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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RA又被罚!半年内四次

时间:2021-10-24 08:45:29 |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原标题:ZARA又被罚!半年内四次

10月22日,南都记者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ZARA关联公司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名下新增2则行政处罚信息,因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违反《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罚没15.9万元、13.68万元,合计约29.6万元。南都记者梳理发现,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自4月以来,因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事由已四度被罚,罚金累计金额达32.407985万元。

10月13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披露,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经销的女式低帮靴和连衣裙等产品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经查,被判定为不合格的女式低帮靴等产品的货值共计14500.32元,获利共计3302.26元。被判定为不合格的连衣裙等产品的货值共计63349.53元,获利共计10062.55元。

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停止销售涉案不合格产品,没收违法所得1.006255万元,罚款12.669906万元。

另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自2021年4月至2021年5月止,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采购用于销售的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货号8574/415/800、8281/487/800、9252/405/800的裤子,共计296条,均已全部销售,无库存。上述产品货值金额共计82004元,违法所得35964.5元(不含税)。

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停止销售以不合格产品以冒充合格产品的服装,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罚款1.5倍的罚款12.3006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3.59645万元。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2021年4月以来,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已四度因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事由被罚,累计没收违法所得达5.172126万元,累计罚款金额达27.235859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于2005年10月31日在上海市工商局登记成立,注册资本达3692万美元。法定代表人RAMONRENONTUNEZ,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男装、女装、童装、婴儿装、内衣、服饰、家用饰品等。

(编辑:曾静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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