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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课丨斑马线前未礼让致人伤残,法院判机动车主赔付140万

时间:2021-10-14 18:46:54 | 来源:澎湃新闻

原标题:法治课丨斑马线前未礼让致人伤残,法院判机动车主赔付140万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行人在正常通过斑马线时

机动车行经需减速礼让

“很多车主依然缺乏“礼让斑马线”的意识,注意了,不礼让斑马线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可能需要承担更多责任。”

2018年9月,席某驾驶机动车经过斑马线时,因未减速停车让行,与正驾驶电动自行车通过人行横道的邵某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邵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席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邵某负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邵某全身伴有多处骨折,伤情经鉴定构成一级伤残,护理程度为完全护理依赖,并进行了创伤性脑出血术,昏迷至今。邵某家属于2019年向柯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席某及车辆的保险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庭审现场

邵某家人

我们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共计1827758.6元。

我对责任划分有异议,经柯城检察院认定,我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且在责任认定过程中未对邵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性质进行鉴定,也未考虑邵某未佩戴头盔的情形,我在本次事故中最多只承担同等责任。

被告席某

席某在事故发生时处于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状态,是不得驾驶机动车的。席某在暂扣驾驶证阶段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的,属于保险公司的免责情形,投保时本公司已将免责条款告知席某,故本公司不同意对本次事故进行理赔。

被告保险公司

法院认为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被告席某为实际侵权人,应在保险公司理赔范围之外承担赔偿责任。关于责任承担比例, 席某在暂扣驾驶证期间驾驶机动车,并且经过人行横道不减速,存在严重过错,且有悖于“衢州有礼”、“礼让斑马线”的创文精神,结合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本院认定其在本案中应承担90%的赔偿责任,共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689806元。

判决后,考虑被告的履行能力,通过法院协调,被告席某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向原告支付赔偿款1400000元,剩余款项从保险范围内直接向原告赔付。在处理保险赔偿时,承办法官考虑邵某仍需后续治疗,为减轻伤者家属的负担,保险未赔尽的部分暂留,作为邵某后续治疗费用,充分保障邵某的权利。

法官提醒

近年来,随着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城镇道路上通行的机动车、电动车、自行车的数量也日益增多,既方便了老百姓的日常出行,同时也给道路安全带来隐患。

本案裁判时,对于席某的违规行为严苛责任,就是想通过树立反面典型警示广大机动车驾驶者,要严守交通规则,自觉礼让行人、礼让斑马线,宁让一分,不争一秒,珍惜和维护自身和他人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共同创造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供稿:吴雯雯

编辑:郑雯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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