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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小白”告“江小白”:谁是李逵?谁又是李鬼?

时间:2020-12-28 13:45:42 |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原标题:“江小白”告“江小白”:谁是李逵?谁又是李鬼?

有些企业要反思商标到底是护城河还是一个坑

跨界营销是白酒企业常见操作,此前就有泸州老窖跨界卖雪糕。

去年,有媒体报道一款名为“江小白医用冷敷贴”的产品进入市场,一时间还引发关注。

就当消费者以为这是企业跨界营销新玩法的时候,卖酒的“江小白”却把卖面膜的“江小白”告了。

原来,此“江小白”非彼“江小白”。不过有趣的是,两家公司均持有合法的“江小白”商标。

那么问题来了,为何会同时存在两个“江小白”商标呢?

为何会有两个“江小白”?

12月17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审理重庆江小白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小白酒业公司)诉江小白健康产业(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小白健康公司)等三被告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并索赔300万。

庭审过程中,江小白酒业公司诉称,其是第10325554号“江小白”注册商标的商标权人。“江小白”品牌创立于2011年底,创立之初就以其独特的拟人化品牌形象、丰富立体的产品概念体系以及创新的营销方式为传统白酒行业打开了消费市场。三被告在其生产、销售的面膜、修护液等商品上及相关广告宣传活动中使用了“江小白”商标,侵害了原告享有的驰名商标专用权。

简而言之,原告认为被告是“傍名牌”。

而江小白健康公司却认为,公司使用的“江小白”商标是另一名被告、该公司股东杨迎平于2020年4月授权许可使用,因此不构成侵权。

资料显示,杨迎平于2018年7月10日申请注册“江小白”商标,2019年4月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核准该商标注册,商标注册号为32153557,商标专用权期限为2019年4月7日至2029年4月6日。

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孔磊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我国将商品和服务分成45个大类,其中1到34类为商品类,35到45类为服务类,不同类之间的商标使用不构成侵权。本案中,江小白酒业公司认为遭到侵权的商标属于第33类,杨迎平申请的是第10类,双方有着较大差距,所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核准。

企查查数据显示,杨迎平在江小白健康公司中持股50%,该公司经营范围除了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外,还涉及化妆品批发、零售等。

杨迎平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江小白医用冷敷贴和江小白健康公司都是在合法取得商标注册证后办理许可备案的基础上,才开展的相关业务和行使合法权益。“市场上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譬如‘长城’的商标,就有长城汽车、长城润滑油、长城红酒等,不同类别的商标被不同的公司持有,是市场常见现象。”

他进一步表示,江小白冷敷贴自推出就并未主动或刻意去跟江小白酒业扯上关系,对方是炒作、是滥用司法资源的打压行为。

“江小白”算驰名商标吗?

面对这种情况,江小白酒业公司又提出,“江小白”注册商标经过其多年持续的使用和宣传,在中国境内相关公众中积累了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并与公司建立了稳定的唯一对应联系,已在酒商品上达到了驰名商标的知名程度,应当依法予以认定为驰名商标。

依法请求驰名商标保护,是企业为维护知名商标,避免其权利受到侵害的常见办法。根据商标法和相关行政法规,认定驰名商标后专有权、禁用权范围更大,在企业名称、网络域名等其他领域,可获得更多、更有效的保护。

在孔磊看来,一旦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即便是不同种类的商标,只要与这个驰名商标类似,容易让人混淆,也是违法的。

换句话说,此案江小白酒业公司能否维权成功,关键在于其持有的第33类“江小白”能否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根据我国《商标法》相关规定,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而商标局可以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此外,在诉讼的过程中,法院也可以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认定此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指出,我国《商标法》第14条具体规定了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比如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商标评审委员会要考虑以上因素,综合评判一个商标究竟是不是驰名商标。

正因为这一点如此重要,江小白酒业公司在庭审中拿出了“2019年年营收额突破30亿”等大量证据,来证明“江小白”作为白酒品牌的影响力已经达到了驰名商标的标准。

不过被告也针锋相对。杨迎平认为,在白酒行业,江小白的年营收并不算高,不能作为认证驰名商标的依据。“而且江小白成立还不到十年,茅台、五粮液等驰名商标动辄都存在数十年。”

江小白还需深挖商标护城河

庭审当天,江小白酒业公司还认为,杨迎平大量注册商标,属于恶意注册商标行为。

通过中国商标网查询发现,除了“江小白”,2014年至今杨迎平累计申请过277个商标,如彩芝林、江小红、御圣堂、颜如忆、德仁堂、葆家康、攻肤道、舒适达等,其中第3类(化妆品类)商标51个,第10类(医疗器械类)商标67个。

对此,杨迎平则认为,江小白酒业公司申请注册的商标多达2144个,是自己商标数量的十倍之多,“明显是他们囤积商标”。

中国商标网显示,江小白酒业公司申请注册的商标数量目前是2000多个。

根据我国《商标法》相关规定,恶意注册商标的行为包含以下几种情况: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2、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3、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李俊慧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如果被告方注册持有了大量类似江小白、舒适达等知名品牌的商标,那么有明显的商标“囤积”行为,其注册行为的正当性是令人质疑的。不仅扰乱了良好的商标注册秩序,也对我国品牌保护建设造成了干扰,需要加以约束。

当天庭审持续了约两个半小时,法院将择期宣判。

江小白酒业公司与杨迎平的交锋不止于此。

除了本次商标纠纷,杨迎平还于2018年7月10日在牙科设备和仪器、理疗设备等商品上申请注册了一枚“江小白”商标。不过之后,该枚商标由于江小白酒业公司提出申诉,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无效。目前,杨迎平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裁定,向北京知产法院提起诉讼。

事实上,商标一直是江小白酒业公司的“阿克琉斯之踵”。今年1月,江小白酒业公司历时7年,才在与重庆江津酒厂的官司中获得胜利,正式宣告“江小白”属于自己。

目前,“江小白”这一商标正在被数十家企业以及诸多个人,在餐饮、珠宝、机械加工等众多领域申请中,甚至不少“江小白”已有归属。例如,第3类商标中的“洗面奶;护发素;柔发剂;洗衣粉;香水;牙膏;香;洗发液;香皂;空气芳香剂”类别已被贵州汉家枸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注册。而重庆江小白酒业有限公司仅注册了“动物用化妆品;抛光制剂;烟用香精;研磨剂”这几个品类。

孔磊表示,企业应提高警觉意识,积极引进或培训知识产权人才,以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运用和保护。比如,加强商标防御性保护,以防他人抢注;及时检查市场商标使用情况,一旦发现侵权或者被傍名牌的现象,坚决、及时地采取法律措施,追究对方法律责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目前来看,江小白若想进一步做大做强,商标是其必须迈过去的一道坎。

责任编辑:郭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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