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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权:V观财报|新亚制程收关注函认定控制权变更是否合理?

时间:2023-02-16 18:45:48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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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2月16日电 16日,深交所向新亚制程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控制权已发生变更的依据是否充分,认定控制权已发生变更是否合理。

截图来源:深交所网站截图来源:深交所网站

据悉,2月16日,新亚制程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称由于衢州保信央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保信央地”)已能控制董事会多数席位,珠海格金六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格金”)、湖南湘材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南湘材”)、维也利战投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维也利”)已出具《关于不谋取新亚制程控制权的承诺函》,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保信央地签订《表决权放弃协议》,新亚制程控股股东变更为保信央地,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王伟华。截至目前,新亚制程前五大股东新力达集团、保信央地、珠海格金、湖南湘材、维也利持股比例分别为9.38%、9%、8.38%、7.76%、5.99%。

公告显示,公司董事会改选后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保信央地向上市公司提名5名非独立董事人选及2名独立董事人选。

对此,深交所要求新亚制程对相关问题进行说明。

一是说明上述董事会席位安排的合理性、合规性,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提名权的情形。结合持股5%以上股东出具《关于不谋取新亚制程控制权的承诺函》,说明相关股东是否仍有对董事会的提名权,是否存在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向公司提出变更董监高等相关提案的风险,公司董事会结构是否稳定,是否预期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二是要求新亚制程说明在保信央地持股比例小于新力达集团、与珠海格金相差不足1%、与湖南湘材相差不足2%的情况下,通过新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放弃表决权、其余持股5%以上股东出具《关于不谋取新亚制程控制权的承诺函》,即认定公司控制权已发生变更的依据是否充分,认定控制权已发生变更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向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补充报送控制权变更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三是说明根据《表决权放弃协议》,新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转让后的相关股份是否具有表决权,在表决权放弃期限内,新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转让股份是否需取得保信央地的书面同意,转让股份尤其是向第三方转让全部弃权股份对控制权稳定性的影响,是否存在控制权不稳定或股权之争的风险。

四是结合保信央地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自身业务开展情况及未来经营计划,未来资金需求及应对计划、主要股东背景及财务状况等,进一步说明保信央地是否具有经营管理上市公司的能力,是否计划长期持有上市公司控制权,本次控制权变更是否涉及对你公司经营管理、人事变动等重大事项的后续安排,未来12个月内对公司资产、主营业务、人员、组织结构、公司章程等进行调整的计划。

公开信息显示,新亚制程主营业务为电子制程方案服务、电子制程产品服务、产业配套服务。

二级市场方面,新亚制程2月16日收跌5.07%报7.86元/股,现总市值40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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