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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修订新增产业禁限目录 优化调整政策措施55处

时间:2021-12-02 21:45:55 |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北京修订新增产业禁限目录 优化调整政策措施55处

中新网北京12月2日电 (记者 杜燕)今天,记者从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获悉,2021年12月2日至12月31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在首都之窗网站公开,面向社会征求意见,为期30天,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网站留言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严控非首都功能增量效果明显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于2014年7月发布实施,2015年、2018年持续进行了修订完善。《目录》是北京治理“大城市病”、促进减量提质、推动集约高效发展的重要政策文件。《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等政策文件均要求严格执行《目录》。《目录》不是要限制发展,而是为了“瘦身健体”,推动首都实现高质量发展。

负责人表示,《目录》实施七年来,对于北京治理“大城市病”、倒逼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减量提质和改善生态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严控非首都功能增量效果明显。截至2021年11月底,北京市不予准入业务累计近2.4万件。

《目录》从严调控的采矿、制造、农林牧渔、批发零售业能源消费总量持续下降,占比由2013年的25.3%下降至2020年的21%。在严守功能底线的同时,为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打开了更大空间。科技、商务、文化、信息等高精尖产业新设市场主体持续增加,占比由2013年的40%升至2020年的60%,为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增添了新动力。同时,区域差异化定位更为明晰。新设市场主体逐步在城市副中心、平原新城聚集,各区产业投资与功能定位更趋匹配,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

优化调整,加强精细化管理

负责人表示,进入新发展阶段,新业态、新技术不断涌现,结合新阶段新形势,《目录》需要与时俱进,相应优化调整。同时,《目录》执行中也存在管理措施不够精准、理解不够到位和执行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等问题。

负责人称,2021年以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目录》修订工作,研究提出了修订意见。主要考虑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优化提升首都功能,把握好“舍”与“得”的关系,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坚守初衷,严守功能底线,从源头上严控非首都功能增量,把好产业准入关;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精细化管理,围绕生态环保、城市运行保障、高精尖项目落地等领域进行优化完善,在发展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产业上更加精准。

修订优化调整政策措施共55处

本次《目录》修订包括优化调整政策措施和健全完善执行机制。相较于《目录》(2018年版),本次修订优化调整政策措施共55处。

——瞄准“双碳”目标,强化生态环保和安全管理。全市层面由原禁止新增燃煤火力发电、燃气热电联产调整为禁止新增火力发电、热电联产(保障城市应急备用、调峰和基本运行除外)。同时,加强安全管理,核心区、城四区、城市副中心层面禁止新设立或迁入冷藏车、集装箱、大型货物运输业户(车辆)等。

——关注民生保障,对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予以支持。适应传统商圈改造、新业态发展和便民服务需求,对核心区、城四区、城市副中心餐饮业措施进行调整,取消原限制新增低于60平方米餐饮企业的规定,不再简单按照面积大小实行禁限管理。对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的零售、快递服务、垃圾处理等行业管理措施进行了修订。此外,结合疫情防控等应急保障需要,进一步明确《目录》不适用于“应急保障项目”。

——加强产业引导,助力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目录》继续严格禁限不符合首都功能和北京率先实现“双碳”目标的一般性制造业。同时,衔接落实支持高精尖产业发展系列规划政策,引导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助力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比如,制造业相关措施中,在原涉及国家和本市鼓励发展的新材料产品制造,为航空航天、国家重大专项和工程等配套制造予以除外基础上,增加对氢能、智能网联和新能源汽车配套制造等细分支持。对数据中心的管理,不再单纯依据PUE值,而是综合考量业务功能、能耗、水耗等因素,引导数据中心分区分类梯度布局、统筹发展。

——落实核心区控规等要求,进一步突出分区域差异化管理。在原“1+4”管理措施基础上(“1”指适用于全市范围的基础措施,“4”分别适用于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其他平原地区、生态涵养区),提出“1+5”管理措施(“1”指适用于全市范围的基础措施,“5”分别适用于核心区、城四区、城市副中心、其他平原地区、生态涵养区),进一步体现分区域梯度发展和承接。

负责人表示,将核心区单列,在沿用《目录》(2018年版)主要管理措施基础上,强化对电力生产、道路运输等行业的管理措施,增加对住宿业、房地产中介、旅行社、歌舞厅等行业的管理措施,优化调整对餐饮、零售、快递服务等行业的管理措施。这是严格落实核心区功能定位,促进核心区提升环境品质,建设政务环境优良、人居环境一流的首善之区的有力举措。

——健全完善《目录》执行机制。本次修订进一步区分明确了对新增市场主体和新增投资项目的差异化管理。对于新增投资项目,相关部门需依据《目录》进行审核,禁止落地不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项目。

同时,细化完善了《目录》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晰职责,落细落实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总结交流等;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等成员单位依职责负责相关条目的解释、提出修订建议,根据需要制定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措施等,促进市场主体准确理解和有效执行《目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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