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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非全研究生学费涨1.3万?重庆:未备案不予调整

时间:2021-07-16 22:48:17 | 来源:澎湃新闻

原标题:西南大学非全研究生学费涨1.3万?重庆:未备案不予调整

近日,有网友提出,西南大学应对2021级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加以明确,因为即将开学,但目前收到的录取通知书上,对学费的说明为“学制3年,每年4.3万(暂收)”。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回应称,西南大学2021级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拟由3万元/生•年调整到4.3万元/生•年,但未经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未在招生简章发布前向社会公示,我委已通知西南大学2021级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今年暂不予调整,仍按3万元/生•年执行。

前述网友指出,请求西南大学对学费加以明确,并对目前按4.3万/年(暂收)的情况基于公开、公正、合理的说明。其是西南大学2021级非全日制研究生中的代表,目前学校即将开学,但是学费仍未确定,虽然通知书里写的是“4.3万/年(暂收)”,但“暂收”原因和“4.3万/年”的标准都没有按照正规的程序进行审批、备案、公示。学费涨价不合理,对于2021年的学费审批、备案、执行程序也不规范。另外,学校即将开学,但是学费仍未有一个明确的消息,通知书上写的还是“暂收”,那么可以确定的是,学生在应该知晓的时间节点上,都还不知道确切的学费消息。即便学校在后期申请到确定的费用,但是执行的时间也在学生应该知晓的时间节点之后,这是否侵犯了学生的权益。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表示,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3〕307号)规定,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由学校根据学生培养成本合理确定学费标准,按规定报价格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未按规定备案的,视为乱收费。《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计价格〔2002〕792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通知》(教财〔2020〕5号)等规定,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各级各类学校应将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校内醒目位置向学生公示,在招生简章和入学通知书中注明。学校收费政策有变化的,应在招生简章发布前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出,西南大学2021级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拟由3万元/生•年调整到4.3万元/生•年,但未经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未在招生简章发布前向社会公示,我委已通知西南大学2021级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今年暂不予调整,仍按3万元/生•年执行。

西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农业农村部、重庆市共建的重点综合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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