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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多措并举助力企业“出海”

时间:2021-10-18 22:48:08 |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海关总署多措并举助力企业“出海”

中新网北京10月18日电 (记者 刘亮)记者18日获悉,近期海关总署聚焦企业发展的新需求、新期待,大力推进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改革、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改革、推广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等工作,助力企业“出海”。

在信用管理制度改革惠企增活力方面,海关总署借鉴国内国际信用管理先进理念和做法,突出“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海关监管机制。

受益于海关多年积极开展信用培育,中国最大的进出口商之一东方国际集团内部已有12家AEO企业。旗下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成为AEO企业后,其在国外的入境通关速度大为加快,放行时间最长也从4-5小时缩短为1小时。

近年来,加工贸易企业规模逐渐扩大,企业集团化运作需求不断增强。海关总署顺应企业发展需要,在传统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基础上,积极探索,推出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为优化企业原材料统一采购、配置、提升企业竞争力送上又一份“大礼”。

新模式打破了加工贸易保税料件仅限于企业自用的限制,允许保税原材料在集团内跨企业流转、存放,使集团内企业由自备料件、自给自足转变为集团统一调配,有效解决集团内企业供应链紧张的痛点。

青岛海关辖区的山东美佳集团,受疫情影响订单结构变化,出现了主打国外商超产品的成员企业产能紧张、而寿司类产品加工企业订单不足的局面,通过集团内保税料件的结转有效解决了部分成员企业供应链紧张的问题,帮助企业集团内部结转保税货物831吨,货值216万美元。

为更好地解决跨境电商企业的退货入区难题,近日,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广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的公告》,该措施的推出,是海关总署助力外贸发展,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改革红利的又一个实实在在的礼包。

具体地,退货中心仓模式是指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模式下,跨境电商企业境内代理人或其委托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仓储企业可在区域内设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退货专用存储地点,将区外退货仓转移到区内,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商品的企业质检,理货,分拣申报、重新上架等作业流程转移至区域内,一站式完成全业务退货流程。

唯品会(中国)有限公司郑州片区关务主管张姣说:“以前我们要在区外租用专门的仓库。放置退货产品理完货后,再用车运到综保区内,现在有了综保区内退货中心仓,区外仓库不用租了,理货人员不用雇了,运输车辆只用跑一趟。我们初步算了一下,截至8月底,仅此一项,就为我们公司节省了约80万元的成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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