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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伯:60岁的分拣员到底算不算劳动者?

时间:2023-02-23 12:45:08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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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23日 09:45:48

2月20日,浙江宁波的孙先生称,60岁的大伯在浙江宁波中通快递分拣中心工作,2月15日凌晨3:50左右因心脏骤停猝死在岗位。家属称中通公司不认可死者是因工死亡,只愿意赔付意外保险金额。对此,当地人社局表示,60周岁本身不属于劳动者范畴,如果没缴纳工伤保险,就不能认定为工伤。中通公司回应称,对于网点员工意外离世深感痛心,已就善后事宜和家属达成一致,尊重家属意愿。

对这位老伯的猝死,很多人都深表同情。60岁,正是安度晚年享清福的年龄,这位老伯,却因为过于辛劳,猝死在快递分拣岗位上,确实让人难以接受,也十分痛心。但凡生活条件尚可,就决不会60岁还从事如此繁重的劳动。毫无疑问,老伯的猝死,与劳动强度太大、时间又在第二天凌晨有密切关系,快递公司不认可其是因工死亡,劳动部门不认为是劳动者,显得有点缺乏人情味。

也正是因为中通快递对待死者的态度,以及人社部门对死者是不是劳动者的回应,引发了舆论的广泛关注,甚至超出了对老伯猝死的关注度。那么,这位老伯到底算不算是劳动者呢?先来看一看劳动者的概念。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就这位老伯的情况来看,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是肯定的,其猝死在分拣过程中,也能充分证明其是正在按照单位的安排从事劳动,并通过劳动获得报酬。关键是“法定劳动年龄”这个条件,老伯是否符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法定劳动年龄是指年满16周岁至退休年龄,有劳动能力的中国公民。退休年龄一般指男60周岁,女干部身份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记住,退休年龄一般是指男60周岁,60周岁是男性退休年龄的上限,但也没有说男性退休年龄只能是60周岁,而是“一般指”,这就给了男性再就业一个新的空间,且在有些岗位,男性超过60周岁仍在上岗的并不在个别。只是体力劳动者中类似现象少一些。即便如此,也不是绝对的。既然中通快递录用了60岁人员为分拣工,就意味着对其是劳动者的认可。不然,完全可以不录用其为分拣工。为什么录用人家做分拣工,又在其出现问题后不作为工伤处理呢?而宁波市人社部门为什么认为这位老伯不是劳动者呢?

就算《工伤保险条例》确定的权利主体,主要是指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编职工。但是,谁又能否认,老伯的工作状态,就是中通的在职员工呢?如果不认可老伯属于工伤,我们是否可以认为中通是非法用工呢?两者之间,总得靠一边吧。要么认可老伯是中通员工,要么就是中通非法用工。前者要对老伯猝死按工伤赔偿,后者则应当对中通实施处罚。否则,就是让中通行走在法律的边缘地带。

殊不知,随着老龄化时代到来,退休后再就业的现象也日益严重。不仅如此,农村居民超过60岁参加劳动者,更是比比皆是。如果把超过60岁的人员排除在工伤范畴之外,对他们来说是极不公平的。因此,此次宁波发生的60岁老伯猝死工伤岗位事件,也应当引起有关方面和立法机构的重视,思考一下是否应当对退休群体再就业的权利问题,出台相应的法律制度,确保这一人群的权利不受侵犯。

如果企业认为退休人员再就业也纳入工伤等保障范围,可能会增加企业负担,这很容易解决,不要聘用退休人员,而是招聘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员。如果既想聘用退休人员,又不想承担相关责任,这就不厚道了。而相关职能部门面对老伯猝死工伤岗位的问题,如果在协调处理时能够更加温情温馨一些,带着感情去处理,而不是冷冰冰地套用法规,或许,就不会引发舆论关注。这方面,对于政府职能部门来说,也是一次深刻教训,是需要“吃一堑长一智”的,否则,会受到舆论和公众的严厉批评的,对部门形象也会产生不利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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