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爱好者创业的站长之家 – 南方站长网
您的位置:首页 >微商 >

【调查】红岭系网贷平台230亿清退谜局:实控人周世平是否滥用控制?该不该“混合清退”?

时间:2021-04-13 08:49:59 | 来源:界面新闻

原标题:【调查】红岭系网贷平台230亿清退谜局:实控人周世平是否滥用控制?该不该“混合清退”?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刘晨光

编辑 | 彭洁云

自2019年4月8日宣布清盘以来,“三年全额兑付方案”的进度条已加载至2/3,网贷行业“老大哥平台”红岭创投上岸可有望?

据界面新闻最新了解到,红岭创投当前兑现额度约13%,剩余待兑付160亿余元,远未达到实控人周世平此前所承诺水平,较今年年底完成清盘差距甚远。

红岭创投总裁项旭近日向界面新闻透露,疫情和P2P清退环境变化提高了清收难度,未来拟将实物放到平台上进行清退。

而同为红岭系,分别涉及60多亿元和10亿元待付的投资宝和红岭资本,前路则更为渺茫。据了解,上述两家的清退额度占总体比重均在5%左右,且尚未形成正式清退方案。

“我只负责红岭创投。”项旭强调。

不过在多数投资宝出借人看来,红岭系公司“本为同根生”。由周世平亲手缔造的红岭创投和投资宝,二者之间自始至终存在着隔离不断的“亲缘”关系。

界面新闻也在调查中发现,两家公司不仅具有同一实控人,存在经营范围一致、人员混同、场所混同等问题,还存在一段时间内的资金互通,或涉及“法人人格高度混同”。此外,包括实控人周世平在内,有多位红岭创投股东在投资宝进行借款(主要为资产标),且相关借款尚未还清,或涉自融行为。

红岭系旗下三个平台在清退进展上的速度不一,也在业界产生一定争论。周世平作为主要股东是否存在滥用控制权?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是否存在混同?究竟该分开清退还是混合清退?

红岭创投:疫情和诉讼环境变化加大清收难度,拟开启实物兑付

2019年3月23日,随着实控人周世平“虽然清盘,但不是说再见!”的发帖,红岭创投正式宣布清盘,并推出了“出借人全部出借款三年内完成全额兑付”的方案。

清退方案具体为:第一年(2019年)兑付20%;第二年(2020年)兑付35%;第三年(2021年)兑付45%。

在清盘一周年之际,界面新闻曾发表报道《红岭创投宣布清盘这一年,周世平“铁粉”集体倒戈》,红岭创投第一阶段20%的兑付计划已宣告失败,当时的兑付比例仅为11.46%。随后,也在《“三年上岸”承诺为何难兑现?红岭创投总裁复盘“坠落”始末》的独家采访中,复盘这家昔日明星网贷平台的四大失误。

一年过去后,境况似乎愈加不容乐观。

截止目前,红岭创投的兑付比率仅在13%附近,距离出借人全部“上岸”还有很长一段距离。

最新数据显示。红岭创投于今年3月29日进行第四十八次兑付,兑付金额为3000万元,本次兑付将按先本金后收益兑付方案,先行兑付本金。本次兑付后已累计兑付239062万元,其中小额兑付3348万元,特困兑付495万元,剩余待兑付1600505万元。截止目前,红岭创投待兑付人数有7万余人。

“我们现在逾期贷款基本通过诉讼手段进行清收,因诉讼环境的变化,诉讼难度大幅增加。” 红岭创投总裁项旭告诉界面新闻,民法典颁布后,红岭的委托放贷模式遭受严峻考验。

去年的疫情也增加了红岭创投的清收难度。项旭坦言,“春节后一直到5月份,都没有收到款,都放假了,商铺都不开了,没有钱来还。”

此外,项旭认为P2P政策特别是诉讼环境的变化,导致很多地方暂停受理P2P企业诉讼,“即使是诉讼胜诉也暂停执行受理,甚至执行拍卖回款了也暂停支付。”他指出,因为P2P都已经清退的缘故,借款方相对在谈判方面处于优势地位,有些较为优质的项目,借款人也要求打折。

“湖南某项目市场价格大概6800万,但去化率低变现慢,如果打7折,分分钟就卖出去了。”项旭陷入两难境地:折扣太低,将影响对出借人的兑付比例,不打折变现慢,兑付进度则收影响。

