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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资金投入促进乡村振兴

时间:2021-01-10 08:45:29 | 来源:经济日报

原标题:增加资金投入促进乡村振兴

自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三农”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粮食生产连年丰收,农民收入提前实现翻番目标,增速连年高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农村特别是贫困村的面貌焕然一新。

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短板在农村,难点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农村现代化。目前,我国最大的发展不平衡是城乡之间发展的不平衡,最大的发展不充分是农业农村发展不充分,因而需要在以下方面发力。

一是逐年增加涉农财政投入。2016年至2019年,832个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各级财政涉农资金超过1.2万亿元,撬动了大量社会资源投入脱贫攻坚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涉及面更广、涉及范围更大、时间更长,需要的资源也更多,对完善财政涉农资金管理的体制机制提出了更迫切的要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进一步增加财政涉农支出规模。建议在政府年度预算报告中增加财政支农或乡村振兴占比指标,并使以上指标逐年上升。

二是发行乡村振兴债券。乡村振兴必须要有真金白银投入,发行乡村振兴债券是拓宽乡村振兴战略融资渠道,破解资金制约瓶颈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目前,我国已有部分省份试点发行了乡村振兴专项债券。但多数乡村振兴类项目存在项目规模较小、项目内容多、项目边界模糊等特征,总的发行规模十分有限,同乡村振兴的需求不成比例,发行条件对乡村项目而言也比较苛刻。建议发行15年至20年期的乡村振兴债券。

三是引导社会资本流向农村。乡村振兴必须要全社会参与,形成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氛围。城市人员、社会资本进农村必须遵守三条红线,一是耕地红线,二是环境红线,三是农民利益红线,这三条红线不允许触碰。要鼓励更多的农业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从大城市、工业园区逐步转向县城县域。同时,要制定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政策,讲清楚禁止什么、限制什么、保护什么,让社会资本知道能做什么,并放心大胆地去做。 (本报记者 乔金亮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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