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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大消息!刚刚,北交所第二批业务规则出炉→

时间:2021-09-10 21:46:51 | 来源:央视财经

来源:央视财经

9月10日下午,距离首批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不到一周,第二批业务规则亮相。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业务规则有《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试行)》(简称《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试行)》(简称《再融资审核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试行)》(简称《重组审核规则》)。本次征求意见的规则是北交所试点注册制、履行审核职责的基本规则依据,总体安排与科创板、创业板保持一致。

业务规则主要对四个方面内容作出规定:

一是落实试点注册制相关要求。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审核理念,通过审核问询等方式督促发行人、上市公司等信息披露义务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压实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责任,引导各市场主体归位尽责。

二是贯彻公开透明审核理念。将审核流程、审核结果等关键节点信息、交易所问询等审核意见全面向市场公开,充分接受社会监督。规定各项审核工作时限,重组上市审核最长不超过3个月,其他审核事项最长不超过2个月,明确市场预期。

三是明确具体审核流程。对受理、审核机构出具审核意见、提交上市委员会或并购重组委员会审议、交易所出具审核意见或决定、报中国证监会注册等流程作出具体安排,明确相关职责分工和程序衔接,确保发行并购审核注册工作高效有序运行。

四是加强自律管理。进一步强化对发行人及中介机构等相关主体的违规责任追究,细化违规情形,丰富惩处手段,与证监会发行注册相关部门规章中的违规处理相衔接,总体要求与科创板、创业板保持一致。

北交所受理拟上市公司申请文件并审核通过后无需中国证监会重复受理

北交所试点注册制后,《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做了三部分调整优化。

一是明确交易所审核与证监会注册的衔接分工。北交所受理申请文件并审核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即可,无需中国证监会重复受理。

二是延长财务报告有效期。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有效期为6个月不变,但特别情况下可申请延长的期限从1个月调整为3个月,即将财务报告有效期由“6+1”延长至“6+3”。考虑到发行人为新三板挂牌公司,需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后续北交所还将明确相关衔接安排。

三是完善审核时限总体要求。明确发行人及保荐机构问询回复总时限为3个月,上市委员会暂缓审议时限为2个月,传递及时回复、限时审核的监管信号,进一步明确审核预期。

仅有净利润或营业收入标准符合条件的资产可以实施重组上市

根据《重组审核规则》,北交所建立了高效便捷的审核机制:

一是优化重组认定标准。结合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特点,进一步明确“日常经营行为”的具体内涵,将能够充分说明合理性和必要性的现金购买土地、厂房、机械设备等行为视为日常经营行为,不纳入重组管理。

二是完善重组审核机制。在上市委员会内部设立并购重组委员会,对审核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及上市公司申请文件进行审议,进一步提高重组审核的专业性、审慎性和权威性,加强风险把控。

三是明确重组上市标准。考虑到重组上市的特殊性,坚持底线思维,明确仅有符合上市条件中净利润或营业收入标准的资产可以实施重组上市,有效把控置入资产的经营风险,切实保障上市公司质量稳步提升。

四是丰富并购支付手段。借鉴交易所市场实践经验,明确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可转债购买资产或者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核程序等参照适用《重组审核规则》,丰富支付手段,便利市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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