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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峰新歌涉嫌抄袭?章子怡:我老公不仅出歌而且产瓜

时间:2021-02-05 19:46:21 | 来源:澎湃新闻

原标题:汪峰新歌涉嫌抄袭?章子怡:我老公不仅出歌而且产瓜

1月31日,汪峰、张艺兴、GAI合作发布新歌《没有人在乎》,但其封面与散人乐队于2019年11月发行的专辑《叫唤》的封面相似度极高,网友质疑此歌曲封面涉嫌抄袭。

(上左图源于汪峰《没有人在乎》封面)

(上右图源于散人乐队《叫唤》封面)

汪峰工作室回应:汪峰全新单曲《没有人在乎》封面照片为墨西哥摄影师Cristian Newman之作品,此前并未授权任何人用于商业用途。汪峰工作室已于2021年1月获得此幅摄影作品的版权许可,供汪峰及汪峰工作室出于商业目的在全球唯一独家使用。若有侵权行为,汪峰及其团队将依法维护自身版权权利。(见下图)

(图片来源于微博@汪峰工作室)

散人乐队对此回应称该图是在Unsplash开源图片网站上看到的公共素材,这个网站所有图片均可免费下载、免费商用并且无需许可,并附上了该网站的声明,而自己于2019年11月26日从该网站下载的图稿文件,获取渠道合法有效,未侵权。同时强调汪峰团队在购买时,摄影师承诺的“此前没有在任何媒体发表过,并不属实”(见下图)

(图片来源于微博@散人微博)

事情至此一目了然,问题出在摄影师之前把该摄影作品放在免费传播使用的Unsplash平台上 ,也许是为了攒人气、增加知名度,但今年年初被汪峰团队看上后,隐瞒了之前把作品放在可以免费商用的平台上传播的事情,或者双方都没有注意到Unsplash平台是可以免费商用的。笔者暂时作出如此猜测,目前双方没有对事件进行进一步的回应。

早在2019年,汪峰的新专辑《脏歌》的封面图片被指涉嫌抄袭书籍《摆渡人》封面。风波之后汪峰换了新歌封面。(见下图)(图片来源于微博@汪峰)

(图片来源于淘宝)

2021年1月,歌手孟佳发布新单曲《透明空间》的封面,被质疑抄袭乌克兰模特sashabarss的一张写真照,孟佳工作室积极联系了原摄影师和模特致歉,随后更换了封面图片。孟佳歌曲封面抄袭事件是实锤了。

(图片来源于微博)

二、法律分析 很多外国的著作权和版权是不同的概念,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我国的著作权和版权是完全等同的概念,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美术、建筑、摄影、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计算机软件等。

在著作权法中,版权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比如是否在作品里署名,蜀上什么名字,就属于人身权,需要注意的是,人身权是精神权利,不光别人抢不走,自己也扔不掉,永远绑在一起。

比如我要转让一个作品,但不能转让署名权。一本英译汉的作品是我翻译的,最后却属上了朋友的名字,就算朋友给我钱,在法律上也是侵权;但是财产权是可以转让的,比如我拍一个照片,我想有这个照片的人身权,同时把这个照片的独占许可卖给对方,那么我一次获得收益,以后即便是我,也不能私自使用这个照片,否则构成侵权。

但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法官要通过各种渠道综合认定才能做出正确的判决。在工作中完成这个照片的拍摄,此时属于职务作品,我再私下转让,实际上侵犯了工作单位的版权,或者工作单位只是拿到了普通分销权,那就根本没资格提起诉讼,又或者使用者只购买了编辑使用授权,却把照片商用,此时使用者不光侵犯了版权,还可能侵犯了被拍摄者的肖像权。

再比如,对于作品剽窃和抄袭的界定:中国的著作权法并没有给出界定作品抄袭的判断标准。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只保护作品的表达形式,不保护作品的思想内容。在认定方法上,则采用接触+实质性相似的判断标准,其中前者是考虑两部作品有没有接触的可能,在互联网发达的今天,只要一部作品诞生的时间在另一部作品之后,就默认有接触的可能,至于实质性相似一般是通过整体观感法和抽象测试法,让法官自行判断。

只从普通观众的角度来测试,不刻意去区分哪些内容属于思想,哪些内容属于表达形式;抽象分析法 ,更为细致,有三个过程,抽象、过滤、比较,法官会先通过思想、表达的二分法,进行抽象分析,并过滤掉作品中不受版权保护的思想或公共领域内容,再对剩下的独创性表达进行比较,最终确认构成是否实质性相似。

比如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里,对《梦里花落知多少》的抄袭案的判决书中,法官认为作品构思和语言风格不属于作品的“表达”,即便相似也不构成侵权,但两部作品在主要情节上,由7处相同或近似,其中存在12个主要情节相同或实质上相似的情况,再考虑到两部作品发表的先后,才最终做出侵权的判决。

按照这样的认定标准,洗稿等抄袭行为再法律上往往很难被认定为抄袭,另外,法院还会考虑对当事人利益的侵害程度,造成的社会影响,甚至是被抄袭的作品本身是否有问题等等因素,综合做出判决。(见下图)

根据刑法第217条规定,以盈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录音录像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作出售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都构成侵犯著作权。

因此笔者在这里提醒各位:及时进行著作权登记,保留原始文档,理清著作权权属,注意宣传中使用的图片、文字等是否获得著作权人授权,注意审查代为生产加工的产品著作权的合法性。

根据近几年被频繁爆出的摄影作品涉嫌抄袭国外作品的案例,中国的摄影师们应当反思一下,如今国内摄影团队的作品是否真的那么不堪,歌手频繁去用国外的作品,是否是骨子里的文化不自信,在策划期初就把国内摄影团队给排除出去了。中国地大物博,只要有心研究,不乏产出好的创意、好的表达。

最后,依法监督,打击犯罪,知识产权不容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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