项旭表示,红岭创投资产还是有的。“都是对应放出去的(贷款),大部分都是抵押的,即使有些损失很大,出借人本金还是有保障的,但是资产变现慢,在短时间内全额现金收回有难度。”

据项旭透露,红岭创投初步打算把实物兑付列入议程。6月份以前,红岭创投会陆续在网站上披露可用于实物兑付的资产、具体估值情况等。“方案在有关部门审核过程中,一旦同意就把实物兑付形式和方案推出来,有很多房产都在红岭创投名下。”

面对投资者可能出现的现金需求,项旭表示,披露之后由投资者自己选择,如果一定要现金不要实物,那红岭创投还是会积极清收,收回现金兑付,但是变现时间会长一些。如果选择实物兑付就可以把产权证办到出借人名下,如果房产证还没办,就网签备案到相关出借人的名下,然后可以根据售楼合同,办理交付和产权证。

“大部分抵押的房产,商铺的比例要稍微大一些,而且商铺随着时间流逝,保值应该是没问题的,如果打折卖出的话应该也没有问题。”

对于一些难清收的债权,项旭表示,“谁有本事收回,优先兑付。”他透露,将在平台社区披露债权情况。“不用担心红岭创投的兑付会中断,债权都是真实的。”

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红岭创投在2019年开展小额兑付之后,给小额出借人的折扣比例越来越低,从此前的7折一直降到第四十七次兑付的2.3折。

红岭创投在官网中公告称,优先折扣兑付小额出借人,是在部分出借人反对优先兑付小额出借人(按“兑付安排”实施)的情况下,为平衡大多数正常兑付出借人的利益而采取的折中方案,是否愿意打折完全由优先兑付的小额出借人自愿选择。

今年3月3日,小额出借人兑付情况显示,本次小额兑付实际申请人数共计90人,资产收益权1661185.59元,实际兑付金额(折后)共382072.73元。

外界普遍担心,如果一直打折,会不会威胁出借人的本金安全。对此,项旭向界面新闻表示,小额出借人,愿意打折就打折,不愿意打折就继续等,目前这部分只占总兑付比率百分之零点几。

关于清收进展,项旭坦言,现在回款只能保证每天按照200万元的速度进行兑付。“按照正常情况,一个月大概5000万元,一个月兑付1-2次,但随着实物兑付的开始,兑付速度会加快。”

投资宝:网贷退出后仍在发新标,尚未形成正式清退方案

比起“拍胸脯”表示有足够资产兑付、只是进展慢一些的红岭创投来说,同为红岭系网贷平台的投资宝却没有太多底气。

公开资料显示,投资宝网站隶属于深圳前海新派金融(红岭控股旗下首家全资子公司),始创于2013年4月份,由红岭控股全资持有,同为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平台。

不过,投资宝早在2019年3月就已退出网贷业务。

界面新闻记者获取的一份有关于前海新派金融的退出承诺书上明确显示,“本公司承诺将于向金融办报备当日停止在官网、APP和微信公众号等官方运营渠道发布新标。”该份承诺书签署的时间是3月23日,周世平在文件中签字。这意味着,在2019年3月23日之后,投资宝平台严格意义上已经不允许发布融资产品。

不过,发出产品标的行为似乎并未停止。据一位投资宝出借人给界面新闻提供的短信截图显示,2019年4月2日,投资宝上继续发布相关融资标的。

“今日上午10:00将在投资宝发布‘置换系列产品’:1季(3个月)11.5%,2季(6个月)12.5%,5季(15个月)14.5%,均为按季付息,到期还本。”4月4日,也发布了相关置换系列产品的信息。

有一位投资宝出借人提供给界面新闻的注资信息显示,他于4月10日-12日分别充值几十笔资金(平台充值方式限制)进入投资宝,总共涉及充值资金100余万元,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资金都是在3月23日退出承诺书签订之后充值。

此外,投资宝官网于2019年4月4日更新了“置换系列产品”。置换系列产品是资产包投资组合,需符合合格投资者认定资格,即平台投资总额超过100万,项目起投金额5万元。项目资金投向军工项目等并购资产储备,同时配比120%资产作为安全保障,资产以目前平台可变现债权资产、一二级市场权益类资产为主。

有接近投资宝核心管理层的监委直言,2019年3月23日以后投资宝出借人依然充值了近6.6亿元资金。

根据投资宝官网,该平台按照《良退指引》要求产生了7位监委会成员,该7人由出借人自愿参与竞选,全部在平台上进行了公示,其工作职责为有权监督清退组的工作,并有权提出议案,更换不称职的清退组成员;有权向相关部门、司法机关和有关单位反映事实、投诉举报等多个方面。

