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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台加强品牌建设十三条措施

时间:2021-06-28 09:45:22 |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原标题:广州出台加强品牌建设十三条措施

近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加强品牌建设十三条措施》,部署进一步推动实施质量强市、品牌强市战略,提升广州品牌竞争力、影响力。

据悉,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断加强与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老字号协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单位的沟通与合作,建立品牌建设协同联动机制,做到“信息共享、项目合作、联动保护”,推动“广州产品”向“广州品牌”转变,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为了进一步提升广州品牌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广州市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强化“政产学研检用六方联合”的产品质量国际比对提升机制,开展重点产品质量比对提升,提升广州品牌竞争力;结合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要求,强化产品质量监管,深入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产品质量安全“问诊治病”工作,着力解决企业在品牌建设过程中的产品质量问题,严守质量安全底线,夯实品牌建设基础。同时,广州市将充分发挥“国家商标品牌创新创业(广州)基地”作用,支持全市企业参加全国性、国际性商标品牌活动,助力广州品牌提速发展;举办“广州国际品牌节”,借助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品牌日、全国质量月等活动,宣传推介广州品牌,讲好广州品牌故事。

广州市还将进一步加大对“傍名牌”“傍字号”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实施商标维权资助,降低企业维权成本,商标维权最高资助20万元。同时,广州市将不断更新和完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禁用、限用字词库,把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知名企业名称纳入库中,在企业名称登记申请阶段予以保护;落实企业名称争议处理制度,对企业名称与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存在争议的,由商标所有人提出申请,经调查属于不适宜名称的责令商事主体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直接在名称数据库中删除该商事主体名称,暂以商事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并将该商事主体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通过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慕呓)

(编辑:窦一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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