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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加特林烟花不能手持燃放!网红烟花火爆背后新国标待颁布,有城市探索分级分类燃放

时间:2023-01-25 11:45:08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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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红星新闻

随着全国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今年春节期间,水母烟花“蹿”上热搜,加特林烟花则价格暴涨。

某生产水母烟花的烟花厂负责人张女士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加特林、水母烟花等这样的城市烟花越来越受欢迎。对于一些市民手持加特林烟花燃放的危险行为,张女士指出,加特林烟花不能手持,而是要固定在地面燃放,但大多数消费者没有注意到燃放说明。

此前多位行业人士提出,烟花应该分类分级城市燃放。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正在修订中,而2020年就开始征求意见的《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新国标也还未颁布实施。

危险:有人手持加特林烟花,提醒要注意安全

上述烟花厂负责人张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今年烟花销售十分火爆,在节前就已销售一空,目前无货。

据行业内普遍反映,首先是水母烟花最先卖光,其次是手持类,然后是地面礼花类。近年来,因其趣味、玩法、互动性,大人小孩皆宜,在稍微空旷的地方即可燃放,城市烟花越来越受欢迎。同时,在同样的预算下,城市烟花可玩时间更久。不过偏好也有地域差异,北方相对更青睐观赏性强的大烟花。

对于安全方面的隐患,张女士表示,正规生产的烟花都是安全的。水母烟花等城市烟花不开炸、药量小、噪音小、烟量小,安全系数较高。红星新闻此前报道,某地应急管理局负责人表示,不开炸的传统烟花相对安全。

↑网友上传的水母烟花图片。图据@扯下一世繁华 微博↑网友上传的水母烟花图片。图据@扯下一世繁华 微博

不过,红星新闻记者在网络平台上注意到一些民众手持加特林烟花进行燃放的行为。有消防部门还紧急提醒“很危险”。

↑网友发布的手持加特林烟花进行燃放的视频截图↑网友发布的手持加特林烟花进行燃放的视频截图

根据媒体报道,广西南宁消防最近用一块猪肉模拟人的皮肤,进行了一系列试验。消防员点燃一款“加特林”烟花后,对着猪肉喷射,随后,猪肉表皮就被花火灼烧出无数个黑点。这些花火如果打在人身上,后果不堪设想。

张女士指出,加特林烟花并不能手持,而是要固定在地面燃放,大多数民众没有注意到说明。张女士提醒,一定要严格按照包装上的燃放说明操作,并注意安全距离和场地。

除了安全问题外,张女士还呼吁民众燃放后要收拾好垃圾,在享受欢乐的同时,共同营造烟花燃放的良好环境。

呼吁:烟花爆竹细化分级,期待“新国标”颁布实施

记者了解到,此前有多位行业人士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提出,烟花爆竹燃放应该分类分级,明确某些类别产品可以在城市燃放。与此同时,烟花行业也呼唤新的管理规定和标准。

应急管理部2019年答复全国政协委员诸葛彩华的提案时表示,应急管理部、公安部等有关部门积极引导各地方政府权衡利弊、科学评估、听取群众意见,综合考虑大气环境容量、传统习俗等因素,合理制定本地区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避免“禁放”一刀切全面(全区域、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鼓励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春节、元宵节、中秋节等重大传统节日期间和庆典活动中组织专业燃放。应急管理部还在答复中表示,全国烟花爆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在组织修订《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研究制定《烟花爆竹环保性能评价方法》,将对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进行细分,明确安全环保技术指标,对烟花爆竹环保性能进行分级评价,考虑制订安全系数高、环境影响小、适宜于大部分区域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级别类别标准,以及适宜城市燃放的城市烟花标准,为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制定烟花爆竹燃放政策提供技术依据,为消费者选择适用的烟花爆竹产品提供指引,为烟花爆竹行业转型升级营造积极稳定的环境。

继2020年《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征求意见后,2022年8月,工信部《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报批稿)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已于当年9月结束,截至目前该标准暂未见颁布实施。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现行的2013版《烟花爆竹质量与安全》将烟花爆竹产品分为A、B、C、D四级,征求意见的新标准将C级细化成C1、C2两个等级。其中,C2、D等级产品适于个人在建筑密集区、较近距离燃放,含药量较小、危险性较小。同时,新标准提出了个人燃放类、专业燃放类两类消费类别。

全国烟花主产地浏阳市烟花爆竹产业总会会长钟自敏此前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对于加特林、水母烟花等“网红”烟花,产业会针对每一个产品类型牵头制定团体标准,禁止为销量改造高度、药量等加大安全风险的行为。

探索:有城市在限放区域内,允许部分产品燃放

与此同时,对烟花燃放实行分级分类的城市并不多。

比如,广西柳州市在实施“禁改限”规定时,2018年除了区域、时间外,还曾明确规定了种类,严禁销售、燃放鱼雷、火箭、跳猫、双响炮、拉炮、摔炮、砸炮及其他不易控制其发射方向、距离的烟花爆竹。在限制燃放市辖区域、时间内,可以销售、燃放符合《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的“产品分级与药量”规定划分的B、C、D级品种的烟花爆竹。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内蒙古赤峰市2022年12月18日出台、202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政明确,中心城区的限放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规定的C级、D级中的喷花类、旋转类、玩具类及D级中组合烟花类(仅限喷花组合)产品,只是不允许燃放专业燃放类产品,以及C级中的爆竹类、升空类、吐珠类、组合烟花类产品。

据浏阳日报,2021年8月初,赤峰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派出调研组,赴浏阳调研,给出了“在春节期间有选择性地放开C2级、D级烟花产品的销售和燃放,制定更加有针对性的限放措施”的调研组建议。2022年11月4日,赤峰市听取行业对烟花爆竹管理的意见。最终,赤峰烟花爆竹管理新政为市民保留了燃放烟花爆竹的权利。

红星新闻记者 胡伊文

编辑 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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