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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海口符合条件的电动车可申请电子通行凭证上路

时间:2021-07-24 14:45:23 | 来源:界面新闻

原标题:今起,海口符合条件的电动车可申请电子通行凭证上路

7月24日起,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正式对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实施上牌管理。

据悉,申领电动自行车电子通行凭证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二是在7月24日(含)前已购买的符合旧国标《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的电动自行车,可办理电子通行凭证。

同时,申领电动自行车电子通行凭证须提供车主身份证原件照片、购车发票原件照片、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原件照片等申请材料。

此外,电动自行车电子通行凭证不是正式电动自行车号牌。在《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前发放电动自行车电子通行凭证,是为了方便市民已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在海口辖区道路通行。

申领电动自行车电子通行凭证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车主通过“椰城市民云”APP或“椰城交警”微信公众号,进入“申请电动自行车电子通行凭证”系统完成实名认证。

二、根据电动自行车符合“新国标”或“旧国标”的条件,选择相应入口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提交车主身份证、购车发票、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等申请材料。

三、线上审核通过后即可自动生成电动自行车电子通行凭证。车主可通过“椰城市民云”APP或“椰城交警”微信公众号查看核发的电动自行车电子通行凭证(已标注凭证有效期)。

车主成功申领电动自行车电子通行凭证后,可在凭证有效期内合法上路,过渡期至2022年1月1日海南省正式开展电动自行车上牌,核发海南省统一过渡期临时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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