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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政策升级版出台

时间:2021-12-22 16:47:25 |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政策升级版出台

中新网沈阳12月22日电 (李晛)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管委会副主任沈小舒22日在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表示,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建设取得可喜成效。

1-11月份,全口径税收9.97亿元,同比增长20.1%;进出口贸易额115.7亿元,同比增长180.3%;实际利用外资2290万美元,同比增长180%。洽谈储备项目125个,总投资额635亿元,签约项目63个。在建亿元以上重点项目65个,计划总投资627.2亿元,项目数和投资额分别是成立当年的5倍和6.4倍。

沈小舒介绍说,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成立之初,围绕加快推动结构调整和对外开放两项特色试验任务,聚焦培育新经济、增强新动能,先后制定支持先进制造、科技创新、金融服务、融资租赁、跨境电商等一系列产业政策,有力促进了新兴产业聚集。

在金融产业方面,金融类企业超过500家,税收同比增长46.7%,东北首个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落地实施。在先进制造和科技创新方面,科技型企业3000余家,高新技术企业314家,是成立初期24倍。

在跨境电商方面,今年跨境电商交易量达1544万单,是去年全年单量的8.9倍。为了进一步适应产业发展需要,今年启动了产业政策修订工作,将陆续推出产业政策升级版。目前金融服务和科技创新两项政策的升级版已出台。

升级版金融政策涵盖了对金融机构、股权投资机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金融要素交易市场、金融创新等全方位的政策支持。

一是更加突出自贸区制度创新核心任务,大力鼓励金融企业推行创新服务,对获得国家级认可并复制推广的金融创新举措,奖励资金由原来的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对获得省级认可并复制推广的金融创新举措,奖励资金由原来的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

二是更加突出自贸区金融政策引领效应,专门设立对股权投资机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金融企业的奖励,增加金融总部等落户支持,通过总部龙头引领,带动各类金融业态加速集聚。金融机构总部落户最高奖励2000万元,区域金融总部落户最高奖励500万元,全国性金融要素交易市场落户最高奖励2000万元,区域性金融要素交易市场落户最高奖励500万元。

三是更加突出金融政策普惠性。升级版金融政策主要围绕企业关注的经营贡献奖励、办公用房补贴和金融人才奖励等方面予以支持。新注册金融类企业给予5年的经济贡献奖励。对金融企业高管人员及年纳税额5万元以上高端人才给予连续60个月奖励,每人每年不超过300万元。对金融企业办公用房连续3年给予年房租最高70%的补贴,每年不超过300万元。

升级版科技创新政策共十四条,分为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科技服务三个方面,其中对原有政策进行修订的七条,新增政策七条。

一是对科技创新支持更全面,更加强调产业链、创新链、服务链三链融合发展。在产业链方面,新注册、迁入的拥有或获取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给予3年的经济贡献奖励。在创新链方面,针对先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按照技术合同交易额的20%给予受让企业补贴,最高100万元。在服务链方面,对双创载体按设备投入费用的20%给予补贴,最高100万元。

二是对科技创新支持力度更大,通过认定的制造业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备案的雏鹰企业、瞪羚企业,获批的重点实验室、创新中心、技术中心,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对企业新增研发投入、新设研发中心,最高给予1200万元支持。

三是对科技创新支持方式更科学。对研发活动、服务运行采用奖励、后补助的模式,比如在首台(套)、重大技术攻关、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建设、企业智能化建设等方面,采取1:0.5配套补贴的方式,既避免政策申报过程中重复评审,减轻企业负担,又实现对重大项目的精准支持。

沈小舒表示,上述两项政策升级版虽然是今年下半年推出,但为了让企业尽早享受政策红利,特别规定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政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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