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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北京一公益基金会起诉三星 法院终审判决三星不正当竞争,赔偿10万元

时间:2023-02-04 21:45:05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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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发布的澄清声明↑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发布的澄清声明

红星新闻记者丨卢燕飞

编辑丨彭疆 责任编辑丨魏孔明

2月4日,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中国)公司”)发布声明称,本公司举办的“节能环保我是行动者三星助力一校一梦想”公益活动与北京感恩公益基金会及其主办的公益项目“一校一梦想”没有任何关联,且本公司与北京感恩公益基金会也不存在法律上的关联关系及商业或公益领域的合作或许可关系。

三星(中国)公司表示,因本公司不慎造成上述公益活动与北京感恩公益基金会“一校一梦想”公益项目的混淆或误认,从而给北京感恩公益基金会带来的困扰和影响,本公司深表歉意,特此予以澄清。基于对北京感恩公益基金会的尊重,本公司今后将不再使用“一校一梦想”作为任何活动的名称,以避免未来可能产生的混淆或误认。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2015年起,北京感恩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感恩基金会”)申请注册了“一校一梦想”商标,并获得通过。2021年“六一”儿童节期间,三星(中国)公司使用“一校一梦想”字样做了相关活动,之后两家公司产生法律纠纷。日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三星(中国)公司因构成不正当竞争赔偿感恩基金会10万元,并发布澄清声明。

三星(中国)公司

因使用“一校一梦想”字样被诉至法院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21年6月14日,北京感恩公益基金会在公众号“一校一梦想”发布一篇名为《三星中国,你以为删除了就没事了吗?你必须为“伪公益”道歉》的文章,引发热议。其文章指出,韩国三星(中国)公司在“六一”儿童节期间,对外发布宣传稿件称,“一校一梦想”是由“三星中国”发起的公益项目,以提升其在中国的品牌形象。

感恩基金会认为,三星(中国)公司未经基金会授权,在官方微博以及线下场景中,擅自使用“一校一梦想”名称展开带有商业传播性质的传播活动是不恰当的,这不仅侵犯了感恩基金会的合法权益,也是对“一校一梦想”捐赠人和志愿者公益成果的侵犯。因此将对方诉至法院。

红星新闻记者查询中国商标网发现,北京感恩公益基金会分别在2015年6月26日、2015年9月25日、2017年2月23日申请注册了4个“一校一梦想”“一校一梦想ONE SCHOOL ONE DREAM”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为第36类和第41类,包括募集慈善基金、经纪、担保、组织收款、共有基金、电子书籍和杂志的在线出版、提供体育设施等,有限期至注册公告日之后的10年,最早为2026年8月27日。即三星(中国)公司使用“一校一梦想”字样时,系列商标均在有效保护期内。

↑北京感恩公益基金会注册的商标信息↑北京感恩公益基金会注册的商标信息

资料显示,截至2021年10月15日,“一校一梦想”项目已上线2304天,筹款总额超过32611316.6元,累计已超过2155376人次参与捐款,助力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855个校园圆梦,95809名乡村儿童和8910名乡村教师直接受益。

三星(中国)公司因不正当竞争

法院判决赔偿10万元

天津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判决后,感恩基金会提起上诉。日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终审判决。

红星新闻记者从感恩基金会处获得的判决书显示,一审法院认定三星(中国)公司在其活动现场使用“一校一梦想”字样的行为并不构成商标性使用,因此对北京感恩公益基金会认为三星(中国)公司线下使用“一校一梦想”字样构成商标侵权的主张,不予支持。

关于感恩基金会起诉三星(中国)公司相关行为构成虚假宣传,一审法院认为,因三星(中国)公司开展的上述公益活动真实存在,不属于欺骗、误导行为,因此对感恩基金会这一主张不予支持。

同时一审法院认为,作为长期从事公益事业的三星(中国)公司,应当知道“一校一梦想”公益活动和影响力和知名度以及该公益活动的发起者,但却在其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内容中,多次使用了“助力‘一校一梦想’”“发起的‘一校一梦想’公益活动”等内容,客观上容易引人误认三星(中国)公司为该公益活动的发起者,或与该公益活动存在特定联系。

综上,一审法院认为,三星(中国)公司涉案网络宣传行为实质上属于不当利用感恩基金会“一校一梦想”项目已取得的商誉和市场影响,为自己谋取正向宣传、更多关注和交易机会的行为。同时也分散了相关公众对感恩基金会“一校一梦想”服务的注意力,减轻了相关公众访问感恩基金会“一校一梦想”服务的兴趣,故一审法院认为三星(中国)公司网络上的被诉行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依法构成对感恩基金会的不正当竞争。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原判,即认定三星(中国)公司在其活动现场使用“一校一梦想”字样的行为不构成商标性使用,并无不当;三星(中国)公司的公益活动不构成虚假宣传;三星(中国)公司在其微博、微信公众号中使用“一校一梦想”字样不存在主观恶意。判决三星(中国)公司在其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连续24小时发布澄清声明,消除因其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原告北京感恩公益基金会造成的影响,赔偿北京感恩公益基金会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共计10万元。

同时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强调,需要明确的是,三星(中国)公司虽然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但其主动进行公益活动、赞助相关院校、圆梦广大师生的行为亦值得肯定。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三星(中国)公司已在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澄清声明,而以上声明中没有落款也没有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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