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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效能持续提升

时间:2021-10-13 12:45:15 | 来源:界面新闻

原标题: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效能持续提升 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今年以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聚焦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堵点痛点问题,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创新突破行动,深入开展“体外循环”“隐性审批”专项整治,全面加强项目全过程审批管理,全省基本实现审批流程、审批系统、审批体系、监管方式“四统一”,切实提高了项目落地和投产效率,助力了全省高质量发展。1—8月份,全省共受理工程建设项目2.7万个、办理审批7.7万件,同比分别增长59%、114%,项目平均审批用时压减到100个工作日以内。

一、坚持创新突破,着力打造最优流程

(一)合并同阶段同部门审批事项。按照“对由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的要求,结合我省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优势,在全国率先从市政公用报装、用地核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验收备案、市政设施类审批等6个方面,将同部门同阶段办理的21个事项合并为6个,实行工程建设项目综合审批服务窗口统一提供综合受理表单和办理指南,统一受理申请材料后同步推送相关审批部门限时完成审批,统一汇总补正要求一次性反馈给申请人,申请人获得附带多个审批结果的一个证书。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由73项压减到49项,压减率33%。

(二)优化部门协作事项办理。通过系统互联互通、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跨部门事项办理便利度。一是优化招投标事项办理,完成工程审批系统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实现招投标文件和信息共享共用。二是实行水电气热信联合报装,推动工程审批系统与市政公用专营单位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市政公用报装纳入“一张表单”和“联合踏勘”,无需单独申请。三是推行分阶段联合验收。按照“进度相似、并联打包”的原则,将竣工规划核实、消防验收、人防验收、市政公用设施验收等事项整合到不同阶段,推行分段联合验收,提升联合验收可操作性,验收时间压缩60%以上,全省已有700余个项目受益。济南市首创“两段式”限时联合验收,被住建部在全国复制推广。

(三)调整部分事项审批门槛。一是调整规范审批范围。针对部分市县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层级多、时间长等问题,按照“非有必要、无需上会”的原则,指导各地缩小规委会审查范围,大幅提高规划审批效率。二是推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制。符合地块详细规划或用地总平面图要求,且对国土空间影响规划较小的特定建设工程,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用时压减15个工作日。三是缩小初步设计审查范围。对于建设内容单一、标准明确、技术方案简单的政府投资中型及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不再进行初步设计审查。四是适当提高施工许可办理限额。由“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且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提高到“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允许建设单位分段办理施工许可,平均帮助企业提前2个月开工。

二、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整治“体外循环”

在全国率先研究制定全过程审批时间管理流程图和计算规则,按月形成系统监测数据分析报告并定期通报,指导各市不断规范审批服务行为。早于国家部署,组织全省扎实开展“体外循环”专项排查。一是以排查项目审批全过程用时为突破口,消除“体外循环”。按照“全流程、全覆盖”原则,组织各阶段牵头部门,以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和特殊程序为重点,全面排查审批服务事项纳入用时管理情况。二是以排查服务效率为着力点,促进审批规范运行。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实行线上线下“一窗受理”情况,规范办理流程,杜绝违规设立服务事项或材料。三是以信息技术为手段,整改审批异常情况。充分利用工程审批系统监测分析功能,查找异常审批情况,及时印发问题提醒函或督办函,督促各市限时核实整改,1800余个疑似存在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四是广泛听取市场主体意见。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议和投诉微信小程序”应用情况纳入整治范围,畅通市场主体反映问题渠道。通过省房地产协会等社会组织向社会公开征集“体外循环”“隐性审批”问题线索,召开企业座谈会,听取市场主体意见建议。截至目前,省级部门收到市场主体反馈有效意见建议300余条,全部得到及时解决。

三、坚持服务优先,着力提高办事效率

(一)全面推行全流程线上审批。在市县上线运行全省统一的工程审批系统,全面加强对系统运行情况的监测,督促指导各市精准提升线上审批效能。各市工程审批系统累计与300余个业务系统实现互联互通,申请材料、审批过程信息、结果文书实现共享。8月份,全省工程审批系统覆盖审批事项数平均为34个,同比增长36%;审批数据实时共享率达91%,并联审批率达46%,同比分别增长7个百分点、19个百分点。

(二)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枚印章审批”。一是印发规范工程建设项目“一窗受理”的指导意见,将各阶段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和市政公用报装全部纳入综合窗口管理,实行“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一站式审批服务模式。二是按照省政府事项划转指导目录,将投资建设链条上的40余项行政许可事项,从原来十几个部门划转到市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集中实施,今年以来累计办理并联审批事项4.13万件,审批服务效能明显提升。三是“全链条”下放审批事项,按“以需定供、精准放权“的思路,向各市、国家级功能区累计下放投资建设链条上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44项,跟进指导基层做好承接工作,大幅压缩审批层级,减少了建设单位“上下跑”次数。

(三)全面优化评估评价、中介和市政服务。建立建设用地区域评估制度,政府统一组织对拟提供建设用地的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等事项进行评价,无需用地主体重复评估,已有9456个项目应用区域评估成果,节省企业资金成本2亿元,加快了项目实施。将施工图审查等中介服务纳入清单管理,实行服务承诺制。大幅降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鼓励各市将勘察、监理、测绘等中介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基本实现办理建筑许可“零成本”。整合全流程测绘事项,推进“多测合一”成果全过程共享应用,全流程测绘用时压缩三分之一左右,综合测绘费用降低20%以上。简化排水接入流程,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张表单”,主动提供服务。完善水气热服务规范和评价体系,开展服务质量评估和通报,印发通报20期(次),企业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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