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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要、又要、还要”:政府引导基金如何实现多元化目标

时间:2022-07-01 15:46:57 |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在前文中,我们分析了政府引导基金已经发生的变化,如对区域产业发展的推动、对早期创业和投资的支持、偏好有垂直产业专注的子基金管理团队。

第三篇观察主要围绕政府引导基金的投资诉求变化,以及先行者们在进行的探索。

从资金属性上看,政府引导基金的性质已经从最早的财政补给,向推动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式过渡,并有望成为产业政策落实的重要政策工具。

对应在地方政府引导基金所要承担的使命上,则开始向兼顾引导产业发展、带动实体经济、寻求财务回报的方向发展。

多元化目标的实现为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提出了新要求,首先可以看到的是各地引导基金的市场化和专业化建设。

政府引导基金通过投资子基金实现前述多元化需求,让优秀的GP团队成为稀缺资源。为了吸引优秀基金管理团队落地,一些陈旧的机制和要求开始松动,包括国有资本占比、注册地限制、返投要求等。

绩效评价机制不断优化

谈谈绩效评价机制。

我们在八大核心发现部分中简述了对政府引导基金政策效能、财务指标、管理效能的观察,这些是政府引导基金的绩效考评的常用指标。

通常来说,政府引导基金主要从政策效应、社会效益和管理效能三个维度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每个一级指标下设有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赋予不同指标不同的权重。

2018年以来,我国政府引导基金进入规范化发展阶段,政府引导基金管理也逐步完善。随着国家关于政府引导基金的管理细则逐步完善,部分省市修订了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与国家级引导基金相比,部分地区的政府引导基金政策更加灵活、导向性更加明确。

根据清科研究中心的数据统计,截至2021年底,中国累计设立1988只政府引导基金,目标规模约为12.45万亿元人民币,认缴规模则达到约6.16万亿元人民币。

政府引导基金与创投机构之间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政府引导基金需要创投机构来实现资本招商与经济转型发展目标,创投机构则需要政府引导基金来撬动更多社会资本。

在这种合作中,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设计是双方长期持续合作的基石。

“基金+产业”模式兴起

政府引导基金向子基金管理人提出诉求的前提,是对区域内的发展环境、市场前景、发展空间具备清晰认识。

有分析人士认为,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的阶段中,政府引导基金应充分尊重区域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发挥区域比较优势、梳理区域产业基础、确定核心产业、完备产业生态链,并适时出台、修订促进企业发展的配套政策,才能真正立足项目培育、夯实产业基础、优化营商环境,进而引导区域内的诸多创新要素形成合力。

当“基金+产业”模式成为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当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用模式,考验地方政府的不只是引导基金的规模实力,更重要的是资金背后的资源与生态支持。

基于对区域内产业的深刻理解,“基金+产业”的合作模式开始发挥效用。在厦门市集美区产业引导基金的实践中,该区通过建立“基金招商、产业布局、专业化服务”的招商工作机制,形成有集美特色的基金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体系,并采取多项举措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政府服务,多举措构建运行高效、良性发展的招商生态圈,成为许多企业落脚的“好婆家”。

共筑创业创新生态

按照清科集团的测算,每1000亿基金落地,在十年间能为区域政府带来200亿到300亿的税收,其带来相应的产业资本落地量、GDP总量非常可观。

作为“基金+产业”的升级版,我们发现,一些政府引导基金正在试水与投资机构共同打造创新生态,形成“政府、产业、资本”的更多互动。

这样的诉求下,有地方政府正在探索与头部机构合作成立创新中心或创业孵化器。该合作模式中,政府引导基金与基金管理团队一方面保持是基金出资人和基金管理人的关系,另一方面也作为区域产业共建伙伴,为初创企业提供资金和资源。

不仅是北京、上海、深圳等传统意义上的创投集聚区,近年苏州、无锡等地都有PE/VC机构与地方政府及国资机构合作成立创新孵化中心的案例出现。对于地方政府和国资机构来说新的合作模式可用以解决引导基金和地方国资的分散式点状投资问题,将政策、资金、资源更高效地集聚在产业园区的物理载体中。

这些合作模式都可以理解为深化基金招商的具体实践。通过深化与相关部门联络互动机制,地方政府能够以引导基金为招商“抓手”,结合区域基金优势、产业特色、招商空间特点,促进增量和存量齐发力,为招商引资注入新的动力和支撑。

(作者:赵娜 编辑:林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