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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严控!云南出台规定:举行展览要提前20天申请和备案

时间:2020-12-30 15:45:51 | 来源:央视

原标题:严防严控!云南出台规定:举行展览要提前20天申请和备案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近日,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对云南省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展览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和云南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坚持“属地管理、群防群控、科学专业、分级分类、动态调整、风险可控”基本原则。

《意见》明确了中、高风险地区原则上暂不举办展览活动。在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低风险地区可举办必要的展览活动,各展览活动主办单位必须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做好展览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非党政机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提前20日进行申请和备案。对于确需举办的涉外展览活动及各类边交会,原则上均以线上方式举办。

《意见》还明确了展览活动举办单位、展览场所单位以及其他展览活动参与者要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措施,严格遵循信息必检、身份必录、体温必测、消毒必做、突发必处的“五必”要求。

《意见》还强调了参展商、服务商应预先做好本单位人员健康排查,发现近一个月内有国外旅居史或来自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核实该类人员是否统一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对来自中风险地区人员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不能提供检测证明的,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如实报告。对于健康码为红码及黄码人员要第一时间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按要求采取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采购商、搭建商、物流运输服务商、普通观众等所有展览活动参与者应按照展览活动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科学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应自觉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避免聚集观展;如在现场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要立即自我隔离并及时告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

(总台央视记者 陶世飞)

(编辑 路凯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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