形态为数据产品、数据服务相关,包括月狐APP数据产品和新闻分析数据,主要应用于商业分析及投研风控领域。

推进跨境数据交易,深圳数据交易所还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建立了战略合作,探索推动深港两地的工业数据跨境流通。开展跨境数据流通和交易风险评估相关研究工作,并参与前海、河套等地区开展跨境数据交易试点工作。

合规安全是发展的基线与红线

《21世纪》:可否介绍深圳数据交易所的数据交易平台、数据交易撮合平台、数据公证平台,以及深圳数据要素登记平台的各自功能?每一笔数据交易是否均需经过这几个平台的流转?

李红光:这几个平台均为数据交易服务。平台各自的功能如下:

数据交易平台,提供数据产品的上架、展示、交易、结算等功能。

交易撮合平台,为数据需求方在交易前提供数据产品样例试用,初步验证数据产品质量。试用环境是数据沙箱,样例数据只能在沙箱环境试用,有效保障了数据商的权益。

数据公证平台,通过与第三方公证机构进行对接,通过引入第三方公证服务为数据的使用方和提供方、数据的运营方及数据监管方提供数据公证和合同公证,通过公证自带的法律效力, 证明效力和执行效力来维护多方的合法权益。

数据要素登记平台,为数据提供商登记其数据资源的基本信息,包括数据资源名称、数据资源分类、数据来源、数据描述、证明材料等。支持在线上传数据资源样例,并对样例的敏感数据作脱敏处理,同时支持上传数据字典,包括字段名、标题、字段类型等信息。

这几个平台主要服务于不同的交易环节,依据上述介绍,数据交易平台、数据公证平台、数据撮合平台三个平台的功能结合将可实现数据产品的合规审核、产品上架、展示、试用、交易、结算等全流程。数据要素登记平台相对独立,主要是对数据资源的信息登记。

不过,并不是每一单数据交易是否都需要经过这几个平台的流转。数据交易平台和数据公证平台是每一单交易都需要流转,数据撮合平台根据需要选择是否需要对产品进行试用。

《21世纪》:深圳数据交易所对于数据的合规与安全采取了哪些保障措施?

李红光:合规和安全是深圳数据交易所发展的基线与红线。

重点围绕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方面,深圳数据交易所树立“三不四可”原则,坚持“不合规不登记、不诚信不进场、不安全不流通”,确保数据交易“来源可确认、范围可界定、过程可追溯、风险可防范”。

同时,我们构建全面、系统的数据交易制度规则体系,涵盖“6项管理制度、7项技术规范、8项规则指引”。例如,管理制度包含深圳数据交易所风险管控、会员管理、生态合作方管理、交易合同管理制度,以及数据商运行管理指南和数据交易诚信合规评级指南,规则指引包含深圳数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数据商分级分类规则、数据交易负面清单及谨慎清单、争议处理规则、交易服务指引、交易标的准入指引、数据资源登记入库指引、企业数据流通及交易合规指引等,覆盖数据交易全流程,保障数据安全合规流通。

合规确保了进场交易数据的合法性问题,数据交易所需要保障数据交易基础环境的安全可控。

深圳数据交易所根据上架的数据产品的应用场景及安全要求,分为数据集、API数据、加密数据、数据分析报告和数据工具五种交付形态。

具体来说,数据集和数据分析报告一般是安全级别不高的数据,交易双方通过合同条款的约束及水印、区块链存证等技术方式保障数据的安全。API数据交付方式是在原始数据不对外暴露,通过接口服务的形式,按次按量进行数据交易,通过传输加密等方式解决数据安全问题。加密数据交付适用于高敏感数据交付场景,通过隐私计算技术,在原始数据不出域的情况下,通过对原始数据加密后的数据进行计算和分析,实现计算结果的交易,有效保障数据安全。

《21世纪》:深圳数据交易所的揭牌、全国首批场内跨境数据交易启动,对深圳的发展意义如何?对全国发展数据交易将起到什么示范作用?

李红光: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提出支持深圳放宽数据要素交易和跨境数据业务等相关领域市场准入。

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中心城市,深圳毗邻香港,依托双区优势,发展数据跨境交易不但是天然优势,还是使命所在。深圳在跨境服务贸易发达,具备开展跨境数据交易的基础。

深圳数据交易所将跨境数据交易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将率先构建跨境数据流通及交易风险评估管理等制度机制,搭建以“数据不跨境、算法模型跨境”为特征的跨境数据可信流通技术平台,加快推进深港、深澳跨境数据合作,积极争取数据交易国际定价权,增强我国在国际数据交易市场上的主导地位。

(作者:张雅婷 编辑:李润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