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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遭反垄断举报!博泰车联网怼腾讯,纠纷背后谁主车联网?

时间:2021-02-12 13:46:12 | 来源:商学院

文:赵建琳 陈茜

临近年关,一场发生在车联网相关服务供应商、车企与互联网巨头之间的纠纷成为关注焦点。

纠纷源于上海博泰悦臻电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博泰车联网”)为上汽通用五菱研发的车联网App,该App可通过手机映射或投屏方式实现车内使用微信的功能,但被腾讯以未经官方授权在驾车场景调用操控微信软件涉嫌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为由起诉。

博泰车联网随后也通过诉讼形式予以反击,后又于2021年1月联合上汽通用五菱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举报腾讯涉嫌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举报中认为腾讯直接限定博泰具有微信功能的车联网产品不能与汽车厂商进行交易,排除、限制了竞争。

2021年2月9日,腾讯方面以公号“鹅厂黑板报”回应上述举报一事时表示公司已针对博泰车联网涉嫌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于2020年9月29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于2020年10月29日正式立案,腾讯同时表示“恶意炒作垄断”不应当成为侵权的挡箭牌。

2月10日,博泰车联网回应《商学院》记者称,腾讯提及的上述案件因管辖权尚未确定仍未进入实体审查阶段;腾讯单方面发布官方信息,未审先裁地认定博泰和上汽通用五菱侵权,且称“恶意炒作垄断”,存在商业诋毁嫌疑,博泰将保留依法起诉腾讯商业诋毁及侵害名誉权的法律权利。

至此,博泰车联网与腾讯掀开一场关于车载微信使用的拉锯战,两方各执一词,而上汽通用五菱方面则未见公开回应,2月10日,《商学院》记者向上汽通用五菱方面求证是否与博泰车联网一起递交了针对腾讯的反垄断举报时,对方表示他们也还在了解相关信息的过程中。

围绕车载微信,腾讯

又和车联网供应商“打起来了”

资料显示,博泰车联网是国内一家车联网硬软件及相关服务供应商,据其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司业务主要包括车机车联网和手机车联网,其中,与大部分车企的合作集中在车机车联网业务,手机车联网业务主要与上汽通用五菱展开合作。

据悉,手机车联网即通过手机映射或投屏的方式实现在车机上使用应用软件的功能。此前,博泰车联网为上汽通用五菱研发了一款名为“新宝骏车联”的手机App和“通知扩展助手”软件,该服务便是将微信手机投屏至车机实现车载微信功能,与腾讯的纠纷便由此而来。

《商学院》记者了解到,“新宝骏车联”App利用安卓开放生态中的“通知服务”和“无障碍服务”功能实现在车机上用语音操作微信,而其他未拥有此项技术的车机软件供应商若想实现车载微信,必须获得“微信”等商标及相关接口使用的授权。

但腾讯对于博泰车联网通过手机投屏实现车载微信的技术手段并不认可,认为其未经腾讯官方授权和许可、在驾车场景调用、操控微信软件,涉嫌侵权。在2月9日腾讯回应的内容里,腾讯认为博泰车联网推出的上述软件经过检测存在三个问题:

一是该软件严重侵害了微信用户的隐私及个人信息权益;二是该软件通过技术手段控制微信的操作,实现各种复杂功能,对用户驾驶安全构成隐患;三是公开宣传其研发车载微信功能,并频繁使用“微信”“WeChat”等商标,误导用户和合作伙伴,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但博泰车联网方面认为,通过安卓的生态系统实现信息分享,是行业中常见的技术方案,同时指出正是因为“新宝骏车联” App能极大地便利用户驾驶时收发微信,属于当前车机技术的一大创新,动摇了腾讯对于车机软件供应商的支配地位。

据博泰车联网方面介绍,腾讯于2020年8月起向上汽通用五菱等车企发送法律函,并要求上汽通用五菱立即停止使用相关软件,同时承担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责任。2020年9月29日,腾讯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20年10月29日正式立案。

博泰车联网也迅速发起反击,其认为所涉软件产品是博泰研发的,但腾讯却绕开博泰直接向博泰客户发函影响了博泰和客户的正常经营,2020年10月9日,博泰车联网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确认不侵害知识产权诉讼,该案目前正在审理当中。

2021年1月,博泰车联网又以“腾讯滥用其在中国大陆地区即时通信市场的市场支配地位,向汽车厂商施加压力,直接限定博泰具有微信功能的车联网产品不能与汽车厂商进行交易,且不具备合理理由,排除、限制竞争”的名义举报腾讯涉嫌垄断。

纠纷焦点

至此,腾讯诉博泰车联网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博泰车联网举报腾讯涉嫌垄断,涉及《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这三种法律条文。采访中,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朱俊超和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晓红指出了事件中的争议焦点。

关于博泰车联网是否涉及商标侵权,朱俊超认为,根据《商标法》等相关规定,“新宝骏车联”App若存在频繁使用“微信”“WeChat”等商标的行为,确实可能会造成相似或近似情形,使得用户或使用者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从而容易造成混淆,可能构成对腾讯公司的商标权侵权;但《商标法》亦规定了关于商标标识正当使用规则,商标权人无权阻止其使用。

郑晓红补充道,理论上要看博泰车联网利用安卓开放生态中的“通知服务”和“无障碍服务”功能实现在车机上用语音操作微信,是否申请获批了相关知识产权保护资格,该资格如符合法律要求,满足不需向腾讯获得微信商标及接口使用权授权,自然就不构成侵权。