在具体兑付方案上,投资宝在2019年5月16日公布了投资宝兑付安排征求意见稿,涉及所有65.73亿资金。征求意见稿显示,“净充值本金为49.36亿元,预计在2021年9月完成净充值本金100%兑付。总结来看,兑付本金将在2019年兑付6亿元,2020年兑付18亿元,2021年兑付36亿元,2022年兑付5.73亿元。以上合计为65.73亿元。”

有多名投资宝出借人表示,该方案当时表决通过,得到大多数出借人的同意。“因为有违《深圳良退指引》中关于网贷平台清退过程中兑付公平性原则,被监管叫停。”投资宝一位监委表示。

2020年1月8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给前海新派金服下发监管函。

文件指出,此前提出的提现规则及兑付方案,主要只针对已到期债券进行分期兑付,无法保障未到期债权的合法权益。鉴于“投资宝”平台底层资产大量逾期,已不具备正常经营及兑付的基础,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责令前海新派金服立即停止新展业,并进入良性退出程序,对平台债权进行统一清算和兑付。

1月10日,投资宝官网下发了表决投票期内兑付过渡性安排,彼时待兑付的资金为63.2056万元。

2020年5月,该过渡性方案进行补充后进行公开投票表决,即关于《投资宝兑付方案(表决版)》投票表决的公告,相关资产经脱敏后主要包括股权、债券和不动产。不过,该表决版的投票结果未能满足“三分之二+双过半”原则,最终不予施行。此后平台未能再次发起类似投票方案。

方案显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投资宝涉及待退出人数为16475人。

多位投资宝出借人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清退方案(含兑付方案)中的资金计划并不明确,同时出借人认为,“每月保底1000万”的兑付论述未能符合此前“季度保底一个亿”的诉求。

界面新闻查询发现,表决版在“其他”部分阐述为,每月兑付金额不等,视资金回笼情况而定,每月保底兑付1000万元,兑付日期不迟于当月25日。

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此后基本每个月25日之前,平台都会准时兑付1000万元,但是今年2月份第26次并没有按期兑付。彼时投资宝给出的解释是,“银行转账被限制,需按开户银行要求提交资料解除限制”。随后3月2日开启了新一轮兑付,4月1日,也延续了相关兑付。

另一方面,界面新闻了解到,红岭资本也处在清退之中(此为线下合同购买)。一位红岭资本的核心出借人告诉界面新闻,现在基本回款在5%左右。根据平台提供的数据统计显示,截止到2019年底,红岭资本一共有1040位出借人,涉及资金约10.55亿元。

“(出借人)多的一两千万的,少的也有10万、20万。”上述核心出借人告诉界面新闻,当前红岭资本还没有正式的清退方案。

清退进展速度不一,红岭系平台“本为同根生”?

备受诟病的是,同为红岭系旗下网贷机构,三个平台在清退进展上速度不一。

根据最新数据统计显示,红岭创投兑付比例约为13%左右,投资宝的兑付比例约为5.48%左右,红岭资本为5%左右。

根据公开资料,投资宝和红岭创投在最初本为一脉。根据红岭创投平台历史公告,2013年正式上线的投资宝,主要为解决投资者资金长期闲置及回收资金分散的问题,提高投资者资金综合收益。投资宝项目以科技型、创新型、创业型小微企业为主,通过股权投融资结合的综合金融方案帮助企业发展壮大。

2013年10月,红岭创投官网公告称,开通红岭创投和投资宝之间的账号绑定和资金互通功能。

2015年3月,投资宝才宣布和红岭创投分离。

根据公告,红岭创投和投资宝账户之间不再进行绑定,与此同时,红岭创投和投资宝不再提供资金的同步功能,红岭创投的客服不再受理投资宝的业务。

“红岭创投自宣布投资宝成立始,除了2015年3月公告与投资宝进行‘系统分离’,至今未正式宣布投资宝属独立运营公司。”一位投资宝监委表示。

从当前清退情况来看,红岭创投和投资宝分开进行清退。

据了解,分开清退和混合清退一般是解决债务清退的两种思路,多位法律界人士告诉界面新闻,具体采取哪一种清退方式要看实际情况。如果涉及到“法人人格混同”,可能需要考虑混合清退。

