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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中心城区实行高峰时段桥隧错峰通行

时间:2021-02-01 20:47:19 | 来源:央视

原标题:重庆市中心城区实行高峰时段桥隧错峰通行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为进一步缓解重庆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报经重庆市政府同意,决定在中心城区部分桥梁隧道对汽车实施高峰时段错峰通行,现通告如下。

一、错峰通行时段

工作日早高峰:7:00—9:00;

工作日晚高峰:17:00—19:30;

每日共4.5小时。

二、错峰通行范围

错峰通行车辆:所有渝籍和非渝籍号牌汽车。

错峰通行区域:高家花园大桥、高家花园大桥、复线桥、石门大桥(双向)、嘉华大桥(双向)、渝澳大桥、嘉陵江大桥、曾家岩大桥(双向)、黄花园大桥(双向)、千厮门大桥(双向)、朝天门大桥(双向)、东水门大桥(双向)、长江大桥、长江大桥复线桥、菜园坝大桥(双向)、鹅公岩大桥(双向)、真武山隧道(双向)。

三、错峰通行规则

在工作日按汽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位阿拉伯数字对应,对应规则为:

星期一:1和6错峰通行时段和错峰通行范围禁止通行

星期二:2和7错峰通行时段和错峰通行范围禁止通行

星期三:3和8错峰通行时段和错峰通行范围禁止通行;

星期四:4和9错峰通行时段和错峰通行范围禁止通行

星期五:5和0错峰通行时段和错峰通行范围禁止通行

四、其他规定

星期一至星期五属于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当日不实施错峰通行;因法定节假日而致周末双休日变更为工作日的,当日不实施错峰。

下列车辆不受错峰通行限制:军车、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出租车、工程抢险车、应急救援车、公交客车、公路客车、校车、旅游客车、运钞车、邮政专用车、殡葬专用车、悬挂新能源号牌车辆、20座(含)以上大客车以及其他从事城市公共应急、抢险的车辆。

对残疾人驾驶车辆实施备案通行管理。

五、执法管理

对当日违反错峰通行规定的车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查处。

本通告自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施行。

特此通告

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1年2月1日

(总台央视记者 李洪淼)

(编辑 王鹤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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