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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四项问题,新网银行被罚630万元

时间:2021-07-25 22:49:02 | 来源:亿欧网

原标题:因为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四项问题,新网银行被罚630万元

金融

作者:马渭淞

编辑:张宇喆

58 秒前

[亿欧导读]

7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对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网银行”)及其相关负责人作出相关处罚。

题图来自“收费图库”题图来自“收费图库”

7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对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网银行”)及其相关负责人作出相关处罚。

罚单显示,新网银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以及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等四项问题。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对新网银行罚款630万元;对时任新网银行副行长刘波罚款人民币9.5万元;B2C消费金融部总经理李秀梅罚款人民币8.5万元;对合规总监兼法务合规部总经理刘刚罚款人民币4.5万元;以及对存款理财部副总经理,郭军罚款人民币1万元。

截至发稿前,新网银行方面并未对该事件做出回应。

新网银行成立于2016年,是四川首家民营银行。该银行由新希望集团、小米、红旗连锁等股东发起设立。是中西部首家互联网银行,寓意新一代互联网银行,将依靠数据和技术来驱动业务运营,实现金融和科技的融合。

从新网银行的占股比例上来看,新希望集团出资9亿元,占股30%;小米通过全资子公司银米科技出资8.85亿元,占股29.5%;红旗连锁出资4.5亿元,占股15%。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新网银行被处罚并非该机构在今年的首次被罚。2021年3月15日,新网银行就因贷前调查不尽职、催收管理不到位、与该互联网平台合作业务推高了消费者融资成本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被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在2021年第5号通报《关于新网银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例的通报》中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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