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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陕西省消费环境总指数为87.96,处于优秀水平

时间:2021-03-12 10:46:30 | 来源:界面新闻

原标题:2020年陕西省消费环境总指数为87.96,处于优秀水平 来源:陕西发布

3月11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陕西省2020年度消费环境指数报告》。2020年,陕西省消费环境总指数为87.96,处于优秀水平,相比2019年提高了1.54,表明陕西省消费环境总体状况持续稳中向好。

图片来源:陕西发布图片来源:陕西发布

据了解,《报告》的指标体系包括1个总指数、5个分项指数(安全放心指数、质量放心指数、价格放心指数、服务放心指数、维权放心指数)、21个测评指标和90个测度点。《报告》以省、市(区)两级区域内消费环境的总体及分类状况为评价对象,采用综合评价方法,经广泛调研,多方收集数据形成。

2020年度消费环境指数测评工作由省市场监管局、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办公室委托西安财经大学作为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西安财经大学按照多阶段、分层、概率比例抽样方法抽取主样本,对全省13个市(区)进行分层抽样调查。从分项指数测算结果看,价格放心指数排名最高(91.71),其余依次为:服务放心指数(89.87)、质量放心指数(89.08)、安全放心指数(85.45)、维权放心指数(83.70)。从消费环境总指数看,延安、汉中、西安已达优秀等级。

陕西省16个行业的消费环境指数前三名分别为:食品药品行业(93.04)、快递物流行业(92.30)、公共服务行业(91.11);后三名分别为汽车销售与维修行业(87.12)、美容美发与运动健身行业(83.13)、房地产行业(82.99)。

为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大力优化消费环境,让全省消费环境更安全、更放心,今年我省将着重做好五方面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和完善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提高放心消费创建质量,在监督指导规范上下功夫;加强宣传培训,扩大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社会知晓度、参与度和影响力;加强社会共治,落实创建工作主体责任,提升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有效性;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为消费者提供更为优质便利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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