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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团回应因涉嫌垄断被立案调查:积极配合 目前各项业务正常

时间:2021-04-26 18:45:25 | 来源:界面新闻

记者 | 于浩

4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公告称,将根据举报,依法对美团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对此,美团回应称,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目前各项业务一切正常。回应原文如下:今日,美团接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知,依法对美团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公司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进一步提升业务合规管理水平,保障用户以及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目前公司各项业务一切正常。

“二选一”是互联网平台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常用到的竞争策略。作为本地生活领域的头部平台,美团也曾被多次爆出采用“二选一”竞争策略。

4月中旬,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就美团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判决。据民事判决书内容显示,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将向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饿了么)赔偿35.2万元。

而如果追溯至更早之前,2019年,浙江绍兴部分商户曾反馈,美团外卖平台存在要求餐饮商户选择独家外卖平台的情况,即“二选一”行为。该反馈最终由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判处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赔偿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饿了么)100万元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曾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下列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依据该法条,该案被认定为外卖领域不正当竞争侵权案件。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已经说明:此法条在外卖领域依然适用,利用市场占有率及优势地位实行“二选一”属于不正当竞争。

此前,阿里巴巴集团曾因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被市场监管总局立案调查,并最终被处以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共计182.28亿元的罚款。

市场监管总局在针对阿里巴巴集团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表示,“通过禁止平台内经营者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店和参加其他竞争性平台促销活动等方式,限定平台内经营者只能与当事人进行交易,并以多种奖惩措施保障行为实施”已经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关于“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规定。

4月13日,在市场监管总局引导下,针对平台经济领域存在的强迫实施“二选一”等问题,百度、美团、京东、奇虎360、新浪微博、字节跳动、叮咚买菜、拼多多、小红书等企业均签署了《依法合规经营承诺》。

而此次美团被立案调查更是进一步证明,针对互联网重点领域所进行的反垄断执法已经全面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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