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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消委会向阿里巴巴发函劝谕 因诱导添加个人微信、维权难等

时间:2020-12-29 13:45:28 | 来源:新浪科技综合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原标题:为了这事,佛山市消委会向阿里巴巴发函劝谕……

12月22日,针对淘宝网店诱导消费者添加个人微信进行线下交易,售卖以次充好商品的投诉,广东省佛山市消委会向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发函,公开劝谕其履行法定义务。

11月下旬,佛山市消委会接到消费者乔女士投诉称,其被“翡翠怡尊”淘宝网店客服以在微信上发送视频更能了解产品详情为由,诱导添加个人微信,并通过微信支付1.5万元定制一个翡翠手镯。收货后却发现货不对板且质量相差甚远,与商家多次沟通退货退款无效。

▲上图是商家描述的产品图,下图是乔女士收到的手镯。▲上图是商家描述的产品图,下图是乔女士收到的手镯。

佛山市消委会邀请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监督科、南海区平洲珠宝玉器协会、律师及媒体代表一起参与现场调解。最终经营者在听取佛山市消委会工作人员的深入细致分析后,提出了翡翠手镯由消费者保留并退还7500元的解决方案,并表示会后主动与消费者沟通联系。11月21日,消费者乔女士经过调解收到退款后为佛山市消委会送上锦旗和感谢信。

▲21日,消费者乔女士经过调解收到退款后为佛山市消委会送上锦旗和感谢信。▲21日,消费者乔女士经过调解收到退款后为佛山市消委会送上锦旗和感谢信。

据悉,今年3-11月,佛山市消委会收到多宗投诉,反映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宝网平台内的“翡翠怡尊”和“文庭珠宝店”网店多次诱导消费者添加个人微信进行线下交易,并销售以次充好的商品,意图逃避监管。

佛山市消委会认为“翡翠怡尊”和“文庭珠宝店”两家网店均存在诱导消费者通过微信进行线下交易并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其中,“翡翠怡尊”网店的注册人为自然人,该网店的销售数据显示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条不需要进行市场主体登记的情形,但是该经营者并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另一家“文庭珠宝店”网店的注册人为法人,但该经营者并未在其网店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等信息。

为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切实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定公益性职责,佛山市消委会向阿里巴巴发出公开劝谕函,建议阿里巴巴按照《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法定义务。

首先,电子商务平台应履行平台提示义务,提醒并督促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建立完善的经营者主体档案管理制度;其次,落实广告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平台广告业务管理制度,依照规定查验有关电子商务经营者广告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最后,建立违规惩戒机制,对于平台内经营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诱导消费者线下交易并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建立相应的违规惩戒机制,并使用平台通知、公告等方式对违规经营者进行通报。

▲22日,针对淘宝网店诱导消费者添加个人微信进行线下交易,售卖以次充好商品的投诉,佛山市消委会向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发函。▲22日,针对淘宝网店诱导消费者添加个人微信进行线下交易,售卖以次充好商品的投诉,佛山市消委会向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发函。

对此,小编提醒广大消费者,切莫因贪图便宜而将网购平台的交易转为任何形式的线下或个人交易,导致后期维权陷入被动。如特殊情况下选择线下交易,消费者要时刻保持警惕,审查卖家资质,并尽量选择分期或货到付款。

来源:佛山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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