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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化妆品被整治,全网清理干细胞/刷酸化妆品

时间:2021-10-12 14:45:10 | 来源:界面新闻

原标题:违法化妆品被整治,全网清理干细胞/刷酸化妆品

今日(10月1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称,自2021年10月至2022年10月,将再次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专项行动将重拳打击未注册或者未备案、标签违法宣称、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化妆品。

此举意在全面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加强网络销售化妆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违法化妆品行为。

重点整治三大类化妆品

今年1月正式落地的新条例以及后续出炉的配套法规,形成了化妆品全产业链监管制度体系。而这一体系,无疑成为了此次专项工作的重要行动纲领。

根据通知,此次专项行动有三大工作重点。

1、清理整治未经注册或者未备案的化妆品

通知表示,将对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化妆品注册备案情况开展重点检查,清理整治利用网络销售的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冒用他人化妆品注册证的化妆品以及国家或者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知暂停或者停止经营的化妆品。

此要求与今年1月正式落地的新条例相关。针对化妆品网络经营管理,新条例要求,“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承担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管理责任,发现其存在违法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报告监管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要立即停止提供平台服务。”

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办法》中,也进一步强化了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主体责任,提出更为具体的要求。如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申请入驻的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至少每6个月核验更新一次。

2、清理整治标签违法宣称的化妆品,“刷酸/干细胞”产品将被严查

通知要求,对电子商务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展示的化妆品产品标签等信息是否全面、真实、准确且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一致开展重点检查,对标签存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违法宣称药妆、干细胞、刷酸、医学护肤品等的化妆品进行清理整治。

事实上,早在2019年,国家已经发出“药是药,化妆品是化妆品”的严令,“药妆”近年已经成为化妆品行业的“禁忌”,但仍有不少品牌打着“医学级护肤品”的擦边球。

今年8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名为《科学认识“刷酸”美容》的科普性文章,明确强调“刷酸治疗”中的“酸”,不是化妆品;一个月后,药监局再发《“干细胞化妆品”是个伪概念》一文,将干细胞化妆品宣告死刑。

品观APP在天猫、拼多多等多个电商平台搜索发现,仍有部分美妆产品在包装或宣传上出现了“干细胞”“刷酸”等宣称词汇。

随着“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等正式开启,这些产品将全部面临清理和整治。

3、清理整治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化妆品,儿童化妆品是关注重点

通知还提及,对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化妆品质量安全情况开展重点检查,清理整治利用网络销售的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化妆品、使用禁用原料生产的化妆品、超范围或者超限量使用限用组分生产的化妆品等,重点关注儿童化妆品、祛斑美白类化妆品等。

就在3天前,国家药监局刚刚发布了《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儿童化妆品定义、标签要求以及儿童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主体责任。此次行动的启动,势必有利于首部儿童化妆品监管法的实施与落地。

2年查处涉案化妆品金额超20亿

国家药监局官网资料显示,自2019年起,国家药监局已连续多次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非法添加、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根据公开报道,2020年全国查办化妆品案件11900件,责令停产整顿478家。两年间,会同公安机关重拳出击,查处了一批化妆品重特大案件,捣毁生产经营窝点5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00余人,涉案总金额超过20亿元。

而今年以来,国家已经陆续开出大量巨额罚单,为专项行动的开启释放了信号。根据品观APP报道(详见《史上最密集!又一美妆巨头被罚》),今年5—8月,已经有5家美妆企业拿到6起罚单,罚款金额超175万元。其中不乏汉高、雅诗兰黛、丝芙兰等知名企业。

就在专项行动通知发布当天,信用广州还发布了一条广州天芝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该公司生产的产品因在原料中添加了禁用成分,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生产化妆品所需的原料、辅料以及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相关规定,被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12376.56元。

根据通知,此次专项行动分为工作部署和自查整改阶段(2021年10月至2022年2月)、专项检查阶段(2022年3月至2022年9月)、工作总结阶段(2022年10月)。

在自查整改阶段,对检查发现的经营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化妆品、经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知暂停或者停止经营的化妆品以及其他违反《条例》《办法》规定的行为,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法或者依据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及时制止,并报告平台所在地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而在专项检查阶段,鼓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利用技术手段开展网络监测,通过数据检索、大数据筛查等方式提高专项行动的针对性、靶向性。另外,根据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实际需要,重点产品开展网络抽样检验也将是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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