关于博泰车联网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朱俊超认为,此事件的争议焦点在于,“新宝骏车联”App实现车载微信功能时通过技术手段控制微信操作的做法是通过正当、正规、公开的技术接口手段实现,还是采取其他非常规技术手段侵入微信实现,厘清该问题便是判断其是否具有正当性的关键所在。

而关于腾讯是否涉嫌滥用其在中国大陆地区即时通信市场的市场支配地位进行垄断,朱俊超认为,相关内容主要体现在《反垄断法》中第十七条和《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简称指南)中第十四条——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可能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指南指出分析是否构成拒绝交易,可考虑包括停止、拖延、中断与交易相对人的现有交易、控制平台经济领域必需设施的经营者拒绝与交易相对人以合理条件进行交易等因素;拒绝交易可能具有的正当理由包括与交易相对人交易将使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利益发生不当减损、交易相对人明确表示或者实际不遵守公平、合理、无歧视的平台规则等。

朱俊超表示,如果腾讯基于其认为博泰车联网提供了和腾讯自身车载版微信相近或相似的服务,且博泰车联网所提供的服务亦存在正当合作,而采取一系列方式和行为打压或限制博泰车联网的产品,从而使腾讯自身车载版微信市场占有率或用户覆盖率大幅提升,那么腾讯则可能会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受腾讯发布法律函的影响,博泰车联网表示公司部分客户已经决定暂停使用博泰为其提供的产品,且暂时不与博泰进行任何交易。因腾讯与博泰车联网之间的纠纷尚未盖棺定论,无法立刻分出孰是孰非,不过有法律人士认为2021年推出的指南中已涉及平台的垄断地位问题,这对于未来腾讯的发展方向可能会造成影响。

纠纷本质:

腾讯为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

车载微信的实现方式,成为此次博泰车联网与腾讯之间纠纷的核心焦点。据了解,目前车载微信主要通过直接植入到车机大屏或前端来实现使用,属于车机车联网范畴,而博泰车联网通过手机映射实现车载微信使用,属于手机车联网范畴。

手机车联网在车联网发展过程中并不鲜见,百度的CarLife和苹果的CarPlay都属于通过手机映射或投屏实现软件互联功能。“手机车联网的优势之一是非常方便,同时可以快速实现很多功能,帮助人们快速地认识车联网,有重要的市场教育意义。”易观分析汽车行业分析师陈坚谈道。

但无论是百度的CarLife,还是苹果的CarPlay,目前都没有通过手机映射实现车载微信使用的功能。一位不愿具名的汽车行业研究人士告诉《商学院》记者,一方面是因为其中牵涉的版权问题,另一方面是出于车载微信对驾驶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的考量。

据悉,目前植入到车机大屏或前端的车载微信是极简版本,与手机使用的微信在功能上有很多差别,目的就是为了不影响驾驶安全。而博泰车联网研发的“新宝骏车联”App除了具有接收发送微信消息的功能,还有抢红包功能。上述汽车行业研究人士认为,如果没有专门针对车载屏幕的操作设计,只是单纯把手机软件映射到车上,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盖世汽车研究院发布的《BAT车网联竞争力专题分析报告》也显示,车载微信未来发展前景尚不明朗,虽然车企ID与微信ID进行绑定,但车载微信可实现程序内的小程序调用,从而对用户数据和运营进行垄断;其次,在安全性和用户隐私等方面存在质疑。

上述盖世汽车研究院的分析报告中同时指出,手机互联应用属于车联网的过渡方案,短期内它会是一种主流连接方案,但从长期发展趋势来看,基于车载操作系统的车端网联方案则是未来产业发展的主流路径。

而回到腾讯与博泰车联网之间因手机映射来实现车载微信而产生的争议,业内有观点认为这实际反映了腾讯试图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腾讯是想把产品把握在自己手里,如果博泰车联网把腾讯的产品轻易弄到各个主机厂平台,就会冲击腾讯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的目的。”

在车端网联领域,腾讯的这种目的更直白。上述分析报告指出,BAT因拥有核心技术和用户基础,将成为车联网产业链中的核心玩家。腾讯未涉及车端网联产品的底层系统开发,而是基于自己的社交娱乐生态优势,以接入车联网生态服务为主,车载微信便是其中之一。

阿里巴巴和百度也各有侧重,前者有斑马智行、天猫精灵、高德等车联服务;百度延续AI优势,以小度车载OS为核心产品构建开放合作生态。陈坚认为,BAT在车联网的布局实际上都延续了各自既有优势。

目前在车端网联领域,腾讯与长安汽车合资成立了北京梧桐车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据长安汽车方面介绍,车载微信便是在合资公司体系内共同研发出来的;腾讯也与广汽集团共同研发了“祺云概念”智联系统;长城汽车有车型搭载了腾讯新升级的生态车联网系统TAI 3.0……

不过,前述汽车行业研究人士认为,未来主机厂在车联网的发展趋势可能并非是和腾讯这样的大厂深度绑定,避免自己的能力被大厂所“绑架”。“将来趋势可能是主机厂自己研发OS系统,各应用软件商到主机厂研发的OS系统上开发App。”若如此,腾讯或将面临新的挑战。

眼下,便只待法院对腾讯与博泰车联网之间的纠纷究竟作何认定了,该结果的出炉或许可以为车载微信创新甚至是车联网领域的创新提供更深入的思考。

对于事件的进展,《商学院》也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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