红岭创投官网显示,虽然投资宝与红岭创投等平台的实控人都是周世平,但从法律法规及实际经营情况而言,两个平台所属公司均是法律层面上的独立法人主体,各自独立经营,人员、资金、资产等以及其他均无交叉,双方未有关联交易等不明确事宜。

“因分属两个独立经营的法人主体,虽然有出借人要求两个平台资产统一兑付 ,但红岭创投不能也不会被允许代投资宝清偿其出借人的债务。”红岭创投表示。

不过在多数投资宝出借人看来,红岭系公司都是“一样的”。据悉,投资宝平台很多出借人从红岭创投论坛引流而来,投资宝出借人同时也是红岭创投出借人。红岭创投社区设有投资宝专区,投资宝许多大事都通过红岭创投社区发布。

上述投资宝出借人表示,投资宝的项目虽未明确会刚性兑付,但因红岭创投董事长周世平一直都强调刚性兑付且保本保息。在他们眼中,同为一个实控人的投资宝跟红岭创投差异不大。

翻看红岭创投公众号过往发布文章,2018年8月14日,当被问及“投资都在红岭系平台,投资比例是否有好的建议?”时,周世平表示,“对于红岭系的平台来说,投哪个风险都是一样的。”

此外该篇文章表示,“红岭的资产能把债权覆盖掉,南通总部的大楼资产、上市公司的股票资产,这些都会用来保证平台和投资者资金的安全。终极风险(最坏的情况)就是最迟晚个半年拿到钱,但是你的钱不会拿不回去。”

界面新闻记者获取到一份关于红岭控股文件(2018 11号)表明,红岭创投平台与投资宝平台同属“红岭系”,红岭创投平台定位为一级利润中心,投资宝平台为二级利润中心。文件中阐述称,以红岭控股为管理总部,对红岭系所有全资及控股、参股公司实行一体化管理,打破组织边界,实现红岭系“一个战略、 一个组织、一个团队、一个文化”的经营管理格局。

根据投资宝监委提供相关信息显示,投资宝平台2013年9月—2015年3月挂在红岭资本(北京)名下,由红岭创投代管经营;2015年3月—2017年4月由红岭资本(北京)代管;2017年4月至今由红岭控股全资子公司前海新派金服单独运营。

在人员方面,红岭系公司之间也存在联系。天眼查消息显示,投资宝(前海新派金服)法人代表吴海祥是多家红岭创投分公司的法人代表(如红岭创投山东分公司、吉林分公司、重庆分公司等)。和子公司不同的是,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红岭创投和红岭控股的董事长均是周世平。此外,项旭是红岭控股和红岭创投的总裁。林家怡是红岭控股的监事长,同时也是红岭创投的监事会主席。

在业务模式上,对比投资宝平台和红岭创投,两个平台均具备融资功能,都经营网贷业务。

从地址上来看,红岭创投和前海新派金服办公地也有一定重合。红岭创投官网显示,其办公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益田创新科技园二期19栋5-13楼;前海新派金服的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益田创新科技园19栋7-8楼。据投资宝出借人证实,两者办公地是在同一栋楼。

股东是否滥用控制?该不该混合清退?

多位金融法律人士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这可能涉及“法人人格高度混同”问题的探讨。

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告诉界面新闻,公司作为民事主体拥有自己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以自己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而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若公司独立地位被恶意滥用,以致沦为股东逃避自己责任的“面纱”,则债权人必须“刺破公司的面纱”,追究股东的责任,方可保护自己的利益。

刘凯表示,认定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是否存在混同,最根本的判断标准是,公司是否具有独立意志和独立财产,最主要的表现是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是否混同且无法区分。如果其中一个公司所欠的债务,不能证明其公司财产是独立的,那么这些关联公司也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

刘凯表示,在司法实务当中,在出现人格混同的情况下,往往同时出现以下混同:公司业务和股东业务混同;公司员工与股东员工混同,特别是财务人员混同;公司住所与股东住所混同。“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关键要审查是否构成人格混同,而不要求同时具备其他方面的混同,其他方面的混同往往只是人格混同的补强。”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表示,一般来说有限责任还是一个普遍原则,除非发生一些非常特定的情况,包括公司和股东之间的财产是不分的,也包括人员混同、场所混同、乃至两家公司经营范围一致等多个维度。

王智斌指出,综合证据足以证明的情况下,才可能会打破这个独立人格,“也就是说公司的债务可以由它的股东承担责任,或者说由混同财产的其他公司承担责任。”他认为,在司法实践中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界面新闻记者从投资宝官网上查询到一个名为“置换产品一号”的产品,在产品说明中阐释称,“满标资金全额支持红岭创投和投资宝平台净值借款。” 此外,风控措施栏目中明确表示,红岭控股提供价值10亿以上的资产进行担保。

