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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的挣扎:非婚生子女突然冒了出来

时间:2021-06-29 21:47:23 | 来源:界面新闻

原标题:家族的挣扎:非婚生子女突然冒了出来 来源:华人家族财富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在我们过去走访的企业家中,既有“因父亲健康问题而临危受命,一毕业就空降回国接班”的案例,也有“虽然心疼父亲,但因为兴趣选择不接班而另立门户”的故事,还有“女儿愿意接班,母亲既心疼又开心”的真诚分享,以及“接班算不上是自己喜欢,但有责任接班”的坦诚表达。

代际之间的传承是每个家族都要面对的挑战。而在鼓励三胎的时代,中国企业家对于大家族的心愿和宗族观念也被进一步激发了出来——希望拥有更多的子女,让家族壮大的同时,也因传承对象有了更多选择而增加传承的成功率。

然而,随着人们观念的变化、离婚率高企带来的亲子关系复杂化以及代孕技术逐渐成熟的时代正在变得越来越复杂。

当非婚生子女和婚内子女角色和地位不同时,如何让下一代避免严重内耗,并形成合力?当重男轻女的传统思想和逐渐崛起的女权意识发生了冲突,让女儿接班还是让儿子继承掌控权的纠结之下又该如何平衡?

在这个周日的交大全球家族领袖研修班上,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明月律师讲完了“《民法典》时代的家族传承道与术”后,在我们的追问下还私下送了“彩蛋”,聊了聊“多子女的企业家”所面临的特殊挑战和应对建议。

1.

Q:多子女的企业家更容易找到合适的接班人,还是面临着更复杂的传承挑战?

高明月:

从传承风险的角度来说,不把传承对象寄托在一个孩子身上,而是拥有更多的选择,的确能增加整个家族传承的成功率。这也是成功企业家的普遍心态,希望自己能创造一个大家庭,拥有更多的子女。这种心态和国家放开三胎的政策鼓励下,会让多子女的家庭越来越多。

随着代孕技术的发展和普及,代孕子女的增多将会成为一种趋势。虽然代孕在中国尚未合法化,但通过代孕而被生育出来的子女是无辜的,代孕子女和自然生育的子女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基于多种原因,多子女的企业家族将会面临更加复杂的传承挑战。

首先,如何让子女之间形成合力?

一般来说,企业家的子女可以分为几类: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养子女、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代孕子女等。这些子女的法律角色和地位是各有不同的。

其中,企业家的非婚生子女往往会让原配及婚生子女有所顾忌。处理不好,就容易出现非婚和婚内子女之间的不信任,从而无法形成合力。即使都是婚内子女,但如果是多段婚姻生育的子女,也会存在不信任的问题,这就对企业家的平衡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现实的情况中,重男轻女的思想仍然很普遍,有些家族哪怕是姐姐能接班,但核心资产的实际控制权还是会传给儿子。基于这种思维,有些家族也会招赘婿。而当重男轻女的传统思想,与女权意识的崛起出现冲突时,就容易让家族新生代中的女性有些叛逆。如何妥善处理这其中的关系,也是一大挑战。

其次,当企业家的多段婚姻成为常态,如何处理现任配偶和不同子女之间的关系同样是考验。在有些家族企业中,大儿子或大女儿已经接班了,而现任配偶的孩子可能才刚出生,这中间就存在微妙的博弈和潜在的冲突点——现在的太太和已经成年并接班的子女,如何影响企业家的传承意愿和实际安排?

最后,在对子女的资产分割和分配中,对于家族核心资产的传承,也是需要企业家重点且慎重考虑的。如果家族企业是子女不喜欢的产业,或者无法很好地照顾这些资产,那么因子女多而简单地把资产分给子女,或者把企业实控权或股权优先传给子女,其结果不一定会好。相反,主动为目前的产业选择合适的职业经理人,并且根据子女的兴趣重新布局家族投资更为明智。

2.

Q:多子女的企业家在传承安排中,普遍处于怎么样的阶段?有什么是被忽视的事?

