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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阿里巴巴之后 “反垄断”监管落锤美团

时间:2021-04-29 22:48:25 | 来源:证券日报

文"许洁 王君

继阿里巴巴集团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处以182亿元的处罚后,美团又因涉嫌垄断被立案调查。

监管重锤持续落下

4月2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通知称,根据举报,依法对美团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随即,美团发布声明称,公司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进一步提升业务合规管理水平,保障用户以及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目前公司各项业务正常运行。

在刚刚过去的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有关阿里巴巴反垄断调查《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82.28亿元,成为截至目前国内“反垄断”最高之罚款。阿里随后回应:“诚恳接受,坚决服从”。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公告,无论阿里巴巴还是美团,其被调查的原因都是“二选一”行为。今年2月,浙江金华中院查明,美团平台向商户推送了部分诋毁饿了么平台的信息以及要求商家不与饿了么合作、只与美团独家合作的信息,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美团向饿了么赔偿100万元;3月,美团再次因为不正当竞争,被法院判决向饿了么赔偿经济损失35.2万元。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方熠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国家对阿里巴巴及美团的处罚可以看出,国家对于互联网平台的“反垄断”调查和执法力度正在从头部开始慢慢向下渗透逐步加强。

“国家层面对互联网领域反垄断行为的重视和打击力度在增强。”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铭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虽然《反垄断法》在2008年就已经实施了,但反垄断立案和调查的实例较少。近几年,一些互联网企业通过一系列收购兼并,发展为行业寡头,具有明显的市场优势地位,各种利用优势地位而形成的垄断行为纷至沓来。在这种情形下,国家开始重视影响市场秩序的垄断行为,对阿里的立案调查和处罚虽然不是首例,但处罚力度之大可以说打响了互联网反垄断重罚的“第一枪”。而且,这次对阿里的立案调查和处罚决定仅间隔了三个多月,处罚速度比以往都要加快,这也释放出监管部门从快从速的效率信号。相信美团的处罚决定也会很快下来。

赵铭进一步表示,监管部门接连立案调查彰显了对互联网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态度和初衷。在他看来,对互联网企业垄断行为的重罚并不是监管部门行使执法权的目的,初心仍是引导互联网企业规范发展,目的是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实际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早在去年就多次会同百度、拼多多等互联网企业召开行政指导会,要求各企业自查涉嫌垄断的违法行为。”

事实上,反垄断成为近期热点词汇,监管重锤持续落下。

4月12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发布一起反垄断处罚决定。处罚书显示,针对上海食派士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在互联网餐饮外送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的垄断行为,依法处以其2018年销售额3%的罚款,合计116.86万元。

据悉,“食派士”隶属于上海食派士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是一个提供中英双语的在线餐饮外送平台。处罚书显示,该企业通过公司网页、手机App“食派士”(Sherpa"s)等媒介连接用户与线下餐饮企业,借助互联网信息平台,以习惯使用英文的目标用户需求为导向,整合并向用户提供餐饮外送服务资源信息以及外送服务,业务范围涵盖上海、北京、苏州等地。

“反垄断”涉及多个产业

除了外卖平台,互联网领域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已经涉及到网络游戏、搜索引擎等产业。《证券日报》记者梳理发现,4月2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发布互联网领域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十大案例,涉及到百度、网易和腾讯三家互联网科技巨头,“反垄断”调查和执法力度正在渗透。

“从市场经济的角度而言,反垄断是永恒的命题,因为垄断本质上是经济资源的过度集中和不公平竞争,会影响整体经济的竞争活力。所以,国家层面对互联网经济领域的头部企业进行反垄断调查,意图构建更加公平有序的竞争机制并不让人意外。”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方超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近年来互联网领域的“价格战”、“补贴战”以及一系列的旨在打造细分市场巨无霸的并购案,其实都有垄断色彩。

方超强提到的具有垄断色彩的“价格战”、“补贴战”或与社区团购企业试图通过价格战实现跑马圈地不无关系。

2020年12月9日,南京市市场监管局率先行动,向阿里、美团、滴滴、苏宁等电商社区团购相关负责人传达《电商“菜品社区团购”合规经营告知书》,对平台如何强化合规经营进行解读。告知书强调,平台经营者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方式获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并因此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合法权益;尤其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实施低价倾销,排挤竞争对手独占市场。

两天后,人民日报点名批评互联网巨头不应惦记着几捆白菜。

12月2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更是联合商务部召开规范社区团购秩序行政指导会,对社区团购提出了“九不得”的经营“红线”,强调互联网平台企业要严格规范社区团购经营行为,严格遵守不得低价倾销、价格欺诈;不得实施商业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利用数据优势“杀熟”,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技术手段损害竞争秩序,妨碍其他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等“九不得”。

2020年12月中下旬,市场监管总局直接对5家社区团购企业立案调查。2021年3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公开对这些社区团购企业低价倾销、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顶格罚款,对违法企业形成有力震慑,有效促进企业整改。其中,包括北京十荟科技有限公司(十荟团),被处以150万元处罚。

与此同时,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带来了打击平台利用垄断地位价格补贴进行不正当竞争、加大查处垄断类犯罪力度、授权检方提起反垄断公益诉讼共三份与反垄断相关的建议。

“政府监管起到一定的作用。”海豚智库创始人李成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社区团购企业烧钱补贴的强度明显减弱了。

在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丁梦丹律师看来,对经营者而言,应采取正当合法的竞争手段,尊重消费者的各项合法权利;对平台而言,不得利用其市场地位加以限制或排除经营者、消费者的权利,进而形成平台内生态体系的闭环竞争环境,主导和控制闭环内的竞争发展,违背互联网大环境市场竞争下的自由选择、自由流动、自由竞争的原则。

“深层次讲,国家对垄断行为的重视和处罚的加大,从本质上看,是对企业发展的一种扶正,避免企业发展方向跑偏,真正收益的其实是企业自身。”赵铭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还有利于互联网平台下的各类供应商和商家的良性发展和规模的扩大,有助于消费者获取更加物美价廉的产品和服务,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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