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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立教育:2020年利润增逾四成,K-12校网拓展至32所

时间:2021-03-24 12:47:55 | 来源:界面新闻

原标题:天立教育:2020年利润增逾四成,K-12校网拓展至32所

天立教育于3月19日晚间披露了2020年财报。数据显示,公司2020年实现营收约12.98亿元、归母净利润3.7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1.46%和42.97%。

天立教育业绩增长受益于入读学生人数增加以及整体学费的上涨。截至2020年末,天立教育的K-12(指从幼儿园到12年级)校网已拓展至32所,旗下共有约5.70万名学生。2020年,公司自有K-12学校中,每名高中、初中及小学学段学生的平均学费及寄宿费上升至21.92千元、23.68千元和25.63千元。

营收利润增长超四成,账上现金较为充足

天立教育成立于2002年,主要提供K-12教育服务,辅以专为K-12学生及学前班儿童而设的培训服务。公司于2018年在港交所上市。

2018年至2020年的三年间,天立教育营业收入从6.41亿元上升至12.98亿元、归母净利润从1.95亿元上升至3.79亿元,年均复合增速分别达到42.30%和39.41%。其中,公司2020年的营收、归母净利润增速分别为41.46%和42.97%,维持较快增长趋势。

图1:2018年至2020年天立教育营收、归母净利润及同比增速图1:2018年至2020年天立教育营收、归母净利润及同比增速

2020年,天立教育的毛利率约为43.3%,相比2019年的41.0%有所上升,原因主要为平均学费增长。费用方面,行政开支是最主要的成本,2020年金额约为1.47亿元,同比增长61.5%,主要为行政员工成本增加所致。

截至2020年末,天立教育账上拥有合约负债约6.73亿元,同比增长25.11%。合约负债主要反映了公司预收学费、寄宿费的情况。

天立教育截至2020年末拥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金额约15.63亿元,相比2019年末增长接近1.5倍。2020年,公司产生经营性净现金流17.20亿元。2020年12月,天立教育还完成了股份配售,募集所得款项净额6.94亿港元,主要用于未来潜在的收并购及拓展一线及核心城市的自建自营项目。

此外,天立教育2020产生资本开支21.51亿元,主要用于建立新自有学校、维护及升级现有自有学校以及为自有学校购置额外教育设施及设备。

K-12校网拓展至32所,入读学生人数增至5.7万名

拆分收入构成来看,天立教育的营收来源包括学费、寄宿费、学校餐厅营运收入、管理及特许经营费。2020年,公司来自于学费和寄宿费的营收占比合计超过八成,构成了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此外,学校餐厅营运收入约2.49亿元,营收占比为19.22%。

图2:2020年天立教育营收构成图2:2020年天立教育营收构成

截至2020年末,天立教育的K-12校网由分布于四川省、山东省、贵州省、云南省、河南省、江西省、浙江省及内蒙古自治区20个城市的32所K-12学校所组成。其中,公司目前共拥有及经营26所自有K-12学校。

2020年,天立教育业绩较快增长受益于入读学生人数增加以及整体学费上升。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约5.70万名学生入读天立教育校网内自有及委托K-12学校,同比增长42.8%。学生增长来自于现有K-12学校以及新开班的自有K-12学校入读人数增加。

图3:2018年至2020年天立教育校网内入读学生人数图3:2018年至2020年天立教育校网内入读学生人数

2020年,天立教育就开办K-12学校订立10份协议并于报告年度后订立另1份协议。财报显示,公司目前已签署协议并将于未来年度开办的学校累计已达到13所,分布于贵州、安徽、甘肃、云南、山东、内蒙古、广西等省份。

图4:天立教育未来年度计划开办的学校图4:天立教育未来年度计划开办的学校

除了入读学生人数的增长,学费和寄宿费的上升也对天立教育2020年营收增长贡献较大。2020/2021学年,公司上调了苍溪天立学校、德阳天立学校、遵义天立学校及周口天立学校的小初高学段及达州天立国际学校小初学段的学费。

财报显示,天立教育2020年自有K-12学校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学段每名学生的平均学费及寄宿费分别为21.92千元、23.68千元、25.63千元和22.53千元。除了幼儿园学段,其他学段2020年的平均学费及寄宿费均明显上升。

图5:2018年至2020年天立教育自有K-12学校每名学生的平均学费及寄宿费图5:2018年至2020年天立教育自有K-12学校每名学生的平均学费及寄宿费

留意教育政策变化风险

天立教育面临的一个风险是政策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2018年8月10日,司法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其中的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外方为实际控制人的社会组织不得举办、参与举办或者实际控制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举办其他类型民办学校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规定。”这对天立教育等采用合约安排架构的K-12教育企业带来了较大的不确定性。截止目前,《送审稿》尚未通过审议。

2020年10月14日,教育部发布《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379号(教育类343号)提案答复的函》(以下简称“答复函”)。《答复函》第二条“关于规范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关联交易的建议”指出,为保障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权益,回应举办者诉求,教育部对合法合规的关联交易持开放态度。同时,为切实保障非营利民办学校的法人财产权不受侵害,要求关联交易应该公开、公平、公允,合理定价,不得损害学校利益,建立信息披露制度,相关部门加强监管、按年度对关联交易进行审查等。《答复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市场对天立教育政策风险的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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