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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印发《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时间:2022-09-27 10:46:31 | 来源:媒体滚动

本报讯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部署了五方面改革举措:优化电子电器产品准入管理制度,整合绿色产品评定认证制度,完善支持基础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体系,优化电子电器行业流通管理制度以及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在提到改革完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制度时,《意见》提出,动态调整实行进网许可制度的电信设备目录。将卫星互联网设备、功能虚拟化设备纳入进网许可管理,对与电信安全关联较小、技术较为成熟的固定电话终端、传真机等11种电信设备不再实行进网许可管理。将进网许可的审批承诺时限压减至15个工作日,将进网试用批文的有效期由1年延长至2年。推行进网许可标志电子化,实行电信设备产品系族管理。统一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和强制性认证电磁兼容(EMC)检测要求,企业申办许可和认证时只需进行一次检测,检测报告相互承认。

《意见》提出,优化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制度。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的审批承诺时限压减至15个工作日。除受限于无线电频率规划调整和频率使用许可期限要求外,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有效期限短于2年的延长至2年以上。优化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代码编码模式,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发布编码规则,由企业自主按照编码规则编制核准代码,便利企业安排生产计划,但产品取得型号核准前不得销售或者使用。

《意见》还提出,加大基础电子产业研发创新支持力度,加大对基础电子产业升级及关键技术突破的支持力度。鼓励相关行业科研单位、基础电子企业承担国家重大研发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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