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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结束“缓刑期”

时间:2022-03-23 21:45:21 |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图:新华图:新华

作者/骆轶琪

编辑/张伟贤

3月23日,中兴通讯发布公告显示,美国当地时间3月22日,公司收到法院判决,裁定不予撤销中兴通讯的缓刑期(即缓刑期将于原定的美国时间3月22日届满)且不附加任何处罚,并确认监察官任期将于原定的美国时间3月22日结束。

这与历史上中兴通讯曾遭遇两次外部压力有关。3月22日正是此前监察官的任期停止期。美国方面没有再施加压力,显示出对于中兴通讯合规再无异议。3月23日上午中兴通讯临时停牌,下午开盘后一字涨停至收盘。

不再叠加阻挠

23日中兴通讯公告事项其实有两条。第一件事是关于缓刑听证会。美国时间3月3日中兴曾收到来自美国法院发出的一项庭审指令,通知其参与3月14日召开的关于“缓刑期”撤销的听证会。

中兴核查后知悉,这是与2021年3月18日下属子公司ZTE(TX)Inc. 的前员工余建军曾收到起诉书,涉及共谋签证欺诈(“签证案件”)有关。

中兴在3月5日发布的公告中已经表明:签证案件指控的对象为余建军,该员工已从集团离职多年。截至公告日,公司没有在该签证案件中受到任何指控。

也就是说,此事完全与中兴无关。因此不构成“缓刑期”撤销的证据。

第二件事提到的监察官,则是与此前曾一度深切关系到中兴通讯正常生产运营的2016年出口限制措施有关。

这两件事之间并非没有关联,2016年中兴面对来自美国声称的出口管制,并在此后依据当地相关法律规定处以惩罚。到2018年,美国相关部门再次施压,激活禁售令。若3月份美国法院作出的是不利的判决,将会影响到中兴后续是否会再次面临禁售令等压力。

而根据3月23日的公告,3月14日召开的关于中兴“缓刑期”撤销的听证会,其结果对中兴是有利的,也因此,美国法院3月22日作出了不予撤销中兴通讯“缓刑期”的裁定。

这也被外界解读为是一种“胜利”。

中兴压力测试

回顾这一段历史。

2016年,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The 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 of the Department of Commerce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简称“BIS”)决定将中兴通讯及部分子公司加入实体名单,也即自当地时间3月8日起,美国出口管制条例(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下的产品供应商须申请出口许可才可以向中兴相关公司供应相关产品,并实行否决性假设的许可审查政策。

2017年3月,美国多部门为此分别与中兴通讯达成协议,对其提出8.92亿美元(892,360,064美元)罚款;BIS额外提出暂缓执行的3亿美元罚款(暂缓期后可豁免支付),予以七年暂缓期;美国司法部对该项协议提出三年观察期,并任命独立合规监督员在这三年间进行监督、出具年报。

2018年4月BIS再度签发了一项命令。具体来说,是限制及禁止中兴通讯及其子公司中兴康讯通讯有限公司申请、使用任何许可证或许可例外,或购买、出售,或从事任何涉及受美国出口管制条例约束的任何物品、软件、或技术等交易,这项命令自美国时间2018年4月15日激活,直至2025年3月13日(美国时间)止。

针对此事项,4月22日中兴通讯发布公告称,2016年4月以来,公司吸取过去在出口管制合规方面的教训,高度重视出口管制合规工作,把合规视为公司战略的基石和经营的前提及底线。

公司续称,中兴通讯成立了总裁直接领导的合规管理委员会;组建了覆盖全球的资深出口管制合规专家团队;引入多家顾问单位提供专业指导,构建和优化中兴通讯出口管制合规管理架构、制度和流程;引入和实施 SAP 贸易合规管控工具(GTS);组织员工进行合规培训;配合独立合规监察官开展的各项监管工作;并对出口管制合规工作进行持续投入。

美国时间6月8日,中兴通讯、中兴康讯与BIS达成《替代的和解协议》(下称“和解协议”)并立即生效。

根据协议,中兴通讯将支付合计14亿美元民事罚款,包括在BIS签发该命令后60日内一次性支付10亿美元,以及在BIS签发命令后90日内支付至由中兴通讯选择、经BIS批准的美国银行托管账户,并在监察期内暂缓的额外4亿美元罚款(监察期内若中兴通讯遵守协议约定的监察条件和前述命令,监察期届满后4亿美元罚款将被豁免支付)。

当年7月份的公告显示,根据BIS与中兴通讯及中兴康讯达成的《替代的和解协议》,7月13日命令已将相关公司从《禁止出口人员清单》移除。

不过在当地时间10月3日,基于此前的和解协议,德克萨斯州北区美国地方法院部分修改了此前批准生效的协议所列载的对公司监察条件。修改部分主要包括:(1)延长法院任命的监察官任期至2022年3月22 日(即此前派驻的合规监督员延长任期);(2) 授予监察官与和解协议约定的特别合规协调员享有的相同的、可以接触与遵循《2018年出口管制改革法案》《出口管理条例》和命令相关的特定文件、信息、设施和人员的权限。

法院任命的监察官任期已于22日到期。

3月23日的公告中,中兴强调,公司致力于打造全球一流合规的企业,坚持将合规视为战略发展的基石和经营的底线,遵守业务所在国适用的法律法规,全面开展合规体系建设。公司对合规管理体系的有效运作以及持续完善充满信心,将一如既往的履行对全球客户、员工、股东及合作伙伴的责任,并积极推动全球ICT产业创新和可持续发展。

在此前几年的“压力测试”之下,中兴通讯在公司内部把“合规”放到了尤为重要的经营地位,同时自2018年开始制定恢复期、发展期、超越期三步走战略,如今已经进入新发展节点。

2021年的全球分析师大会期间,中兴宣布开始进入下一个战略周期,并希冀推动第二曲线业务快速增长。如今减少了一道来自外部的经营干扰,对于公司的良性发展也将更加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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