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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揭秘郑恺与光线传媒3300万恩怨纠纷

时间:2021-04-27 22:45:50 | 来源:界面新闻

原标题:独家揭秘郑恺与光线传媒3300万恩怨纠纷

文|网易清流工作室梁耀丹

主编|赵妍

明星郑恺的公司被执行3300万的消息登上热搜,引发热议。清流工作室从执行信息公开网看到,4月26日,郑恺控股的上海猎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猎豹传媒公司”)被强制执行3300万,执行法院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工商信息显示,猎豹传媒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由郑恺持股90%。对于被执行一事,郑恺方面目前尚未作出回应。

不过,清流工作室独家获得消息显示,郑恺公司被执行是因为郑恺公司出品、郑恺主演的电视剧《也平凡》没有及时拿到《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因此引发了猎豹传媒公司与A股上市公司光线传媒(300251.SZ)的合同纠纷。

2018年4月20日,光线传媒旗下全资子公司霍尔果斯五光十色影业有限公司(下称“五光十色公司”)与猎豹传媒公司签订了电视剧《也平凡》相关的投资协议合同,并支付了投资款项3800万。按照合同规定,在《也平凡》获得收益后,五光十色公司在扣除发行费后分成20%。

公开信息显示,电视剧《也平凡》出品方包括郑恺的猎豹传媒公司、五光十色公司,以及公安部金盾影视文化中心等,由郑恺、张国立、林峰等担任主演。

按照双方签署的协议约定,《也平凡》如果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的16个月内,也就是2019年8月19日前,没有取得《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或者没有通过发行平台审核标准,或者没有签署发行合同,五光十色公司就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猎豹传媒公司在协议终止十日之内返还投资款并支付违约金。

2018年10月17日,猎豹传媒公司跟东方卫视所属的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对该剧签署了发行合同,合同总价为7040万,并且收到了预付款1056万元。不过,在协议约定的2019年8月19日之前,电视剧《也平凡》还是没有取得广电总局颁布的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也没通过发行平台审核标准。

清流工作室了解到,通常情况下,国内电视剧先拿到广电总局颁发的《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然后再跟各个电视台签约发行合同,最后再通过发行平台的审核标准后,方才上线。不过,《也平凡》的情况较为特殊,是在《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还没拿到之前,就跟东方卫视签署了发行合同。

清流工作室独家获悉,导致《也平凡》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前拿到《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原因,很可能是因为该剧为公安题材,需要公安部与广电总局同步审核。

正因为该剧迟迟没有拿到《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到了2019年9月24日,五光十色公司向猎豹传媒公司发函,要求终止协议,并要求返还投资款及违约金。

2019年9月27日,猎豹传媒公司复函表示已经收到函件,但不同意解除协议,认为其没有违约。郑恺一方的理由是,当初双方协议约定的是:只要猎豹传媒公司只要满足前述的三个条件之一:“取得《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或“通过发行平台审核标准”,或“签署发行合同”,就不构成违约,而在期限之前,《也平凡》已经签署了发行合同。

但按照五光十色公司一方的理解,当初协议约定的是,上述三个条件都要在2019年8月19日之前满足,才不构成违约,也就是原合约条文中的“或”,实际上是“并”的意思。

之后,由于猎豹传媒公司没有按五光十色公司的要求返还投资款3800万,五光十色公司又把这份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母公司光线传媒,于是才有后来光线传媒将郑恺的猎豹传媒公司告上法庭。

清流工作室看到,早在2019年12月11日,光线传媒已经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导致猎豹传媒公司价值4139万元的财产被冻结。2020年4月16日和2020年6月9日,光线传媒与猎豹传媒公司有过两次法院开庭交锋。不过,据清流工作室了解,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

清流工作室了解到,《也平凡》自2018年8月已经杀青,但直到2020年12月10日才拿到《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目前该剧仍未正式上映。

清流工作室同时注意到,光线传媒定期报告显示,公司在2018年报和2019半年报连续披露参投郑恺主演的剧集《也平凡》,但在后续定期报告却只字未提该剧进度。2019年年底,公司将猎豹文化告上法庭。在2020年报中,光线传媒披露与猎豹文化涉及3300万的其他应收款,款项性质为影视项目退出投资款。光线传媒为这笔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约361万元。

梁耀丹是清流工作室高级作者,常驻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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