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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财办副主任:慈善捐赠是自愿行为,绝不能“杀富济贫”搞“逼捐”

时间:2021-11-12 17:45:07 | 来源:中新经纬

来源:中新经纬

中共中央于11月12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韩文秀表示,推动共同富裕,解决发展问题是第一位的,分配问题也很重要,但不能仅仅靠分配来实现共同富裕。

有记者提问,经济增速正在放缓,是不是会对实现共同富裕带来挑战?中国在经济增长压力的情况下,如何实现共同富裕?

韩文秀表示,推动共同富裕,解决发展问题是第一位的,分配问题也很重要,但不能仅仅靠分配来实现共同富裕。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虽然已经超过1万美元,但还没有达到高收入国家的水平,即使把现在所有的国民收入全部平均分配,也还达不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没有捷径,不是变戏法,必须靠14亿多中国人民艰苦奋斗来实现。

第一,推动共同富裕,需要实现高质量发展。我国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们仍然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新时代的发展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

要增强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持续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从源头上打好共同富裕的基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人民在参与发展中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权利公平,共同创造社会财富,共同分享发展成果。可以说,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过程就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一主要矛盾的过程,是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优化分配结构的过程,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共同富裕的过程。

去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中国率先恢复经济增长,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展现了中国经济的强劲韧性。经济波动是短期现象,共同富裕是长期目标。中国经济拥有健康的基本面、巨大的内需潜力和发展空间,完全能够实现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提供更为雄厚的物质基础。

第二,推动共同富裕,需要构建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初次分配对于最终分配格局的形成具有基础性作用。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激励引导社会成员通过诚实劳动和创新创业富裕起来。初次分配既要讲效率,又要讲公平,要规范分配秩序、合理控制初始分配差距。再分配要增强对分配差距的调节功能,通过完善税收制度、提高直接税比重、加强税收征管,更好发挥收入调节功能。

同时,还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低收入者和困难地区的支持与帮扶,更好地发挥兜底提低的作用,努力使橄榄型分配结构的两头更小一些、中间更大一些。再分配也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既促进公平,又考虑效率,防止顾此失彼。总之,要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使收入分配调节既能够分好蛋糕,又有利于进一步做大蛋糕。

第三,推动共同富裕,需要企业“办好自己的事”。企业家为共同富裕做贡献有多种渠道和方式,最基本的就是要做到合法诚信经营,照章纳税,履行社会责任,善待员工和客户,保护劳动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办好自己的企业,为社会创造财富,这是企业的“本分”,也是为共同富裕做贡献的“正道”。

同时,国家鼓励支持企业和企业家在有意愿、有能力的情况下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这在客观上也会起到第三次分配的作用。随着我国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和更多的人富起来,加上国家激励政策的完善,我国的公益慈善事业将会迎来一个大发展。但是,慈善捐赠是自愿行为,绝不能“杀富济贫”“杀富致贫”,不能搞“逼捐”,因为那不符合共同富裕的本意,也不可能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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