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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逃应缴税额达3.02亿元!广西崇左中院公开审理一起走私大案

时间:2021-08-27 16:48:47 | 来源:央视

原标题:偷逃应缴税额达3.02亿元!广西崇左中院公开审理一起走私大案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1年8月24日至25日,广西崇左中级人民法院在该院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单位广西凭祥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贸易公司”)、被告人邓某良等6人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一案,该案涉嫌偷逃应缴税额达3.02亿元。1名被告单位法定代表人和5名被告人、9名辩护人在二号法庭参加诉讼,1名被告人在凭祥市看守所通过远程视频形式同步参加庭审。庭审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全程直播。

公诉机关指控:

一、2018年始,某贸易公司在境外收购水果后,在开展水果进口环节的报关业务时,邓某良指示公司报关部以低于实际成交价的所谓“报关基价”向海关申报通关。

被告人黄某丽、苏某妮接到邓某良指示后,安排报关部工作人员制作虚假合同、发票等报关材料在报关系统向海关申报。经查实,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某贸易公司、邓某良以低报价格的方式从凭祥友谊关口岸、浦寨口岸申报鲜榴莲、鲜龙眼、鲜菠萝蜜等水果入境,偷逃应缴税款人民币72.00492万元。

二、为牟取非法利益,某贸易公司伪报贸易方式申报火龙果入境。

2018年1月至2020年10月,邓某良安排被告人邓某到越南负责六个白心火龙果工厂的水果收购、分级包装、装车发往毗邻中国的越南边境口岸等事宜;安排被告人闭某恋负责审核公司账目、订购部分红心火龙果、协调调柜、通关等事宜;安排黄某丽、苏某妮负责在凭祥方向以边民身份或者联系凭祥市某边贸农业专业合作社(另案处理)以边民互市贸易集中申报的方式申报火龙果入境;雇请柯某堀(另案处理)、曾某眼(另案处理)等人在云南省河口、天保口岸以边民互市贸易方式申报火龙果入境;安排被告人海某强在云南对以边民互市贸易方式入境的火龙果进行接车、查验、发车事宜。

2020年10月21日,凭祥海关缉私分局民警在广西凭祥市卡凤监管中心对车牌号为21C-050.70的越南货车进行检查时,查获某贸易公司委托凭祥市新通边贸农业专业合作社以边民互市贸易方式申报入境的红心火龙果14340千克,偷逃应缴税款人民币3.08万元。

经查实,2018年1月至2020年10月,某贸易公司、邓某良以伪报贸易方式申报火龙果入境,偷逃应缴税款人民币30212.564823万元,邓某偷逃应缴税款人民币379.328026万元,闭某恋偷逃应缴税款人民币331.616716万元,黄某丽偷逃应缴税款人民币365.22101万元,苏某妮偷逃应缴税款人民币301.878746万元,海某强偷逃应缴税款人民币10743.047531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单位某贸易公司,被告人邓某良、邓某、闭某恋、黄某丽、苏某妮、海某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普通货物入境,其行为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该案证据和事实繁杂,证据材料达138卷,在近三年的时间内,被告单位和被告人假借边民、边民合作社身份,利用边民互市的优惠政策逃避海关监管,从越南、泰国等国走私火龙果、榴莲、龙眼等水果,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为此,崇左中院采用“3+4”大陪审模式,由3名审判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并有序组织控辩双方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

该院法警支队积极调动警队力量,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确保了持续两天的庭审活动得以顺利开展。目前该案庭审活动已全部结束,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总台央视记者 廖汨 刘畅 林群富)

(编辑 王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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