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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威股份:拟投资锂电池项目,深交所质疑炒作股价配合减持

时间:2021-10-15 11:46:27 | 来源:界面新闻

原标题:京威股份:拟投资锂电池项目,深交所质疑炒作股价配合减持

​京威股份于10月13日收到深交所发出的关注函,就公司前一日发布的投资锂电池项目提出多项问询,并质疑公司是否存在蹭热点炒作股价以配合股东减持的情形。

同日,公司发布股东德国威卡威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德国威卡威自2021年8月11日至2021年10月12日,共计减持约1500万股。

图1:京威股份股东减持信息看板图1:京威股份股东减持信息看板

另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宁波福尔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龚斌因违规减持公司股份,近期收到北京证监局的行政处罚。

拟投资建设锂电池项目,深交所质疑是否为炒作股价以配合股东减持?

京威股份主营业务为中高档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专为中高档乘用车提供内外饰件系统的配套研发和相关服务。

从收入结构来看,2021年上半年公司的外饰件产品收入占比达到77.77%,是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内饰件产品、其他产品和服务分别占10.87%、11.36%。

今年10月12日,公司公告称投资建设锂电池项目。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计划投资建设10GWh锂电池项目,锂电池产品将应用于新能源车动力系统和储能系统。项目拟分期建设,本次投资为一期工程,年产能为2GWh,建设期12个月,项目投资额8亿元。项目实施以公司全资子公司秦皇岛威卡威作为投资主体,在秦皇岛生产基地投资建设完成。

次日,公司收到了深交所发出的关注函。

图2:深交所对京威股份发出的关注函图2:深交所对京威股份发出的关注函

由于公司现主营业务为乘用车内外饰配套,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锂电池项目与公司业务的协同性、公司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公司是否具备相应的技术及市场研发能力。

另外,公司当前资金也并不充裕。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金额为2.54亿元,短期借款金额6.06亿元,短期偿债压力较大。对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投资建设上述项目的可行性,是否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是否存在因资金筹措不足或者不及时导致上述项目建设延期或取消的风险。

值得关注的是,公司曾于2021年7月15日披露《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监管部门要求公司说明是否存在蹭热点炒作股价以配合股东减持的情形。

二股东持续减持,其他股东因违规减持被行政处罚

京威股份在2021年7月15日披露的减持计划显示,第二大股东德国威卡威计划自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80天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30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60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

最新公告显示,德国威卡威自2021年8月11日至2021年10月12日,共计减持公司股份1499.999万股,若按照期间平均股价计算,变现金额近6000万元。本次减持后其持股数量为2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2%。

翻阅资料发现,德国威卡威自2019年持续减持京威股份。在上一次的减持计划期间(2020年12月-2021年7月),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2999.9965万股,累计变现金额达1.02亿元。

公司股价自去年11月大幅下跌后略有回升,但进入今年9月底后股价连续下跌,最低价格达到3.36元/股。公司披露《关于投资建设锂电池项目的公告》次日,股价一字涨停。截至2021年10月14日收盘,公司股价收于3.78元/股,较9月30日股价涨幅达15%。

图3:2020年10月以来京威股份股价走势图图3:2020年10月以来京威股份股价走势图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宁波福尔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龚斌因涉嫌超比例减持未按规定披露、限制转让期限内减持京威股份,近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1]9号)。

2018年9月14日减持行为发生前,福尔达投资、龚斌、龚福根合计持有京威股份已发行股份的15.48%,三者为一致行动人。

2018年9月14日至2020年2月19日期间,福尔达投资、龚斌、龚福根累计减持京威股份比例达到5.57%。然而,福尔达投资、龚斌没有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停止卖出公司股份,直至2020年5月27日通过京威股份对外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福尔达投资、龚斌违法减持的股份数为2705万股,违法减持金额为8016.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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