高明月:

根据我们的观察,中国的企业家在传承的法律层面上普遍没有考虑得很成熟。

以中国的遗嘱信托第一案为例,背后就是多段婚姻、多子女之间的平衡较量。这个案例也说明,光靠遗嘱是不够的,必须生前就努力做好平衡。

这也是企业家最常忽视和欠缺的一点,即注意到了身后的财产分配和传承,但没有做到生前的自我保护。

我们常说,要先自爱,后他爱。老龄化的现代社会,让人们的寿命变长了,但大脑的衰退不可避免,也让人活着但是限制甚至丧失了行为能力的时期明显延长。这个阶段,所有遗嘱都还没发生效力。

因此,要提早考虑到自己“不生不死”的阶段,尽早做好意定监护人的安排。这既是企业和家族最脆弱的时期,也是最容易引发矛盾、资产转移风险极高的时期。

在多段婚姻和多子女的情况下,面临复杂的博弈,企业家需要在头脑清楚的时候就提前安排好监护人,这不仅是保护活着时候的自己能够获得较好的生活,而且也是确保企业顺利交接、财产不被转移,总体传承事宜能如自己所愿的关键一步。

曾经有位企业家,喝酒后意外中风了。然而公司股权办理抵押融资还需要他签字,那么在他中风期间,到底是现在的老婆有权签字,还是企业的接班人大女儿有权签字,就出现了扯皮,进而导致企业融资受阻,最终整个崩盘。

如果这位企业家能提前为自己做好意定监护安排:签署《意定代理和监护协议》,提前为自己指定好将来的代理人和监护人,至少可以保证在关键时候家庭成员之间不会扯皮。但多数企业家都拥有很强的自信,认为自己生前能掌控所有事,而忽视了提前这项安排。

企业家必须得保障自己活着时候安全稳定,才可能实现身故后的顺利传承。

根据我们的观察,很多企业家立遗嘱,也很少会在自己的身体和精神处于较好状态时去安排,而往往是在生命遇到危机时才急匆匆地补救。这种纯粹基于风险而未雨绸缪做好安排的案例相当少,总体的传承意识是欠缺的。

多数企业家的传承意识,更多是在培养接班人上。已经六十多岁的企业家,也常常觉得自己再干个二十多年没问题。特别是成功的企业家,自信是由内而外的,甚至觉得专业人士不如他们。这种自信会让他们觉得这时候就做身后安排太早了。而中国的法律很严格甚至有些残酷,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有权立遗嘱,有的时候,意外、疾病来的太突然,一旦“沦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甚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就不在拥有立遗嘱的权利了。

3.

Q:除了立遗嘱,帮助多子女企业家顺利传承的法律工具还有哪些?

高明月:

多子女的企业家在家族传承中,需要有掌控全局的能力,既要能管理企业,还要有管理家族的情商,同时还需要擅用法律工具来制衡。

立遗嘱是基础,配套的安排也不可缺少。其中,家族信托是渐入佳境的选择。

一般来说,传统地通过一份遗嘱来传承股权,虽然可以确保股权传到继承人手里,但涉及多婚姻、多子女的家庭,企业家并不能确保继承人之间的想法一致,就有可能出现股权分给子女后,家族成员实际中丧失了对股权的控制权。那么,如何确保股权的大部分掌握在家族成员手中,又能让家族成员享受到收益,通过设立股权家族信托就是解决方式之一,即把股权放在信托里,然后由需要关爱的家族成员作为受益人,由核心的家族成员作为管理人。

设立信托的方式可以做到家族企业的股权不因为继承或子女婚姻变化而被分散,同时信托的管理人还可以通过信托协议的方式加以约定,相当于设立家族的议事规则,通过家族宪法、家族规章制度等方式来确立到底谁拥有股权对应的表决权,以及表决权的规则如何流转等。

对于多子女的企业家而言,怎么资助非婚生子女是一门学问。这个过程中,要提醒的是,隐藏并非好的办法,早点披露反而是更有利于传承安排的选择。以游族网络的案件为例,当事人身故后突然冒出非婚生子女,对企业和家族的打击都是巨大的。

从技术层面来说,隐瞒非婚生子女这些信息,会导致家族信托难以顺利落地。因为配偶会问,受益人是谁,后期增加的受益人又是谁。有一个可行的方式是,在设立信托时,与配偶签署婚姻财产协议,明确用来做信托的财产是个人财产。在配偶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在信托的框架下对于非婚生子女进行自主的安排。

我们曾经遇到过有些企业家,为了照顾自己的父母,或者较多的兄弟姐妹,又不想配偶插手,就在夫妻财产安排时隔离出了一部分财产,在配偶同意的情况下,设立了信托,这一信托可以较为自由地照顾非婚生子女,也能把对现在的婚姻及夫妻共同资产的影响降到最低。

现在不少机构通过创新手段把信托改成了家庭信托,降低了设立信托的门槛,也让更多家族有机会享受信托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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