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爱好者创业的站长之家 – 南方站长网
您的位置:首页 >创业 >

电动自行车违法停在楼道内 上海开出首张罚单

时间:2021-05-03 19:45:17 | 来源:央视

原标题:电动自行车违法停在楼道内 上海开出首张罚单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5月1日起,新修订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上海奉贤区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成立专项检查组,深入居民小区,对电动自行车乱停放、乱充电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5月3日下午1点多,检查组来到奉贤一高层小区开展检查。在14号一幢18层高的居民楼前,检查人员发现一楼窗口扯出来一个十几米长的拖线板,给小区道路上一辆电动自行车充电。

据奉贤区消防救援支队宣传科科长潘路介绍,因为日晒雨淋,“飞线”充电很容易引发火灾,因此《条例》明确,“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发现这一隐患后,执法人员当即找到“飞线”充电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徐先生,由奉贤城管部门当场向其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他立即整改。随后,检查组在13号楼17层发现一辆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据物业工作人员介绍,之前曾多次向这户居民宣传告知,但对方一直没有整改。执法人员敲开房门后,一位穿着白毛衣的阿姨承认是自家的电瓶车。阿姨说,她上午骑电瓶车买了一袋大米,还没来得及停到楼下去。

根据新实行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共用部位,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充电”。

因在楼道内违法停放电动自行车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奉贤区消防救援支队根据《消防法》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处以罚款200元。这也是《条例》实施后,奉贤消防部门开出的首张罚单。

在对违法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居民进行处罚的同时,检查组还约谈了小区物业负责人,要求物业平时加强巡查,一旦发现违法停放、充电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向城管执法部门或消防部门报告。

奉贤区消防救援支队表示,今后将结合日常执法管理工作,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市民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和安全意识;对违反《条例》规定的,将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加强释法说理,用足用好宣传教育手段,引导市民群众自觉遵法守法。(总台央视记者 徐鸣佳)

(编辑 王艺燃)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