这意味着,红岭控股为红岭创投担保通过投资宝募集资金为其提供流动性。不过,一位投资宝监委向界面新闻表示,一投资宝核心管理层向其确认,该“置换产品一号”产品并没有履行真正的担保程序。

刘凯告诉界面新闻记者,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如果没有这个基本程序,这种担保其实是存在问题的,可能有股东滥用控制行为的嫌疑。

“公司一旦被某一股东滥用控制权,就不再具有独立意思和独立利益,其独立人格就会沦为道具,如仍然恪守公司独立人格,就会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此时应当否认公司人格。”刘凯指出,在多个关联公司由同一人、夫妻、母子或者家族控制的场合,在认定是否应当否定公司人格时,重点就要考察是否存在滥用控制行为的情形。

刘凯认为,以下情形,一般可以认定为滥用控制行为:如子公司向母公司及其他子公司输送利益;母子公司进行交易,收益归母公司,损失却由子公司承担;先抽逃公司资金或解散公司,再以原设备、场所、人员及相同经营目的另设公司,从而逃避原公司债务。

一位投资宝监委告诉界面新闻,据投资宝平台某核心高层曾向他表示,投资宝平台无论聘请多厉害的会计师事务所,都出具不了《资产审计报告》,因为投资宝所属公司新派金服是红岭控股的融资部门,除了债权项目的资金流向是最终资产端以外,所有股权类项目,新派金服均不是投资主体。

界面新闻记者采访了解到,包括实控人周世平在内,投资宝平台有多位红岭创投股东在投资宝借款(主要为资产标),或涉自融行为,且相关借款尚未还清。

据投资宝监委表示,投资宝平台在2019年4月8日前后与投资人的见面会上曾通报,周世平在投资宝平台上以个人名义发标借款提现了5个多亿,且一直未有归还。

另据界面新闻获取到的一份视频显示,2020年1月份,某投资宝高层在与出借人的见面会上表示,小股东(大多为红岭创投小股东)欠款有3个多亿。据一位出借人提供的客服回复显示,截止到2020年底,在投资宝上借钱的红岭创投股东一共仅还600万元。

这意味着,包括红岭创投小股东在内的小股东欠款还有2个多亿资金未还。此外,在红岭创投社区的投资宝专区,也公布过关于投资宝资产标借款人催收情况介绍。援引投资宝平台提供的欠款股东名单,与工商资料仔细对比发现,大多为红岭创投小股东。

一位投资宝监委告诉界面新闻记者,关于红岭创投实控人周世平和小股东在投资宝平台借款事项,其向投资宝核心高管核实了解到,没有相关抵押手续,都是信用贷。

刘凯律师认为,股东和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混同,最根本的判断标准是公司是否具有独立意思和独立财产,最主要的表现是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财产是否混同且无法区分。如果股东的资产和公司的资产是存在混同,那可能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上述红岭资本核心出借人提供的群聊天截图显示,2019年5月,周世平在红岭资本官方微信群中表示,“线下债券只是流动性管理产品,资产质量不影响大家的债权回收。”周世平在当时的群聊中表示,红岭目前的问题主要是流动性管理问题。

根据公开资料,前海新派金服还有红岭创投的大股东均为周世平。此外,红岭资本(北京)的大股东虽为深圳亦信(深圳)实业有限公司,但该公司背后的大股东依然是周世平,持股99%。

一位有20多年金融法律经验的资深律师告诉界面新闻,在最新公布的(2020)最高法民申2158号民事判决书中,针对再审申请人提出的“一人有限公司人格混同的担责原则是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判决让公司对股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没有法律依据”,最高院明确指出“公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虽系股东为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目前司法实践中,在股东与公司人格混同的情形下,公司亦可为股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整体清退的问题,界面新闻记者尝试多方采访。

项旭向界面新闻记者回应称,整体清退不在他的范围内,他只负责红岭创投。

界面新闻向深圳金融局发去采访函,拟了解红岭系公司的整体清退进展情况。对方回应表示,由于现在正处于风险处置阶段,暂不宜接受相关采访。

此外,界面新闻还曾试图寻求采访包括周世平在内的投资宝核心管理人员,均未果。

红岭系清退将走向何方,仍是未解谜团。

(界面记者邹璐徽对此文亦有贡献)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