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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对轻微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货运车辆违法行为“包容免罚”

时间:2022-05-21 08:47:14 | 来源:辽沈晚报

近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与省公安厅、省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道路货运安全管理 关爱服务货车司机的意见》,强调要及时协调解决货车司机“包容免罚”、便捷通行、诉求受理等急难愁盼问题。

问:对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具体指什么?

答:《意见》指出,在“包容免罚”机制中,对于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轻微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货运车辆违法行为建立容错机制,以教育为主,实行首次免罚。对因疫情原因,导致货运车辆逾期未进行综合性能检测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免于处罚。

问:目前,哪些货车可以在高速公路收费站优先通行?

答:针对保障抗疫人员及医疗防疫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和春耕、能源、原材料等重要生产物资实施优先通行,视需开辟专用通道,保障持有通行证的车辆优先查验、便捷通行,确保重点人员物资运输畅通。

问:针对高速服务区货车滞留问题,有何解决之道?

答:对受疫情影响,滞留高速公路服务区的货车司机,采取“一车一策”受理货车司机诉求,视需提供餐饮、休息、加油等服务,逐车解决货车滞留问题,实现滞留车辆动态“清零”。在有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置固定及流动核酸检测点,为过往货车司机提供核酸检测服务。

问:对货车司机的投诉举报,将如何受理?

答:《意见》指出,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投诉举报电话,主动向社会公开,及时解答咨询诉求,受理的货车司机对管理部门乱收费、乱罚款、违规执法等投诉举报事项,坚持一事一办理、即报即查、即接即办。

辽沈晚报记者 张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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