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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国家网信办拟对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进行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

时间:2021-10-26 21:45:56 | 来源:界面新闻

原标题:快看|国家网信办拟对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进行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

图片来源:Unsplash图片来源:Unsplash

10月26日,根据“网信中国”公众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2015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

意见稿提出,互联网用户账号使用者注册账号时,应当与互联网用户账号服务平台签订协议,提供真实身份信息,遵守平台内容生产和账号管理规则、平台公约和服务协议。

互联网用户账号使用者在注册、使用账号时,账号名称信息可与使用者的真实职业身份信息相一致。

未成年人注册账号时,应当取得其监护人的同意并提供未成年人本人居民身份证号码用于真实身份信息核验。

此外,意见稿第六条规定,互联网用户账号使用者在注册、使用账号名称信息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互联网个人用户的账号名称信息应当充分体现个人特征,不得模仿、类似党政军机关、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的名称、标识,或是国家行政区域的地理名称,避免误导公众;互联网机构用户的账号名称信息应当与机构自身的名称、标识等相符合,与机构性质、经营范围和所属行业类型相匹配。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稿提出,互联网用户账号使用者注册、使用的账号名称信息,不得有下列情形:

对于互联网用户账号服务平台,意见稿规定称,互联网用户账号服务平台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要求互联网用户账号使用者在注册账号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

互联网用户账号服务平台向未成年人提供账号注册服务的,应当取得其监护人同意,并对未成年人进行基于居民身份证号码的真实身份信息核验,对监护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核验。

而意见稿也指出,上述“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信息”,是指互联网用户账号使用者在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网络平台注册、使用的名称、头像、封面、简介、签名、认证信息等用于标识用户账号的信息。“互联网用户账号使用者”,是指注册、使用、管理互联网用户账号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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