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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集团科创板IPO申请获受理,为红筹上市公司以CDR形式回A第一单

时间:2021-09-30 18:45:50 | 来源:界面新闻

原标题:联想集团科创板IPO申请获受理,为红筹上市公司以CDR形式回A第一单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记者 | 徐诗琪

9月29日,上交所官网显示,联想集团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存托凭证(CDR),且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已获受理。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13.38亿份CDR,拟募集资金100亿元。这也是继9月17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扩大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试点范围的公告》后,红筹上市公司以CDR形式回A的第一单。

根据相关上市规则,发行人作为已在境外上市的红筹企业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市值200亿元人民币以上,且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科技创新能力较强,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据此,联想集团在9月24日前120个交易日内,最低市值700.21亿元人民币,并且满足其他规则。

联想集团招股书申报稿显示,其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中金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高盛证券和中信证券。2018/2019财年、2019/2020财年、2020/2021财年,联想集团分别实现营收3423.83亿元、3526.76亿元、4116.20亿元;分别实现净利润42.47亿元、55.94亿元、86.85亿元。

上述三个报告期内,智能设备业务集团是公司收入的最主要来源,占收入比例分别为88.20%、89.16%及89.58%;数据中心业务集团占收入比例分别为11.80%、10.84%及10.42%。

据招股书显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资总额为100.14亿元,其中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100亿元,主要用于新产品及解决方案研发项目总计55亿元;产业战略投资项目10亿元;补充流动资金35亿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联想集团总资产为2496.4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90.50%。

招股书申报稿内还提及了多项风险,其中有关于VIE协议控制相关的风险表明,中国境内未有法律法规或发行人所在行业监管部门明确认定VIE协议属于《民法典》所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如未来VIE架构被认定为不符合中国法律,则可能对公司业务、财务状况等造成不利影响。此外,VIE架构相关风险还包括可能引发的控制权风险、经营许可、业务资质、税务风险等。

联想集团于1994年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并于1995年发行美国存托凭证(ADR)。

对于为何选择回归科创板,联想集团董事长兼CEO杨元庆此前接受采访时表示,一方面,回归科创板将帮助公司增强国际与国内两个市场的紧密连接,实现两个市场协同效应的最大化;另一方面,通过更好利用国内蓬勃发展的资本市场的力量,增进公司资本结构的多元优化,壮大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资金实力,也将助力公司为中国科技行业的创新突破和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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